许志永2014年1月22日在庭审被法官打断的最后陈词:“把公民的权利当真,那些写在《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里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神圣的权利不能永远是一张白条;把公民的责任当真,中国是我们每个人的中国,良心正义的底线在我们每个人的脚下,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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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由·公义·爱-我的法庭陈词
作者:许志永
新公民运动授权发表
你们指控我在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行动中扰乱公共秩序,表面看这是一个公民言论自由与公共场所秩序的边界问题,实际上,这是你们是否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真的问题。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你们心中深深的恐惧。恐惧公开审理,公民自由旁听,恐惧我的名字出现在互联网上,恐惧一个正在到来的自由社会。你们试图打压新公民运动,阻碍中国和平改良的民主宪政之路。虽然你们在庭审中没有提及新公民运动,但是,案件材料中大量涉及,我想,没有必要回避这个问题,敞开来谈,对中国社会进步是有意义的。
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我们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臣民,顺民,草民,暴民;把公民的权利当真,那些写在《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里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神圣的权利不能永远是一张白条;把公民的责任当真,中国是我们每个人的中国,良心正义的底线在我们每个人的脚下,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坚守;新公民运动倡导自由、公义、爱的新公民精神。个人自由,无拘无束真实快乐的自我是国家和社会的永恒目的;公义是个人自由的边界,是此世间的公平正义,是恒久的道义良心;爱,是友善,是宽容,是同情,是奉献,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是幸福的源泉。
自由,公义,爱是我们的核心价值,我们的行动指南。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改变具体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做起,理性建设性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中国人在共同的公民身份下团结起来,在自由民主的规则之上形成公民的共同体,成长为公民社会健康理性的力量。公民群体有共同的公民身份,共同的民主宪政理念,共同的自由,公义,爱的信仰。但公民群体不是专制意义上的组织,没有领导,没有层级,没有命令与服从,没有纪律与惩罚,而是完全基于自愿的自由公民的联合。各地公民群体在推动具体的制度变革行动中自发的自主成长。公民群体作为公权力的监督者,政治改革的推动者,民主法治的建设者,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中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就是在这一理念下的公民行动。
推动教育平权,实现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是我们2009年底开始的一项为期三年的行动。在那之前,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家长的求助,注意到这样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两亿多新移民在城市工作,生活,作为纳税人却不能平等地享有市民待遇,而其中尤为严重的问题是,他们的孩子不能在他们身边学习和参加高考,不得不被送到数千里之外的户籍地读书,由此制造了中国数千万的留守儿童。很多人关心留守儿童的命运,却未曾想过,对他们最好的帮助是打破户籍隔离的高墙,让他们回到父母身边。
我们的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0年初到当年6月,到北京市教委和海淀教委请愿,协商推动了北京中学升初中不分户籍的平等入学。第二阶段,2010年7月到2012年8月,到教育部请愿,推动教育部出台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年底,敦促北京市教委落实教育部的新政策,我们通过征集签名,扩大家长志愿者团队,每月最后一个周四到教育部门请愿,提交建议,召集专家研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可行性方案,给数以千计的人大代表写信、打电话和见面,恳请他们在两会期间提出议案。2011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长接受采访时说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方案正在制定中,2012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长在媒体面前公开承诺,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将在上半年内出台,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2012年6月28日,和以往一样,是家长志愿者的例行请愿日,和以往一样他们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任何答复,大家在现场约定,如果教育部不能按承诺在月底前出台新政策,他们在下周四还来,这就是7.5请愿的由来。2012年8月,教育部终于公布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到2012年年底,全国共29个省市陆续出台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方案,但是北京却成了例外。一位家长苦笑着说,我们奋斗了三年,解放了全中国,却唯独剩下了自己。
我知道这背后是眼泪,他们的孩子即将远离父母,到陌生的地方去读书,也许命运会从此改变。作为理想主义者,我们推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但是,作为这个新政策的主要推动者,北京的非京籍家长却没有给他们的孩子们争取到公平的机会。我觉得很对不起大家,而这时很多人已经开始心灰意冷,我不得不去地铁口发放卡片,号召大家2.28请假一天,到北京市教委门口请愿,作最后努力,这就是2.28请愿的由来。7.5和2.228请愿,我们去的是教育部门,是公民到国家机关表达诉求,我们去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刑法对公共场所界定得很清楚,是除国家机关、社会单位、公共道路之外的公共空间,所以我们的行为不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年来,我们的行为一直温和理性,7.5的时候,确实有个别家长情绪激动,那是因为教育部没有兑现自己的公开承诺,也没有给予任何的解释。但是即使这样,他们的所谓激动也就是喊几句口号,他们要求与教育部长对话,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拿着十万人的签名,背后是两亿新移民的权利,然而他们却遭到了什么呢?看看现场的照片吧,那个网名叫跳舞的家长,被警方拎着头发抬走。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把她带走吗?她做了什么过激的行为吗?三年来她有任何的过激行为吗?没有,从来没有!每当我想起这一幕就痛心不已,三年来我们的目标如此单纯,我们的行为如此温和,却遭到如此恶毒的对待。有警察拿着事先拟定好的名单,恶意地殴打他们。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一再告诫他们,要理性,要理性,一定要理性。我们不能和他们一样,这个社会需要新的希望,我们不能和他们一样。
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符合新公民运动的理念,从具体的公共政策和制度改变做起,为迁徙自由,为公义,为爱。1958年中国确立了户籍隔离制度,从此城乡分隔为两个世界。1961年,中国确立了收容遣送制度,从此,一个农村人,如果想自主到城市寻找工作和新生活的希望,他随时会被抓捕遣返。2012年一年时间,北京抓捕遣返22万人次。
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了,但新移民融入城市的道路依然漫长。2006年,我们在北京调研时发现,针对非户籍常住居民的歧视政策多达19种,而其中最不人道的,就是孩子不能在父母身边上学。我们为了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整整努力了三年。三年间,我见证了教育公平志愿者们严寒酷暑中在地铁口、在路旁、在商场,征集签名支持,直到有联系方式的签名支持者超过十万人。我见证了几百位家长在教育部信访室的后院集体朗诵《教育平权宣言》,我见证了数百位家长和孩子到青龙湖公园植树,那是2012年清明节,大家的帽子上有统一的标识―在北京,爱北京。我见证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录制现场,一位小女孩失声痛哭,因为她不想离开在北京工作的爸爸妈妈,到陌生的户籍地读书。我见证了地安门外的一个胡同里,国子监中学初三的学生章旭东,这个班级前十名的学生,因为没有北京户籍,被迫到初中毕业后不得不到张家口一人完全陌生的县中学读书,一年后因为语言、环境、教材不适应等原因失学了。这个爱说爱笑的孩子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他的父母在北京工作了近三十年,而他们却永远是外地人,是这个城市的贱民。
想到千千万万被万恶的户籍隔离制度永远改变命运的孩子,想到一代又一代被万恶的户籍隔离制度伤害的中国人,想到那些无以计数的死在收容遣送路上的中国人,为消除中国特色的身份隔离制度,为中国数千万留守儿童争取在父母身边上学的权利,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何止是无怨无悔,我是多么的骄傲啊。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是我们推动国家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努力。全世界超过1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为什么中国就不能?“人民公仆”到底害怕什么呢?不要太贪婪,不义的财富带给自己的不只是奢华的生活,同时还是深深的恐惧不安,以及来自民众的愤怒与仇视。我们用征集签名上网,发放宣传品,以及上街打条幅等方式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同时也是践行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我们的行为没有侵害任何他人的正当权利,没有任何的社会危害性,即便西单演讲个别言词有激烈之处,但是,作为针对公共政策的言论表达,也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界限。
公民在公共场所以打条幅、演讲等方式公开表达政治观点,在现代文明社会,完全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执法机关可以在现场监督和防范,但不应该滥用权利,不当干预。事实上,我们在清华西门,中关村广场等地打条幅,在没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也没有出现任何的秩序混乱,没有妨碍其他任何人的权利,大家打完条幅就离开了。这符合我们一贯“快闪”的理念,我们没有用如今多人聚集的方式进行公共表达,采取少数人快闪方式表达,就是考虑到了中国国情,考虑到了中国社会的承受能力。我们当然希望宪法中规定的那些神圣权力都变成现实,但是,改革需要稳定,社会进步需要渐进地进行,作为负责任的公民,我们要采取点滴方式践行宪法规定的权利,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
十年来,为自由,为公义,为爱,为我们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们一贯用和平改良的方式来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我们通过介入公共事件来改变具体的制度和公共政策。2003年,孙志刚以他生命的代价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在此过程中,作为法律人,我们尽了自己的努力,以公民的名义对收容遣送制度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最近十年我们继续努力,争取新移民融入所在城市获得平等的权利,一直到2012年推动随迁子女实现就地高考政策的出台。我们为遭受极端不公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这其中有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动车事故受害者等等。
2008年,三鹿事件暴发后,我们组建律师团,根据媒体报导,计算受害者数量。根据法律提出公正的赔偿方案,联合受害者共同推动了政府主导的赔偿方案的出台。但政府赔偿方案远不能弥补很多孩子受到的伤害,比如,一个孩子的手术费用花了将近十万,而赔偿只有三万元。接下来我们继续为委托我们的四百多个孩子寻求公正,起诉到最高法院,起诉到一百多个地方法院,起诉到香港法院。2009年7月,当我被以公盟偷税的名义投入监所,社会各界为公盟捐款缴纳罚款的时刻,我们的志愿者在南方,正在把其中一笔一百万元送到受害的结石宝宝家中。我永远为那个时刻感到骄傲,我们不会因为自己身陷困境就放弃对弱者的承诺。
很多个冬天,我们给贫穷的露宿街头的上访者送去棉衣、棉被、馒头,以尽量避免他们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悄无声息地冻死、饿死。上访中国特色的维权,这是一个关系社会,关系背后是特权、腐败、不公正,只有少数性格倔强的人才敢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但就是这少数人,聚焦到国家的首都就是成千上万。他们在北京被驱逐,被非法拘禁,被殴打。我们核实过的,非法拘禁他们的黑监狱,北京就有四十多处。我们去现场围观,拿着法律条文举报正在进行的犯罪,遭到看守的辱骂殴打,一次又一次,我为能够分担他们的一点点痛苦而感到骄傲。
十年了,因为选择站在无权无势者一边,我们见证了太多的不公不义,太多的苦难不幸,可我们依然怀着一颗光明的心,理性建设性推动国家进步。在对收容遣送制度提出违宪审查建议后,我们调研起草新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推动教育平权,我们起草的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方案,被大部分省市所接受。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就在2013年3月我们还曾经讨论起草阳光法案。提出问题就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反对,是为了建设,因为我们是新时代的公民,对国家负责任的公民,我们爱中国。
然而遗憾的是,你们把公民群体的存在和成长当成异端心怀恐惧,你们说我们有政治目的,是的,我们的政治目的很清楚,那就是民主、法治、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我们追求的,不是为打江山坐江山,为权力不择手段的野蛮政治,而是美好政治,是为公众谋取福利的美好事业,是全体公民共同治理国家的事业,我们的使命不是为了获得权力,而是为了约束权力。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的公平正义自由幸福建设民主法治健全的现代文明制度,奠基高贵的政治文明传统。美好政治离不开真正的民主法治,各级政府与议会必须由人民选举产生,政权出自选票而不是枪杆子。真正的民主法治,政治在法治秩序中运行,政党公平竞争,只有在自由公正的选举中胜出,才有资格执政。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权力科学分立相互制衡,司法独立,法官忠于法律和良心。真正的民主法治,军队、警察是国家公器,不可沦为任何政党和利益集团的私产。真正的民主法治,媒体是社会公器,不可为任何政党和利益集团垄断为喉舌。真正的民主法治,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公民神圣的权利必须兑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承诺决不是一句谎言。这些现代民主的价值和尺度根植于普遍的人性,不是东方或者西方的,不是社会主义或者资本主义的,而是普适全人类,只要是人的社会,无一例外。民主制度是解决人类问题的知识,我们的祖先没有发现这种知识,我们就应该谦卑,向别人学习。三十多年来,中国引进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带来了经济繁荣,同样,必须引进自由竞争的民主宪政制度,才能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不公问题。
当下的中国,社会不公问题激化,而政治权利的不公既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同时也是其他不公正的根源。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一个特权利益集团垄断了全部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中国的根本问题就是民主宪政问题。年年反腐败,可是六十多年来,腐败愈演愈烈,没有民主选举,没有新闻自由,没有司法独立,绝对的权力不可能打造一个清廉的政府。年年喊民生,可至今仍有数以亿计的人口生活在国际公认的贫困线以下。偏远山区,甚至每月一百元的低保也常常成为贪官污吏们侵吞的对象。权贵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人民仇官仇富,根本上是仇视高高在上的垄断特权。就连教育,基础教育,千千万万个家庭也要为孩子上学而奔波愁苦,到处托关系送钱,甚至连上幼儿园都要行贿。这个社会为什么会溃烂至此?
人,是政治的动物,不仅要吃饱穿暖,还要自由,要公正,要参与国家治理。你们说,全国人大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可又说这个最高权力机关要听党领导。连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都是这样一个公开谎言,靠什么建设诚信社会?你们说,司法公正,法院公开审理,然后安排不相干的人占据法庭的旁听席位,连法院都这样的不择手段,人民到哪里去寻找正义的底线?于是,人与人之间到处是冰冷的面具,连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居然都成为一个持续的热门话题,毒奶粉、黑砖窑,各种恶劣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但他们对此毫不愧疚,他们觉得这社会就这样。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假,而最大的假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假,什么是社会主义,你们说得清楚吗?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吗?政治的谎言无底线,十三亿国民都深受其害,猜疑、失望、困惑、愤怒、无奈、抱怨,是很多人的生活常态。是的,政治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不可能远离政治,我们只有努力去改变它。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改变家天下党天下的专制政治。我真诚地希望,执政者能够顺应人类文明潮流,主动推动政治改革,建设民主宪政的文明政治,以和平改良的方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百年中国梦。
一个多世纪以前,中国错过了和平改良通往民主宪政的道路,二十世纪,中华民族在革命、动荡与苦难中挣扎,民国曾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希望昙花一现,极权政治回光返照,在文革中达到登峰造极。文革之后,中国的经济改革走上了一条增量改革的模式,在不触动旧体制及利益的前提下放松社会管制,又通过市场中成长的力量反作用于旧体制,推动改革前进。同样,中国的政治改革也可以没用此模式,在不触动旧体制利益的前提下,放松社会管制,容忍体制外民主力量健康成长,这才是有价值的中国道路。我们建设公民共同体,理性迈出一小步,对国家是负责任的。你们不用恐惧新公民运动,我们是新时代的公民,理念上,彻底告别了敌人、江山、推翻、打倒的专制意识,坚守自由、公义、爱的信仰,行为上彻底告别阴谋、暴力等野蛮模式,以和平改良方式推动社会进步,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公民群体的使命不是作为反对党存在,虽然建立宪政民主,是未来中国实现政治文明的必然趋势。我们的使命,是和中国所有进步人士一道,共同推动中国实现政治文明转型。
新公民运动是民主法治进步的政治革新运动,也是一场政治文化传统重生的文化运动,民主宪政运行需要良好的政治文明土壤,而这土壤就是我们的集体预期和信仰。美好政治必须成为国民的信仰,无底线的野蛮政治必须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永远成为过去。这需要一群优秀的公民勇敢地担当责任,牺牲自我,成为公民的楷模,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
这是我的责任。生在这片土地上,对这个国家的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中国,就要让她更美好。我选择作为一个和平的改良主义者,继续一个世纪来先辈们未曾完成的使命,倡导绝对非暴力,倡导自由、公义、爱,倡导和平改良的民主宪政之路。我有能力在这个体制中过上优越的生活,但是,任何的特权都会让我感到羞耻。我选择站在无权无势者一边,一起感受北京的冬天街头地下通道的寒冷,一起承受黑监狱的野蛮暴力。上天创造了贫穷富裕、地位差别,不是为了让我们彼此厌弃甚至仇恨,而是为了让我们彼此相爱,我很荣幸有机会和他们一起走在漫长的上访路上。我选择了担当,在我孩子刚出生,家人最需要我的时候,我渴望守候在她们身边,可是很多年来,面对无辜弱者的苦难,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悲哀,甚至无法保持沉默,我终于相信,审判和炼狱都是命中注定,为自由、公义、爱,为众生幸福,为主的荣耀,这一切苦,我愿意。
这是我们公民群体的责任。在一个遍地屈膝的臣民社会,总要有人率先站起来,总要有人为社会进步面对风险承受代价。我们是率先站起来的中国人,我们更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关心民主法治,关心公平正义,关心弱势群体的尊严的幸福。我们更加纯真善良,厌恶阴谋诡计,向往自由简单幸福的生活。我们努力服务社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推动社会进步。我们勇敢担当责任,为理想放弃特权、放弃很多世俗利益,甚至失去自由,我们努力入下自我,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别人的权利边界,谦卑面对众生。
这是你们法官、检察官的责任。你们有责任忠于法律和良心,坚持社会正义的底线,不要沦为这个官僚体制中卑微的一员,不要践踏法治的尊严。不要说这是顾大局,中国最大的大局不是领导的命令,而是法治的底线,不要说你们是在按照法律的逻辑在给我定罪,不要忘记宪法规定的那些神圣的权利。不要说这只是个饭碗,你们是无辜的,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时候都要忠于自己的良心。在一个延绵千年的人治社会,中国法律人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我无论作为辩护人,作为陪审员,作为宪法学老师,都努力坚持良心正义的底线,希望你们也是如此。我一直希望中国司法界会有一场良心觉醒运动,希望你们法官能和国外的同行一样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希望良心觉醒能从你们开始。
那些躲在幕后观看这次庭审,或者在等待请示汇报的人,这也是你们的责任。不要因为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就努力维护旧体制,一个不公正的体制下没有人是安全的。你们心中有太多的恐惧,以为政治永远就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可是我要告诉你们,时代已经改变,新文明时代,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力量,不是暴力,而是爱。不要恐惧民主,不要恐惧失去特权,不要恐惧公平竞争,不要恐惧一人正在到来的自由社会。也许你们觉得我的理想太过遥远,太不切实际,但是我相信信仰的力量,相信人类灵魂深处真善美的力量,相信人类文明进步的浩浩荡荡的进步潮流。
这是我们十三亿中国人共同的责任。王朝、政党,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而中国依然是中国,我们都是中国人,有责任铸就中国美好的未来,中国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有着最发达的科技,最繁荣的经济,最强大的全球范围内捍卫公平正义的能力,最灿烂的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文化。但那不可能是专制的中国,那一定是宪政文明实现之后的中国,那一定是民主的中国,法治的中国,自由的中国。请让我们一起思考我们能够为国家做什么,才能实现这个国家美好的未来。这个国家缺少自由,自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争取,这个社会缺少公义,公义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捍卫,这个社会缺少爱,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用真情去点燃。让我们一起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把公民的权利当真,把公民的责任当真,把公民社会的梦想当真,让我们一起坚守良心正义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上级的命令去作恶,不要因为后面有人推你你就推前面的人。底线,就在你的脚下,底线,在我们每个人的脚下。让我们一起用爱唤醒沉睡的良知,用爱消除心与心的藩篱,用爱建立中华民族高贵的政治文明传统。
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倡导大家堂堂正正做公民,在这荒诞的后极权社会,成了我的三大罪状。如果执政者有一点点诚意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真,我们当然无罪。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我们是为了推动国家的民主法治。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不过是在践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没有人的正当权利受到损害。当然,我清楚社会进步总要有人付出代价。我愿意为自由、公义、爱的信仰,为了中国美好的未来承担一切代价。如果你们执意迫害一个民族的良心,我将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从容接受这份荣耀。但是,你们不要以为把我投入监狱,就能扼杀新公民运动。置身于现代文明浩浩荡荡的潮流之中,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把公民的权利当真,把公民的责任当真。总有一天,我十三亿中华同胞将从跪倒的臣民成长为堂堂正正的公民,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这将是一个政治文明的国度,一个自由、公义、爱的幸福社会。得救赎的不仅是那些无权无势者,也包括你们,这些高高在上,但内心阴暗恐惧的人们。
今天,中国依然高扬改革的旗帜,我衷心希望改革顺利进行,实现美好中国的梦想。但是改革必须有清晰的正确的方向。继续摸石头过河是不负责任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负责任的,项层设计回避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不负责任的。中国向何处去,一个世纪之后,这依然是我们民族面临的根本问题。利益集团固化,经济趋于衰退,社会不公积累的矛盾集中暴发,中国再走到了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顺历史潮流以实现民主宪政为目标,改革就会成功,逆历史潮流以维护一党专政为目标,改革必然失败。缺乏清晰的民主宪政的方向,改革即使全面深化,也很难走出清末中体西用的老路。今天,我们的遭遇很大程度上是在轮回一个多世纪以前清末改良主义者的悲剧,我为中华民族的未来依然充满的深切的忧虑。当改良的希望破灭,人民会起来革命。权贵们早已把财富和子女转移到国外,他们不在乎弱者遭遇的不幸和苦难,不在乎中国的未来,可我们在乎,必须有人在乎。和平改良的民主宪政之路是中华民族唯一通往美好未来的道路。一个世纪以前我们错过了,今天我们不能再错过。我们中国人民必须决定中国前进的方向。
同胞们,任何时候,不论中国发生了什么。我恳请大家一定要坚守自由、公义、爱的信仰。坚守自由的信仰,活在真实之中,追求一个世纪以来仁人志士们浴血奋斗所追求的那些普世的自由权利;坚牢公义的信仰,任何时候都怀有一颗的心,绝不为目标不择手段;追求一个民主法治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强有制约、弱有保障的正义社会,一个道义良心基石上的社会;坚守爱的信仰,这个民族有太多阴暗苦毒的灵魂需要救赎,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戒备、恐惧和敌意,这些埋藏于灵魂深处的魔鬼必须被驱除,但这驱除的过程不是仇恨,而是救赎。我们是救赎者。自由、公义、爱,这就是我们的新公民精神,它必将成为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而这需要我们这一代人的奋斗、牺牲和担当。建设一个民主、法治、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信仰。只要我们相信爱,相信光明希望的力量,相信人类灵魂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我们一定能把这个信仰变成现实。公民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身处何种职业,无论贫穷还是富裕,让我们在内心深处,在现实生活中,在互联网上,在中华大地的每一寸土地上,坚定而自豪地说出本来属于我们的身份—我是公民,我们是公民。
公民许志永
2014年1月22日
-----------------------------------转自http://cn.rfi.fr/%E9%A6%96%E9%A1%B5/20140122-%E8%AE%B8%E5%BF%97%E6%B0%B8%E6%B3%95%E5%BA%AD%E9%99%88%E8%AF%8D%EF%BC%9A%E6%9C%80%E5%90%8E%E4%B8%BA%E4%BA%86%E8%87%AA%E7%94%B1%C2%B7%E5%85%AC%E4%B9%89%C2%B7%E7%88%B1
2017年2月19日星期日
2017年2月1日星期三
讲真话的权利
文明社会赋予权利以特殊的重要性,是因为那些权利与人的正当本性有密切关系。所有人都具有作为人的某些最基本的、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超越国家和法律,即使没有它们的承认,权利仍然属于每个人。
虽然只有受到法律保护和国家承认的权利才算是实现的权利,但没有拥有权利并不等于不能主张权利。主张某一权利,就是拥有向社会和他人提出某一要求的权力,其重要性正如人们指出的那样,对那些还不拥有权利、却坚信某些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的人,喊出“我有权利”就是一种重要的维权行为。
权利先于法律的观点表明,不管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法律下,他们作为人的权利是不容否认的,而且是一种非常真实的存在。讲真话的权利就是这种性质的权利,讲真话是对自己作为人的肯定。
一
估计现在没有人会对此感到惊奇:在公开场合,比如会上发言,人们都不去表述自己的观点,而是按照他人事先定好的调子发表千篇一律的“意见”。这些“意见”与他的真实想法无关,甚至完全相反。
有发表个人意见的天生欲望的人们,为什么如此一致地放弃自我表达,放弃源自生活的活生生的、无可辩驳的直觉,而乐于充当简单又生硬的传声筒?这不是无关紧要。一方面,它表明发言的人对自己没有信心,他对自己的意见正确与否没有把握,最不会出错的保险方法,就是逢迎上级的观点;另一方面,也更加重要的是,观点的重复是表明发言人的态度,表明他与上级的要求和想法是完全一致的,瞧,自己是很听话的,可靠的,绝不会给领导添乱和制造麻烦。
没有人觉得说假话有什么不妥之处,更不会有人感到说谎是一种道德耻辱。都对此习以为常。相反,在这样一个群体中,如果突然有人站出来,自信地说出基于自身判断的与众不同的看法,哪怕他再有道理,也难以被人接受,因为他太不合常规,显得太另类了。一个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独立观点的人,在一个单位和组织中是孤立的,他会被这个单位和组织中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贴上“政治上不可靠”的标签。确实,自信和独立思考本身就意味着“不可靠”,因为它意味着可能得出与他人不同的结论,不利于统一思想。不能与上面保持高度一致,在我们的政治思维中就是“不可靠”的。
只有两种情况会使人们违背自己出于良知的判断,一种情况是利益所系,维持某个骗局和谎言有其自身的重要利益,另一种情况是为惧怕所迫,在强大的势力面前,人们失去了讲真话的勇气。
把讲真话当作一种权利加以辩护,是针对后一种情况而言的。这里所说的惧怕,是指在自身行为没有过失和错误的情况下要面对制裁——法律之外的政治制裁和经济制裁,由制裁转化为人的内心惊慌。更多的时候,强制也许并不涉及某个具体的制裁行动,而是无所不在的精神强制,比如说一种氛围,一种社会标准,一种对被孤立的担忧,于是强迫自己符合某个虽不能明言、却能明确感受得到的社会标准。人们对逾越一定的社会标准有着自然而然的后怕。讲真话等于把自己置于某种主流的对立面,等于在宣布自己的异端思想。
在一般的公民权利的清单中,没有把讲真话当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列举出来,但这项权利是不言而喻的,它就包含在言论自由权当中。言论自由不是指人人有撒谎的自由,而是指人人有揭示真相和阐述意见的自由。谎言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因而人们没有撒谎的权利。从表达权中突出讲真话的权利,对于失去这一权利或放弃这一权利的人们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提示人们对这项权利给予高度注意,也促使人们去探讨这项权利的本质。
二
讲真话的权利源于人类心灵的深刻需要。
《史记》中《秦始皇本记》记载有这么一段尽人皆知的故事:
八月己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
在赵高的恐怖政策下,大臣们不屈服不行,对他只能认同,附和,努力与他保持一致,没有第二种选择。这对于那些不屑或不想阿谀讨好赵高的人,忍受的不仅是对事实的颠倒,而且还得忍受人格颠倒的屈辱。每个人一旦被恐惧所控制,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恐惧本身,还有对良知的背叛——做人的良知不允许自己颠倒是非,歪曲常识。
面临的恐怖越大越深,人性中的善良部分就会丧失越多。举例来说,苏联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对军队高级将领的大清洗,使许许多多本来善良正派的人们成为相互撕咬的牺牲品。这次大镇压始于苏联元帅们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国防人民委员伏罗希洛夫为首的由普通士兵成长起来的红军高级将领为一派,以副国防人民委员图哈切夫斯基为首的受过良好正规教育的高级将领为一派,在30年代形成了两个竞争的集团,并逐步产生日益严重的对立。两派在争取斯大林的支持的过程中,前者占了上风,1937年图哈切夫斯基等一批国家军事委员会委员遭遇了灭顶之灾——被打成反苏维埃的军事政治阴谋集团。更大灾难还在后头。为了求得斯大林的宽恕,在审判中,他们不但积极交待“罪行”,而且揭发他们昔日的同学加战友的“阴谋活动”,结果自己求生无门,还导致更多无辜的人被枪毙。接着,下级军官中出于个人恩怨的群众性告密行为迅速席卷全军,大量的指挥员遭到镇压。
野蛮手段使好人变得冷酷无情。一个好的社会必须建立文明的制度充分保护人性之善,因为我们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就建立在我们的善良人性上。人性中善的一面如果得不到发扬光大,恶的一面就会暴露无遗,善的部分是对人的肯定,恶的部分则是对人的否定,把人变成野蛮的动物。
我们珍视讲真话的权利,是因为我们珍视人类的良知和尊严。没有人能强迫你讲说什么和不说什么,没有人能逼迫你同自己的良知作对,没有人能强制你保持一致,你根据你自己的真实想法,不受限制地表达自己赞成什么和反对什么。有了讲真话的权利,人的良心就是自由的。
三
很少例外,随着某个贪官的倒台,一个由谎言编造的金玉其外的公仆神话也如阳光下的冰雪一般消融,化解。
王怀忠,今天留给人们的形象是一个被判处了死刑的高官巨贪。由于“政绩”不凡,1999年由阜阳市委书记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在担任重要职务时期内,他经常发表“重要讲话”,人们常以“尊敬的领导”称呼他,当然地成为当地电视和报纸的主角,记者们围绕他忙前跑后,突出他总是在为人民的利益奔波操劳。可是到了2002年,一部资料片上的王怀忠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只见他突然“扑通”一声趴在地上,以头叩地,哭泣着向办案人员说:“我愿意认罪,我愿意认罪,请组织饶我一命·······”
一个是风光无限的重要领导,一个是告饶求命的可怜虫,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王怀忠?应该说都不是。他原本就没有那么重要,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那么可怜。他的重要性,是体制予以保障的,部分是自己装出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媒体捧出来的,而他完全丧失一个人所应有的尊严,是由于罪行败露引起巨大恐惧,暴露了人性中最隐秘的那部分情感——贪生怕死,并不光彩然而又真实的部分。通常,人类为了自身的尊严,被称为人之常情的这一部分情感是需要加以合理掩饰的,并避免受到考验。
一个贪婪成性的官员,只要不被揪出来,就始终以人民公仆形象出现在媒体和大众中间。既然不能做得像一个公仆,那就要说得像一个公仆;既然不具备内心的美德,那就要在外表上装饰出德性。王怀忠的装饰确实蒙住了上司和上级组织的双眼,但没能蒙住大众的双眼。他还在出任副省长之前、担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其绰号“王三亿”就在民间广为流传,甚至有民谣曰:“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媒体和记者对这些来自民间的信息是真的一无所知?
从制度上说,王怀忠作为较高级别的在职官员,媒体只有吹捧他的权力,它必须根据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报道,确定选题,安排版面。
把真实当作生命的传媒,却不去力求揭示事情的真相,而是尽量在事实面前闭上眼睛。它传播了多少假政绩?颂扬了多少假公仆?媒体的生命在哪里呢?
造假在今天绝不是某一特定群体的行为,除了假政绩,假成就,假新闻,还有假真理,假论文,假文凭,假利润,假账目,这些坑蒙拐骗的种种劣迹已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一些公共机构的行为,它是众多人、众多部门合谋达成的欺骗大众的交易。
凡是在有关共同利益问题上代表公众的行为机构或行为人,都可称为公共机构,如上市公司、媒体、公务员等。在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方面,公共机构都有义务向公众发布真实信息和解释公共决策背后的真实理由,它们必须全面,可靠,因为这些信息与公众利害攸关,公众有权得到它们,以便对自身利益面临的危险和是否会受到损害做出判断。
公共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掩盖事实真相所造成的危害也一定是公共的,比如,公共卫生和环境方面的灾难性事件不及时公布,将造成更广泛的疾病蔓延和灾难。但一些更加隐蔽的公共灾难容易被我们所忽视。公共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本身对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比它的一个具体的造假行为要严重得多,它破坏的是我们社会一些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念,尤其对诚信和原则的价值破坏最具毁灭性。
表达的权利不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个人权利,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公共权利。一种权利对个人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益,那么对社会而言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益。公共机构失信于民,与公民个人不拥有讲真话的权利之间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在能讲真话的地方,骗局会被及时揭穿,谎言将昭示众人,公民有讲真话的权利,也就有揭露谬误的权利。当骗局与谎言涉及重要的公共利益时,公众就会积极踊跃地加以揭露,形成活跃而强大的公共舆论。
四
对于没有权利讲真话的人们,丧失的不仅仅是讲真话的权利,还有讲真话的能力。
讲真话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人进行判断和反思的全过程:自己经过独立思考和探求,得出结论,最后公之于众。
我们从小就丧失了反思和独立判断的权力。我们所受的教育就是由教师向学生直截了当地提供现成的标准答案,学生的任务就是把标准答案输入大脑记忆库,牢牢储存起来,到考试时再把答案从个人记忆库中调出,准确无误地写在答题纸上,这样,一个教育阶段就算完成,下一阶段又按照同样的模式进行。
所有问题,都像1加1等于2那样有着确定不移的独一无二的结论,不需要辩论,不可以质疑,更用不着学生自己判断,他们要确信自己接受的是不容置疑的真理,连同那些可疑的论据和武断的论证,因为它们是以必然真理的面貌出现的,事物的发展不存在第二种可能性。
表述一个不经自己反思得出的结论,就同复述任何一个道听途说的信息一样,跟讲真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话就是自己的观点,是根据事实、通过反思得出的结论,它不一定正确,但却是严肃的,它不是真理,但具有发现真理的能力,它避免了盲从,注重事实的品质使它有能力拒绝谬误。独立理解是我们通向外部世界的惟一桥梁,也是每一个个体独立存在的标志。我们的个性最重要的差异,表现为对事物和生活不同的理解方式,独特的理解造成每个人的独特命运。把判断和理解的权力交给他人,也就是把自身的命运交给他人。人类整体的命运同样取决于对置身于其中的世界的理解。外部世界向人类展示既非常丰富又极其诡异的多样性,真实和假象,光明和黑暗,坦途与陷阱,一起存在于生活中。世界并不必然为我们提供美好的前景,人类活动可能危及自身的未来,人类的责任是运用其特有的强大思维能力,探究世界的无限可能性,为自己找到避开危险和陷阱的出路。
对于人类的命运,一个人独立得出的结论,即使是错误的结论,比他重复一千条真理的价值要大得多,只要去独立探索,每一个人都有发现新知识、开辟新生活的巨大希望。如果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听话的公民,那么,当学生习惯把书本当作真理的来源、不懂得如何主动获取信息去探索新知识、没有能力向权威提出异议、并最终自我取消了精神独立的时候,就可以欣喜地称目的已经达到了。缺乏主见、没有能力讲真话的公民,就会本能地服从一切外来的权威。但丧失了求真的能力,我们对面临的危险,无论是政治生活中的危险还是资源枯竭的危险,都将无力应对。
简单而乐观的人们会看到在一体化的世界中技术共享为我们带来的红利,我们通过引用国外先进技术,可以缓解迫切的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危机,还可以获得在以前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许多物质享受,这似乎使我们有理由对未来保持信心。但我们的民族雄心和民族使命感无法由此而得到满足。一个民族在世界上受尊重的程度,是由它为世界作贡献的能力来决定的。再先进的模仿技术也难以使人自豪和自信。在物质世界之外,还有许多重要的事务需要我们单独面对和解决。制度革新是不能单纯依靠引进完成的,这一领域一向是表现民族创造力并向世界做出贡献的重要场所。
五
人们的思想极其难以超越他们所受的教育,虽然如此,人们仍能基于良知和常识对一些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由于人们普遍具备基本的良知和常识,人与人之间才有沟通的可能,在许多共同利益问题上,可以通过讲道理的方式达成共识,解决分歧。
讲道理就是意见分歧各方依据一些站得住脚的理由进行辩论。只有在各方都能遵循公认的事理的前提下,表达的权利才能得到尊重。讲道理不但依靠逻辑的力量,更依靠事实的力量,它是在诚实的人们之间进行的诚实的对话。
政治权力在不同的制度下会有不同的获取方式,但有一点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它力争使自己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就是说,它需要在强力之外建立起政治权威。治理国家的人毕竟不能依靠街头炫耀武力实现良治,而需要最起码的公共信誉和权威显示其合理合法。守信用、讲道理对他获得信誉和权威是不可或缺的,普通民众能够运用法律、说理、协商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权利主张的基础依据便是宪法。宪法权利,即便不能从理想的高度上看成是“我们人民”的最高意志,至少也应看成是执政者对人民最高的真实承诺,它不是空洞的文字,它具有可兑现性,不可违背性。公民根据宪法权利,不但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而且可以捍卫自己的要求。宪法一经公布实施,对制定它的最高统治者自身也就构成了约束。
从根本上说,权利主张都不能不以理性为根据,宪法和法律创造的权利,仍然是依据理性发现的。违背理性的权利是不可想象的。坚持基于理性的权利,就是坚持它是初始的立法原则。虽然每个人都可能具有一定的理性,但是,建立在法律之上的权力与建立在强力之上的权力依然泾渭分明。建立在法律之上的权力要体现法律精神或法律理性,它不但要求体现一般的法律原则,如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要求在法律结构中严格运用法律。强力社会虽然可能存在比较完整的法律文件体系,但不存在法律精神和法律科学,权力总是会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去破坏它自己的法律,也破坏自己的理性。
没有对法律的尊重,一个说理的文明社会是不会出现的。说理是平等各方之间的商量,它与“只许敌人老老实实,不许敌人乱说乱动”的权力哲学是不相容的。在社会成员之间以敌与我进行划分,便以最严厉的政治压力取消了所有辩论和说理的可能性。敌与我绝不是法律的概念,敌我观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从目的上看,区别敌我是为了打击和消灭持反对意见的人,而法律是平等保护所有公民权利,任何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都有权获得法律的帮助。从方法上看,敌我划分是随心所欲地对社会成员进行分类,它的标准是赞成不赞成自己,拥护不拥护自己,只要是不赞成、不拥护自己的人就是专政的对象,他们只有老实交待罪行才是唯一出路。法治下的司法判决则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依照程序审判,运用合法手段搜集证据,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任何被告在法庭上都有充足的权力为自己做出充分的辩护。
法律为社会成员创造了一个可以信赖的说理和讲真话的空间,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建立起法律的权威,依靠力量说话,那么,弱势群体的惟一命运就是向强势群体屈服。屈服是指前者必须忍受后者的一切或大部分有理的和无理的要求,接受后者一切或大部分有理的和无理的观点。正如狄德罗说的,强力把软弱的人变成虚伪者,也把坚强的人变成牺牲者。
六
政治社会需要人们分享一种共同的信念,能够把人们的心灵联合起来。
联合人们心灵的观念必须反映普遍价值,它是人们对有内在价值观的自觉认同,你无法从外部强加上去。强加总要招致心灵的抵抗。人类不仅生活在物质世界中,也同时生活在观念世界中,他们要利用一般的概念、范畴、思维模式,解释他们所体验的外在世界,人类改造世界也有赖于他们对世界形成的基本观念;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也来自于对其内心世界和所持理想的认识与评价。
联结外部世界与自我的观念世界,是确立共有信念的基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持续的政治动员,大造声势的宣传,有计划地改造世界观,对于获得一种共同理想都只能起到十分表面化的作用。尽管起初看起来似乎取得了一些成功,但随后证明那种信念是不牢靠的,国民对它表现出了普遍的淡漠,因为它缺少共同的心理基础。由强大的宣传力量制造的观念世界,当与现实的差距越来越显著时,它的虚构性质就显露无遗了。观念世界与外部世界的背离,既导致人们对外在世界的怀疑,也导致人们对已有信念的怀疑。
一致的信念在我们这个时代消失了,新的信念尚未确立。信念需要道德的支持,而我们当下面对的特权崇拜、物欲横流、私利至上、腐败猖獗,不但是信念缺失的表现,更是信念形成的障碍。欲望和追求欲望的满足是生活的重要方面,但我们同时又追求超越欲望之上的更高尚的精神,期待用精神平衡自己的欲望,用理想提升自己的内心。在人们的心中,升华的愿望与本能的欲望同样强烈,对一些人来说甚至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愿望。很少有人愿意完全成为欲望的奴隶。人的高尚情感需要从日常生活中和日常的政治经验中逐步成长,而生活中的虚假伪善是高尚的最大敌人,清除它们才能为高尚铺平道路。
我们必须用真诚对待自己的同胞,用真实的概念观察世界、解释世界和理解世界。生活在真实的观念世界中,我们的心智就不会受蒙蔽,保持健全的理解力。我们迫切需要回到真实的观念世界,以恢复我们的真诚和观察事物的正常视力。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009ar.html
虽然只有受到法律保护和国家承认的权利才算是实现的权利,但没有拥有权利并不等于不能主张权利。主张某一权利,就是拥有向社会和他人提出某一要求的权力,其重要性正如人们指出的那样,对那些还不拥有权利、却坚信某些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的人,喊出“我有权利”就是一种重要的维权行为。
权利先于法律的观点表明,不管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法律下,他们作为人的权利是不容否认的,而且是一种非常真实的存在。讲真话的权利就是这种性质的权利,讲真话是对自己作为人的肯定。
一
估计现在没有人会对此感到惊奇:在公开场合,比如会上发言,人们都不去表述自己的观点,而是按照他人事先定好的调子发表千篇一律的“意见”。这些“意见”与他的真实想法无关,甚至完全相反。
有发表个人意见的天生欲望的人们,为什么如此一致地放弃自我表达,放弃源自生活的活生生的、无可辩驳的直觉,而乐于充当简单又生硬的传声筒?这不是无关紧要。一方面,它表明发言的人对自己没有信心,他对自己的意见正确与否没有把握,最不会出错的保险方法,就是逢迎上级的观点;另一方面,也更加重要的是,观点的重复是表明发言人的态度,表明他与上级的要求和想法是完全一致的,瞧,自己是很听话的,可靠的,绝不会给领导添乱和制造麻烦。
没有人觉得说假话有什么不妥之处,更不会有人感到说谎是一种道德耻辱。都对此习以为常。相反,在这样一个群体中,如果突然有人站出来,自信地说出基于自身判断的与众不同的看法,哪怕他再有道理,也难以被人接受,因为他太不合常规,显得太另类了。一个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独立观点的人,在一个单位和组织中是孤立的,他会被这个单位和组织中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贴上“政治上不可靠”的标签。确实,自信和独立思考本身就意味着“不可靠”,因为它意味着可能得出与他人不同的结论,不利于统一思想。不能与上面保持高度一致,在我们的政治思维中就是“不可靠”的。
只有两种情况会使人们违背自己出于良知的判断,一种情况是利益所系,维持某个骗局和谎言有其自身的重要利益,另一种情况是为惧怕所迫,在强大的势力面前,人们失去了讲真话的勇气。
把讲真话当作一种权利加以辩护,是针对后一种情况而言的。这里所说的惧怕,是指在自身行为没有过失和错误的情况下要面对制裁——法律之外的政治制裁和经济制裁,由制裁转化为人的内心惊慌。更多的时候,强制也许并不涉及某个具体的制裁行动,而是无所不在的精神强制,比如说一种氛围,一种社会标准,一种对被孤立的担忧,于是强迫自己符合某个虽不能明言、却能明确感受得到的社会标准。人们对逾越一定的社会标准有着自然而然的后怕。讲真话等于把自己置于某种主流的对立面,等于在宣布自己的异端思想。
在一般的公民权利的清单中,没有把讲真话当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列举出来,但这项权利是不言而喻的,它就包含在言论自由权当中。言论自由不是指人人有撒谎的自由,而是指人人有揭示真相和阐述意见的自由。谎言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因而人们没有撒谎的权利。从表达权中突出讲真话的权利,对于失去这一权利或放弃这一权利的人们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提示人们对这项权利给予高度注意,也促使人们去探讨这项权利的本质。
二
讲真话的权利源于人类心灵的深刻需要。
《史记》中《秦始皇本记》记载有这么一段尽人皆知的故事:
八月己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
在赵高的恐怖政策下,大臣们不屈服不行,对他只能认同,附和,努力与他保持一致,没有第二种选择。这对于那些不屑或不想阿谀讨好赵高的人,忍受的不仅是对事实的颠倒,而且还得忍受人格颠倒的屈辱。每个人一旦被恐惧所控制,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恐惧本身,还有对良知的背叛——做人的良知不允许自己颠倒是非,歪曲常识。
面临的恐怖越大越深,人性中的善良部分就会丧失越多。举例来说,苏联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对军队高级将领的大清洗,使许许多多本来善良正派的人们成为相互撕咬的牺牲品。这次大镇压始于苏联元帅们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国防人民委员伏罗希洛夫为首的由普通士兵成长起来的红军高级将领为一派,以副国防人民委员图哈切夫斯基为首的受过良好正规教育的高级将领为一派,在30年代形成了两个竞争的集团,并逐步产生日益严重的对立。两派在争取斯大林的支持的过程中,前者占了上风,1937年图哈切夫斯基等一批国家军事委员会委员遭遇了灭顶之灾——被打成反苏维埃的军事政治阴谋集团。更大灾难还在后头。为了求得斯大林的宽恕,在审判中,他们不但积极交待“罪行”,而且揭发他们昔日的同学加战友的“阴谋活动”,结果自己求生无门,还导致更多无辜的人被枪毙。接着,下级军官中出于个人恩怨的群众性告密行为迅速席卷全军,大量的指挥员遭到镇压。
野蛮手段使好人变得冷酷无情。一个好的社会必须建立文明的制度充分保护人性之善,因为我们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就建立在我们的善良人性上。人性中善的一面如果得不到发扬光大,恶的一面就会暴露无遗,善的部分是对人的肯定,恶的部分则是对人的否定,把人变成野蛮的动物。
我们珍视讲真话的权利,是因为我们珍视人类的良知和尊严。没有人能强迫你讲说什么和不说什么,没有人能逼迫你同自己的良知作对,没有人能强制你保持一致,你根据你自己的真实想法,不受限制地表达自己赞成什么和反对什么。有了讲真话的权利,人的良心就是自由的。
三
很少例外,随着某个贪官的倒台,一个由谎言编造的金玉其外的公仆神话也如阳光下的冰雪一般消融,化解。
王怀忠,今天留给人们的形象是一个被判处了死刑的高官巨贪。由于“政绩”不凡,1999年由阜阳市委书记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在担任重要职务时期内,他经常发表“重要讲话”,人们常以“尊敬的领导”称呼他,当然地成为当地电视和报纸的主角,记者们围绕他忙前跑后,突出他总是在为人民的利益奔波操劳。可是到了2002年,一部资料片上的王怀忠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只见他突然“扑通”一声趴在地上,以头叩地,哭泣着向办案人员说:“我愿意认罪,我愿意认罪,请组织饶我一命·······”
一个是风光无限的重要领导,一个是告饶求命的可怜虫,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王怀忠?应该说都不是。他原本就没有那么重要,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那么可怜。他的重要性,是体制予以保障的,部分是自己装出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媒体捧出来的,而他完全丧失一个人所应有的尊严,是由于罪行败露引起巨大恐惧,暴露了人性中最隐秘的那部分情感——贪生怕死,并不光彩然而又真实的部分。通常,人类为了自身的尊严,被称为人之常情的这一部分情感是需要加以合理掩饰的,并避免受到考验。
一个贪婪成性的官员,只要不被揪出来,就始终以人民公仆形象出现在媒体和大众中间。既然不能做得像一个公仆,那就要说得像一个公仆;既然不具备内心的美德,那就要在外表上装饰出德性。王怀忠的装饰确实蒙住了上司和上级组织的双眼,但没能蒙住大众的双眼。他还在出任副省长之前、担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其绰号“王三亿”就在民间广为流传,甚至有民谣曰:“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媒体和记者对这些来自民间的信息是真的一无所知?
从制度上说,王怀忠作为较高级别的在职官员,媒体只有吹捧他的权力,它必须根据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报道,确定选题,安排版面。
把真实当作生命的传媒,却不去力求揭示事情的真相,而是尽量在事实面前闭上眼睛。它传播了多少假政绩?颂扬了多少假公仆?媒体的生命在哪里呢?
造假在今天绝不是某一特定群体的行为,除了假政绩,假成就,假新闻,还有假真理,假论文,假文凭,假利润,假账目,这些坑蒙拐骗的种种劣迹已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一些公共机构的行为,它是众多人、众多部门合谋达成的欺骗大众的交易。
凡是在有关共同利益问题上代表公众的行为机构或行为人,都可称为公共机构,如上市公司、媒体、公务员等。在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方面,公共机构都有义务向公众发布真实信息和解释公共决策背后的真实理由,它们必须全面,可靠,因为这些信息与公众利害攸关,公众有权得到它们,以便对自身利益面临的危险和是否会受到损害做出判断。
公共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掩盖事实真相所造成的危害也一定是公共的,比如,公共卫生和环境方面的灾难性事件不及时公布,将造成更广泛的疾病蔓延和灾难。但一些更加隐蔽的公共灾难容易被我们所忽视。公共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本身对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比它的一个具体的造假行为要严重得多,它破坏的是我们社会一些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念,尤其对诚信和原则的价值破坏最具毁灭性。
表达的权利不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个人权利,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公共权利。一种权利对个人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益,那么对社会而言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益。公共机构失信于民,与公民个人不拥有讲真话的权利之间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在能讲真话的地方,骗局会被及时揭穿,谎言将昭示众人,公民有讲真话的权利,也就有揭露谬误的权利。当骗局与谎言涉及重要的公共利益时,公众就会积极踊跃地加以揭露,形成活跃而强大的公共舆论。
四
对于没有权利讲真话的人们,丧失的不仅仅是讲真话的权利,还有讲真话的能力。
讲真话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人进行判断和反思的全过程:自己经过独立思考和探求,得出结论,最后公之于众。
我们从小就丧失了反思和独立判断的权力。我们所受的教育就是由教师向学生直截了当地提供现成的标准答案,学生的任务就是把标准答案输入大脑记忆库,牢牢储存起来,到考试时再把答案从个人记忆库中调出,准确无误地写在答题纸上,这样,一个教育阶段就算完成,下一阶段又按照同样的模式进行。
所有问题,都像1加1等于2那样有着确定不移的独一无二的结论,不需要辩论,不可以质疑,更用不着学生自己判断,他们要确信自己接受的是不容置疑的真理,连同那些可疑的论据和武断的论证,因为它们是以必然真理的面貌出现的,事物的发展不存在第二种可能性。
表述一个不经自己反思得出的结论,就同复述任何一个道听途说的信息一样,跟讲真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话就是自己的观点,是根据事实、通过反思得出的结论,它不一定正确,但却是严肃的,它不是真理,但具有发现真理的能力,它避免了盲从,注重事实的品质使它有能力拒绝谬误。独立理解是我们通向外部世界的惟一桥梁,也是每一个个体独立存在的标志。我们的个性最重要的差异,表现为对事物和生活不同的理解方式,独特的理解造成每个人的独特命运。把判断和理解的权力交给他人,也就是把自身的命运交给他人。人类整体的命运同样取决于对置身于其中的世界的理解。外部世界向人类展示既非常丰富又极其诡异的多样性,真实和假象,光明和黑暗,坦途与陷阱,一起存在于生活中。世界并不必然为我们提供美好的前景,人类活动可能危及自身的未来,人类的责任是运用其特有的强大思维能力,探究世界的无限可能性,为自己找到避开危险和陷阱的出路。
对于人类的命运,一个人独立得出的结论,即使是错误的结论,比他重复一千条真理的价值要大得多,只要去独立探索,每一个人都有发现新知识、开辟新生活的巨大希望。如果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听话的公民,那么,当学生习惯把书本当作真理的来源、不懂得如何主动获取信息去探索新知识、没有能力向权威提出异议、并最终自我取消了精神独立的时候,就可以欣喜地称目的已经达到了。缺乏主见、没有能力讲真话的公民,就会本能地服从一切外来的权威。但丧失了求真的能力,我们对面临的危险,无论是政治生活中的危险还是资源枯竭的危险,都将无力应对。
简单而乐观的人们会看到在一体化的世界中技术共享为我们带来的红利,我们通过引用国外先进技术,可以缓解迫切的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危机,还可以获得在以前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许多物质享受,这似乎使我们有理由对未来保持信心。但我们的民族雄心和民族使命感无法由此而得到满足。一个民族在世界上受尊重的程度,是由它为世界作贡献的能力来决定的。再先进的模仿技术也难以使人自豪和自信。在物质世界之外,还有许多重要的事务需要我们单独面对和解决。制度革新是不能单纯依靠引进完成的,这一领域一向是表现民族创造力并向世界做出贡献的重要场所。
五
人们的思想极其难以超越他们所受的教育,虽然如此,人们仍能基于良知和常识对一些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由于人们普遍具备基本的良知和常识,人与人之间才有沟通的可能,在许多共同利益问题上,可以通过讲道理的方式达成共识,解决分歧。
讲道理就是意见分歧各方依据一些站得住脚的理由进行辩论。只有在各方都能遵循公认的事理的前提下,表达的权利才能得到尊重。讲道理不但依靠逻辑的力量,更依靠事实的力量,它是在诚实的人们之间进行的诚实的对话。
政治权力在不同的制度下会有不同的获取方式,但有一点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它力争使自己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就是说,它需要在强力之外建立起政治权威。治理国家的人毕竟不能依靠街头炫耀武力实现良治,而需要最起码的公共信誉和权威显示其合理合法。守信用、讲道理对他获得信誉和权威是不可或缺的,普通民众能够运用法律、说理、协商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权利主张的基础依据便是宪法。宪法权利,即便不能从理想的高度上看成是“我们人民”的最高意志,至少也应看成是执政者对人民最高的真实承诺,它不是空洞的文字,它具有可兑现性,不可违背性。公民根据宪法权利,不但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而且可以捍卫自己的要求。宪法一经公布实施,对制定它的最高统治者自身也就构成了约束。
从根本上说,权利主张都不能不以理性为根据,宪法和法律创造的权利,仍然是依据理性发现的。违背理性的权利是不可想象的。坚持基于理性的权利,就是坚持它是初始的立法原则。虽然每个人都可能具有一定的理性,但是,建立在法律之上的权力与建立在强力之上的权力依然泾渭分明。建立在法律之上的权力要体现法律精神或法律理性,它不但要求体现一般的法律原则,如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要求在法律结构中严格运用法律。强力社会虽然可能存在比较完整的法律文件体系,但不存在法律精神和法律科学,权力总是会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去破坏它自己的法律,也破坏自己的理性。
没有对法律的尊重,一个说理的文明社会是不会出现的。说理是平等各方之间的商量,它与“只许敌人老老实实,不许敌人乱说乱动”的权力哲学是不相容的。在社会成员之间以敌与我进行划分,便以最严厉的政治压力取消了所有辩论和说理的可能性。敌与我绝不是法律的概念,敌我观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从目的上看,区别敌我是为了打击和消灭持反对意见的人,而法律是平等保护所有公民权利,任何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都有权获得法律的帮助。从方法上看,敌我划分是随心所欲地对社会成员进行分类,它的标准是赞成不赞成自己,拥护不拥护自己,只要是不赞成、不拥护自己的人就是专政的对象,他们只有老实交待罪行才是唯一出路。法治下的司法判决则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依照程序审判,运用合法手段搜集证据,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任何被告在法庭上都有充足的权力为自己做出充分的辩护。
法律为社会成员创造了一个可以信赖的说理和讲真话的空间,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建立起法律的权威,依靠力量说话,那么,弱势群体的惟一命运就是向强势群体屈服。屈服是指前者必须忍受后者的一切或大部分有理的和无理的要求,接受后者一切或大部分有理的和无理的观点。正如狄德罗说的,强力把软弱的人变成虚伪者,也把坚强的人变成牺牲者。
六
政治社会需要人们分享一种共同的信念,能够把人们的心灵联合起来。
联合人们心灵的观念必须反映普遍价值,它是人们对有内在价值观的自觉认同,你无法从外部强加上去。强加总要招致心灵的抵抗。人类不仅生活在物质世界中,也同时生活在观念世界中,他们要利用一般的概念、范畴、思维模式,解释他们所体验的外在世界,人类改造世界也有赖于他们对世界形成的基本观念;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也来自于对其内心世界和所持理想的认识与评价。
联结外部世界与自我的观念世界,是确立共有信念的基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持续的政治动员,大造声势的宣传,有计划地改造世界观,对于获得一种共同理想都只能起到十分表面化的作用。尽管起初看起来似乎取得了一些成功,但随后证明那种信念是不牢靠的,国民对它表现出了普遍的淡漠,因为它缺少共同的心理基础。由强大的宣传力量制造的观念世界,当与现实的差距越来越显著时,它的虚构性质就显露无遗了。观念世界与外部世界的背离,既导致人们对外在世界的怀疑,也导致人们对已有信念的怀疑。
一致的信念在我们这个时代消失了,新的信念尚未确立。信念需要道德的支持,而我们当下面对的特权崇拜、物欲横流、私利至上、腐败猖獗,不但是信念缺失的表现,更是信念形成的障碍。欲望和追求欲望的满足是生活的重要方面,但我们同时又追求超越欲望之上的更高尚的精神,期待用精神平衡自己的欲望,用理想提升自己的内心。在人们的心中,升华的愿望与本能的欲望同样强烈,对一些人来说甚至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愿望。很少有人愿意完全成为欲望的奴隶。人的高尚情感需要从日常生活中和日常的政治经验中逐步成长,而生活中的虚假伪善是高尚的最大敌人,清除它们才能为高尚铺平道路。
我们必须用真诚对待自己的同胞,用真实的概念观察世界、解释世界和理解世界。生活在真实的观念世界中,我们的心智就不会受蒙蔽,保持健全的理解力。我们迫切需要回到真实的观念世界,以恢复我们的真诚和观察事物的正常视力。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009ar.html
2017年1月31日星期二
吾乡吾国
我的家乡变得越来越令人揪心。
前不久,老家一位从未见过面的远房亲戚打来长途电话,求我帮助他。年初时,他从外地打工回家的儿子与邻 居老太太为房屋占地的长期纠纷再次发生了争执,老太太在抓扯中跌倒,脑部摔伤,住进医院,他儿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关押,伤者出院后被她的家人强行送到自己的家中,并向他索赔30万元。对方多子多女,是个大家庭,比他势力大,他只得离开家里,全家人无家可归。他要求我找媒体“曝光”。
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找我来的。我告诉他,这事不好“曝光”,曝光也没有用,但他坚持认为只要媒体介入,他的问题就能引起政府重视。我很难向他解释清楚其中的原委。之后“五一”回家度假,我见到了这位亲戚,40多岁的年纪,看上去已经苍老。象所有上访者一样,他也写了详细的材料,一式数份。他了解了相关法律问题,第一,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私闯民宅的严重犯罪,第二,他的儿子已经成年,儿子的事不应由父母担责,况且他儿子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他找过镇政府、县政府、县人大,找过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要求政府干预让老太太从他家里撤走,但那些“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都不出面解决他的问题。
他觉得他的事情只有靠关系了。对他来说,我就是他能找到的很亲近的“关系”了;对我来说,此时还身负另外一桩不能完成的“曝光”任务。我的一位在县城机关工作的老相识在去年年底的一个夜里因为行车让道与人争执,两个年轻人突然抽出凶器,对他前后夹击,身着数刀,捅成重伤,凶犯却逍遥法外,据说是因为其中一个凶犯的家庭在县里有钱有势,摆平了各种关系,他要求我通过媒体报道向地方官施加压力。我虽然深知自己无能为力,但对于无权无势的人们,抓住任何一根稻草都是一种希望,我不能直接地毁灭他们的希望,同时我也觉得自己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关系在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发挥重大作用,无论你是在机关,企业,还是在大学、科研单位,关系都是第一重要的资源。关系说到底是一种等价交换,权钱交换,权权交换,权色交换,而没有什么可以与人交换的穷人和普通人也就没有关系,运气好的,他们也可以丰衣足食,运气不好的就只能辗转沟壑。
对自己所从事的新闻工作被普通的人们想象成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我没有感到高兴,而是感到悲哀。他们以为官员惧怕媒体,却不知道媒体其实惧怕官员。由于工作关系,我接待过许多上访者。他们都有多年上访的历史,背着塞满反映冤情材料的行囊奔波在省城和京城之间,有的要靠乞讨度日,一些人早已无家可归。就是这些受害者,这些有如蝼蚁的生命,被官方看成是威胁社会稳定的危险分子,成为政府监控的对象,每次要在经过一场猫鼠游戏后才能摆脱监视,再一次踏上申冤的征途,通常是在上访毫无结果后,他们来到新闻单位碰一碰最后的运气。事情不会有何改观。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他们的陈年旧事没有新闻价值,引不起记者的兴趣。在网上公开报料,他们的事并不耸人听闻,引不起网民的兴趣,在一个人们对各种腐败大案见惯不惊的时代里,只有王立军薄熙来的大戏、雷政富们的视频、高官充当主角的记实小说、刘铁男一类大人物的“谣言”、犯人在监狱躲猫猫身亡的传奇、鞭炮炸断立交桥的新闻才能刺激大众的神经。上访从一开始就是一条永远没有尽头、没有希望的路。让我永记不忘的一个上访者是一位身材瘦小的中老年男子,在我告诉他我没有能力解决他的问题时,他便用头朝墙上猛撞过去,意外而又突然,让我顿时慌乱不已。我彻底击碎了他的中国梦。若不是赶紧抱住他,肯定会是一次流血事件。
对家乡的爱就像一个过滤器,在把不愉快的记忆过滤以后,记忆中的家乡就总是美好的。当年,自己也是千千万万把“跳农门”当作最大人生追求的众生中的一员,幸运地考上大学,脱离了贫穷、卑贱、终年劳累而不得温饱的农村生活,进入梦想中的富裕、文明、干干净净的城市,可如今,城市里肮脏的空气,严重污染的食品,回农村度假、养老又成为城市人的新理想。只有在远离城市的农村才能吃上放心的饭菜,呼吸放心的空气。其实,农村环境也在普遍恶化。
我家门前的小河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那是带给我儿时很多欢乐的地方。那时,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在浅水处,或涉滩而过时,能看到成群的小鱼。一到夏天,孩子们便成天在泡在河里嬉戏,抓鱼,或者捞虾。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还能见到孩子们下河玩耍,现在它却彻底成了一条龙须沟,水呈墨黑色,河底是深深的污泥,两岸傍水生长的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塑料废品。河边当路的地方,是一堆一堆的垃圾。洪水一来,相当一部分垃圾就会被冲走。村民把这里当作不错的垃圾场。以前,生活垃圾都是各家各户自己焚烧,烧成灰烬后放到地里做肥料,现今的村民已经不再这样做了。河里早已不能游泳,听父母说,河水毒性大,下到河里的鸭子都不下蛋。
对家乡更感心痛的是无可挽回的公地悲剧,过去的大片良田如今变成了房屋,那些极不规则、高高低低、式样各异的红砖水泥房,丑陋地矗立在田地的中央,一片一片地蚕食掉原来最丰产的上好水田。在小河两岸形成的一条约1000米宽的田垄,呈梯状分布,一直向县城方向延伸,总长度约15公里。高低起伏的翠绿山丘相对而出,护卫在田垄两侧。我们的祖先从来都是依山建房,在千百年中完整保留着他们赖以生存的大片良田。说到底,这要归功于土地的私有制。买地置业是我们的先辈一生奋斗的理想,省吃俭用为的就是买田,先买薄田,等到家业殷实时再买好田,除非败家子,谁也不会随便占用宝贵的良田。合理的自利行为维护着共同利益,也一直是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基础。可现在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村民们都竞相离开了靠山而建的祖宅,把住宅建进了农田。那些地现在是他们的承包地,他们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把集体的土地变为自家的宅基地,也就变成了实际上的个人占有。当城市周边地区,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占用国有土地并变成自己的利益之源时,农村地区的“国有土地”也由农民完成了用途的改变。
在半世的人生经历中,我目睹了家乡的巨变,最近20年中她的情况一步步变得越来越糟。但这绝不是说20年前的家乡一切都好。如果以中国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作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吾乡被贫穷所折磨,也被政治折磨。乡民们终年辛劳却食不果腹,说话也得小心谨慎,一言不慎就可能遭受批斗,或者被关进公社的黑屋子。到青黄不接的季节,许多家庭都出现断粮现象。离我家不远有户人家,男主人喜欢拉二胡自娱自乐,只要肚子没有饿着,他就时常会拉上一段花鼓戏或京剧唱段,悠扬的琴声越过树梢飘来,格外动听。琴声表示他具有较高的幸福指数。进入春荒季节,那熟悉的琴声就沉寂了,他的幸福指数降到了最低点,要直到新粮出来,我才能又听到他的琴声。我们不能不惊叹人类个体不管在什么逆境中都能创造出快乐的超强能力。虽然我因为年纪尚小对饥饿没有深刻的感受,但知道那种日子不值得肯定和怀念。改革开放之后,吾乡则被苛捐杂税折磨,被污染折磨,被无政府状况所折磨。村里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手里多了几个余钱,村民在物质上有了一定改善,但多年来也就一直止于温饱。住房普遍由以前的土砖墙改成了红砖墙,普遍都有了电视机,甚至电话也已经普及,在官方的新闻宣传中,这些都是表现农民富裕、幸福的基本镜头。将它们当成中国农民幸福生活的见证,未免太过浅薄。村民几乎没有享受什么医疗服务,小病靠扛,大病靠挺。几年前的一个春节,二弟带回一个菲佣,她也是农村出来,我特地让她比较她的家乡和我们老家农村的富裕程度,她告诉我,菲律宾的农村要更富一些,农民穿着更好一些,住房条件也好一些,更卫生一些。她结了婚,但还没有小孩,她丈夫是个木工。他俩都是大专毕业。顿时,一种难以言表的失落感向我袭来。我想她说的应该属实,我没有必要怀疑她受过菲律宾宣传部门的培训而向我宣传菲律宾的制度优越性,我也知道菲律宾没有宣传部。
对家乡的爱可能要算是人类最深沉和最浓厚的感情之一了,离开家乡越远越久,爱的感情就越强烈。对国家的爱不过是对家乡的爱的延伸,有了对家乡的爱,爱国主义才是具体的,才有感情的根基,它同政治和政府没有关系。这种爱绝不是空洞的,它不但包含着甜美的记忆,包含着深切的思念,更是包含着责任。当年一曲悲歌《在松花江上》就是通过唤起对沦陷故乡的感情激励人们去奋勇抗战。我爱我的家乡,我思考能为家乡做些什么,不是为了家乡的伟大复兴,因为她从来就没有伟大过,复兴自然无从谈起,而只是想为了让家乡回到正常状况,维护一些重要的共同利益,进而培养乡民适当的公共精神。我们兄弟几个也曾几次动过念头,由自己花一笔钱为河道清淤,恢复昔日的水质,然后发展养殖业,并通过养殖业维护河道的清洁。但很快我们就发现事情远不是如此简单,在社会管理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情况下,新的污染源源产生,治污的所有努力都会是白费工夫。我们面对的不只是污染,更是一种个人无法改变的结构;面对的不止治理失效,更是治理的缺失。一方面权力资源被独占,但另一方面权力却不能行使有效的管理职能。腐败不仅腐蚀国家的肌体,同样也在腐蚀着乡村的肌体。停滞,混乱,没有生机,这就是家乡的现状。
我看不到家乡的未来,因为在这里我看不到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和担责。环境是大家的共同利益所在,但每个人却在肆意破坏环境;保护耕地事关子孙后代的利益,同样也是共同利益所在,但家家户户都为了眼前利益而毁掉后代的利益。
人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始终是社会要面对的基本问题。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群体和共同体中,如果失去了共同利益的连结,共同体就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空壳,我的家乡正在经历这样的空壳化。从国家层面上看,也很难说还存在可信的共同利益。对我的家乡,环境、土地、公正的秩序是最基本的共同利益,对我们的国家,环境、土地、公正的秩序同样是最必要的共同利益。今天的中国人对生活的要求已降低到只希望能得到一个良好环境的水平上,食品和饮用水要让人放心一些,空气不要有致命的污染。他们觉得已无路可退,为了保护生存环境,抵制严重污染环境的化工项目已成为全国性的公民行动。但抵制行动从未取得过成功,它们只是延迟了上马的时间或变换了一个地点,从甲地迁到了乙地,从沿海迁到了内地,从长江下游迁到了长江上游。共同生活的环境尚不能成为社会的共同利益,还能说这个社会存在着一致的共同利益吗?
特供制度是导致食品安全危机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全部的解释。在目前的科学尚不能解决特供空气的情况下,官员和他们的专家暂时还只能和民众呼吸同样的空气,但这一仅存的“共同利益”也根本不能促使他们在环境保护上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于个别和少数官员,GDP可以为他们创造强有力的升迁资本,当地环境污染了,他们却已经高升,一走了之。GDP始终只是几个人的GDP,不但与大众无关,也于大多数本地官员和专家的升迁没有直接的关联,后者也必须与民众一道共同承担空气污染的后果,毫无疑问,良好的空气质量对他们也同样是重要的。
但空气对他们来说只是另外一种公地。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权力体系内,除了上级的意志,不允许有个人独立意志的存在,它以巨大的内部利益来消解个人意志。虽然GDP并不直接影响每个官员的升迁,但上级的意志却能影响每个官员的升迁,而每一次升迁,其含金量都十分诱人。正是这种诱人的含金量,使权力体系变成下级顺从上级的利益长链。长链的任何一处发生断裂,它利用它的的吸引力就会在断裂的地方马上完成链接,因此,即使某个地方的权力因为一桩大案出现大范围的崩塌也会很快得到修补,对这个体系而言,它就是重新换批官员而已,前腐后继,而不会对整体造成任何影响。这个国家缺乏大师,缺乏一流的科学家,一流的大学,一流的科研,一流的人才,缺乏创新,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但它却从来就不缺乏官员。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比较起来,总是处于次要地位,牺牲公共利益以满足个人利益是普遍的倾向。正是因为这样,人类才发明了政府,设立一个公共利益的专职管理机构,由一批人专门负责共同利益的管理,与个人利益领域进行分割。这批专职管理者则由社会支付适当的薪俸,作为他们照管共同利益的报酬。
可政府是由具体的、有各自利益的个人组成的,这就决定了政府完全可能偏离其公共利益的目标,并且蜕变为服务于个人利益的工具,它可能不但不能维护共同利益,相反还掠夺共同利益,损害共同利益,于是就有了好政府与坏政府的分野。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就如何建立良好政府进行探索和努力,获得的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是,政府权力必须由人民授予,并定期回到人民的手中。离开了这条基本的政治经验,今天玩个“集体总统制”的概念,明天拾掇“禅让制”的古董,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把戏。一旦政府把公共权力变成攫取自身利益的工具,社会的共同利益就被权力集团破坏殆尽,凡是在需要责任的地方,权力就隐身就消失了,凡是在有利可图的地方,权力就会极大地加强。
这时,整个国家利益就成了悲剧故事中的公地,疯狂的利己主义代替了理性的利己主义,公仆们挥金如土,权贵极尽掠夺之能事,贪得无厌的大人物尽可能多地损害国家以满足个人私欲。这是权贵的盛世。我每当回到家乡看到河边小山似的垃圾,就总是会为乡亲们不具备现代文明的公共意识而忧虑,并归结于他们所受的教育不足,但再看看被破坏得满目创痍的国家,我突然觉得我的那些不讲究衣着、仅仅粗通文墨的乡亲同那些大权在握、衣冠楚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比起来,无论是在外在行为上还是在内在的精神和德性上,一点不输,比起大贪大盗,我的乡亲们占田修房就不算了什么大事了,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只是乱占了他们自己的田地。那些地块是其祖先遗产,无论以什么名义——国家的名义还是集体的名义——都改变不了实质上的私有性质。特权阶级通过掠夺国家和他人来获取个人的净收益,我的乡亲却在进行自我掠夺,他们也许以为自己占据了国家的一块地,其实损害的仅仅是自己。无权的普通大众在参与一场利己至上的大游戏中,除了损害自我外不可能还有其他结果。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18nni.html
前不久,老家一位从未见过面的远房亲戚打来长途电话,求我帮助他。年初时,他从外地打工回家的儿子与邻 居老太太为房屋占地的长期纠纷再次发生了争执,老太太在抓扯中跌倒,脑部摔伤,住进医院,他儿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关押,伤者出院后被她的家人强行送到自己的家中,并向他索赔30万元。对方多子多女,是个大家庭,比他势力大,他只得离开家里,全家人无家可归。他要求我找媒体“曝光”。
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找我来的。我告诉他,这事不好“曝光”,曝光也没有用,但他坚持认为只要媒体介入,他的问题就能引起政府重视。我很难向他解释清楚其中的原委。之后“五一”回家度假,我见到了这位亲戚,40多岁的年纪,看上去已经苍老。象所有上访者一样,他也写了详细的材料,一式数份。他了解了相关法律问题,第一,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私闯民宅的严重犯罪,第二,他的儿子已经成年,儿子的事不应由父母担责,况且他儿子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他找过镇政府、县政府、县人大,找过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要求政府干预让老太太从他家里撤走,但那些“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都不出面解决他的问题。
他觉得他的事情只有靠关系了。对他来说,我就是他能找到的很亲近的“关系”了;对我来说,此时还身负另外一桩不能完成的“曝光”任务。我的一位在县城机关工作的老相识在去年年底的一个夜里因为行车让道与人争执,两个年轻人突然抽出凶器,对他前后夹击,身着数刀,捅成重伤,凶犯却逍遥法外,据说是因为其中一个凶犯的家庭在县里有钱有势,摆平了各种关系,他要求我通过媒体报道向地方官施加压力。我虽然深知自己无能为力,但对于无权无势的人们,抓住任何一根稻草都是一种希望,我不能直接地毁灭他们的希望,同时我也觉得自己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关系在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发挥重大作用,无论你是在机关,企业,还是在大学、科研单位,关系都是第一重要的资源。关系说到底是一种等价交换,权钱交换,权权交换,权色交换,而没有什么可以与人交换的穷人和普通人也就没有关系,运气好的,他们也可以丰衣足食,运气不好的就只能辗转沟壑。
对自己所从事的新闻工作被普通的人们想象成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我没有感到高兴,而是感到悲哀。他们以为官员惧怕媒体,却不知道媒体其实惧怕官员。由于工作关系,我接待过许多上访者。他们都有多年上访的历史,背着塞满反映冤情材料的行囊奔波在省城和京城之间,有的要靠乞讨度日,一些人早已无家可归。就是这些受害者,这些有如蝼蚁的生命,被官方看成是威胁社会稳定的危险分子,成为政府监控的对象,每次要在经过一场猫鼠游戏后才能摆脱监视,再一次踏上申冤的征途,通常是在上访毫无结果后,他们来到新闻单位碰一碰最后的运气。事情不会有何改观。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他们的陈年旧事没有新闻价值,引不起记者的兴趣。在网上公开报料,他们的事并不耸人听闻,引不起网民的兴趣,在一个人们对各种腐败大案见惯不惊的时代里,只有王立军薄熙来的大戏、雷政富们的视频、高官充当主角的记实小说、刘铁男一类大人物的“谣言”、犯人在监狱躲猫猫身亡的传奇、鞭炮炸断立交桥的新闻才能刺激大众的神经。上访从一开始就是一条永远没有尽头、没有希望的路。让我永记不忘的一个上访者是一位身材瘦小的中老年男子,在我告诉他我没有能力解决他的问题时,他便用头朝墙上猛撞过去,意外而又突然,让我顿时慌乱不已。我彻底击碎了他的中国梦。若不是赶紧抱住他,肯定会是一次流血事件。
对家乡的爱就像一个过滤器,在把不愉快的记忆过滤以后,记忆中的家乡就总是美好的。当年,自己也是千千万万把“跳农门”当作最大人生追求的众生中的一员,幸运地考上大学,脱离了贫穷、卑贱、终年劳累而不得温饱的农村生活,进入梦想中的富裕、文明、干干净净的城市,可如今,城市里肮脏的空气,严重污染的食品,回农村度假、养老又成为城市人的新理想。只有在远离城市的农村才能吃上放心的饭菜,呼吸放心的空气。其实,农村环境也在普遍恶化。
我家门前的小河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那是带给我儿时很多欢乐的地方。那时,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在浅水处,或涉滩而过时,能看到成群的小鱼。一到夏天,孩子们便成天在泡在河里嬉戏,抓鱼,或者捞虾。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还能见到孩子们下河玩耍,现在它却彻底成了一条龙须沟,水呈墨黑色,河底是深深的污泥,两岸傍水生长的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塑料废品。河边当路的地方,是一堆一堆的垃圾。洪水一来,相当一部分垃圾就会被冲走。村民把这里当作不错的垃圾场。以前,生活垃圾都是各家各户自己焚烧,烧成灰烬后放到地里做肥料,现今的村民已经不再这样做了。河里早已不能游泳,听父母说,河水毒性大,下到河里的鸭子都不下蛋。
对家乡更感心痛的是无可挽回的公地悲剧,过去的大片良田如今变成了房屋,那些极不规则、高高低低、式样各异的红砖水泥房,丑陋地矗立在田地的中央,一片一片地蚕食掉原来最丰产的上好水田。在小河两岸形成的一条约1000米宽的田垄,呈梯状分布,一直向县城方向延伸,总长度约15公里。高低起伏的翠绿山丘相对而出,护卫在田垄两侧。我们的祖先从来都是依山建房,在千百年中完整保留着他们赖以生存的大片良田。说到底,这要归功于土地的私有制。买地置业是我们的先辈一生奋斗的理想,省吃俭用为的就是买田,先买薄田,等到家业殷实时再买好田,除非败家子,谁也不会随便占用宝贵的良田。合理的自利行为维护着共同利益,也一直是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基础。可现在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村民们都竞相离开了靠山而建的祖宅,把住宅建进了农田。那些地现在是他们的承包地,他们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把集体的土地变为自家的宅基地,也就变成了实际上的个人占有。当城市周边地区,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占用国有土地并变成自己的利益之源时,农村地区的“国有土地”也由农民完成了用途的改变。
在半世的人生经历中,我目睹了家乡的巨变,最近20年中她的情况一步步变得越来越糟。但这绝不是说20年前的家乡一切都好。如果以中国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作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吾乡被贫穷所折磨,也被政治折磨。乡民们终年辛劳却食不果腹,说话也得小心谨慎,一言不慎就可能遭受批斗,或者被关进公社的黑屋子。到青黄不接的季节,许多家庭都出现断粮现象。离我家不远有户人家,男主人喜欢拉二胡自娱自乐,只要肚子没有饿着,他就时常会拉上一段花鼓戏或京剧唱段,悠扬的琴声越过树梢飘来,格外动听。琴声表示他具有较高的幸福指数。进入春荒季节,那熟悉的琴声就沉寂了,他的幸福指数降到了最低点,要直到新粮出来,我才能又听到他的琴声。我们不能不惊叹人类个体不管在什么逆境中都能创造出快乐的超强能力。虽然我因为年纪尚小对饥饿没有深刻的感受,但知道那种日子不值得肯定和怀念。改革开放之后,吾乡则被苛捐杂税折磨,被污染折磨,被无政府状况所折磨。村里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手里多了几个余钱,村民在物质上有了一定改善,但多年来也就一直止于温饱。住房普遍由以前的土砖墙改成了红砖墙,普遍都有了电视机,甚至电话也已经普及,在官方的新闻宣传中,这些都是表现农民富裕、幸福的基本镜头。将它们当成中国农民幸福生活的见证,未免太过浅薄。村民几乎没有享受什么医疗服务,小病靠扛,大病靠挺。几年前的一个春节,二弟带回一个菲佣,她也是农村出来,我特地让她比较她的家乡和我们老家农村的富裕程度,她告诉我,菲律宾的农村要更富一些,农民穿着更好一些,住房条件也好一些,更卫生一些。她结了婚,但还没有小孩,她丈夫是个木工。他俩都是大专毕业。顿时,一种难以言表的失落感向我袭来。我想她说的应该属实,我没有必要怀疑她受过菲律宾宣传部门的培训而向我宣传菲律宾的制度优越性,我也知道菲律宾没有宣传部。
对家乡的爱可能要算是人类最深沉和最浓厚的感情之一了,离开家乡越远越久,爱的感情就越强烈。对国家的爱不过是对家乡的爱的延伸,有了对家乡的爱,爱国主义才是具体的,才有感情的根基,它同政治和政府没有关系。这种爱绝不是空洞的,它不但包含着甜美的记忆,包含着深切的思念,更是包含着责任。当年一曲悲歌《在松花江上》就是通过唤起对沦陷故乡的感情激励人们去奋勇抗战。我爱我的家乡,我思考能为家乡做些什么,不是为了家乡的伟大复兴,因为她从来就没有伟大过,复兴自然无从谈起,而只是想为了让家乡回到正常状况,维护一些重要的共同利益,进而培养乡民适当的公共精神。我们兄弟几个也曾几次动过念头,由自己花一笔钱为河道清淤,恢复昔日的水质,然后发展养殖业,并通过养殖业维护河道的清洁。但很快我们就发现事情远不是如此简单,在社会管理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情况下,新的污染源源产生,治污的所有努力都会是白费工夫。我们面对的不只是污染,更是一种个人无法改变的结构;面对的不止治理失效,更是治理的缺失。一方面权力资源被独占,但另一方面权力却不能行使有效的管理职能。腐败不仅腐蚀国家的肌体,同样也在腐蚀着乡村的肌体。停滞,混乱,没有生机,这就是家乡的现状。
我看不到家乡的未来,因为在这里我看不到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和担责。环境是大家的共同利益所在,但每个人却在肆意破坏环境;保护耕地事关子孙后代的利益,同样也是共同利益所在,但家家户户都为了眼前利益而毁掉后代的利益。
人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始终是社会要面对的基本问题。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群体和共同体中,如果失去了共同利益的连结,共同体就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空壳,我的家乡正在经历这样的空壳化。从国家层面上看,也很难说还存在可信的共同利益。对我的家乡,环境、土地、公正的秩序是最基本的共同利益,对我们的国家,环境、土地、公正的秩序同样是最必要的共同利益。今天的中国人对生活的要求已降低到只希望能得到一个良好环境的水平上,食品和饮用水要让人放心一些,空气不要有致命的污染。他们觉得已无路可退,为了保护生存环境,抵制严重污染环境的化工项目已成为全国性的公民行动。但抵制行动从未取得过成功,它们只是延迟了上马的时间或变换了一个地点,从甲地迁到了乙地,从沿海迁到了内地,从长江下游迁到了长江上游。共同生活的环境尚不能成为社会的共同利益,还能说这个社会存在着一致的共同利益吗?
特供制度是导致食品安全危机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全部的解释。在目前的科学尚不能解决特供空气的情况下,官员和他们的专家暂时还只能和民众呼吸同样的空气,但这一仅存的“共同利益”也根本不能促使他们在环境保护上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于个别和少数官员,GDP可以为他们创造强有力的升迁资本,当地环境污染了,他们却已经高升,一走了之。GDP始终只是几个人的GDP,不但与大众无关,也于大多数本地官员和专家的升迁没有直接的关联,后者也必须与民众一道共同承担空气污染的后果,毫无疑问,良好的空气质量对他们也同样是重要的。
但空气对他们来说只是另外一种公地。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权力体系内,除了上级的意志,不允许有个人独立意志的存在,它以巨大的内部利益来消解个人意志。虽然GDP并不直接影响每个官员的升迁,但上级的意志却能影响每个官员的升迁,而每一次升迁,其含金量都十分诱人。正是这种诱人的含金量,使权力体系变成下级顺从上级的利益长链。长链的任何一处发生断裂,它利用它的的吸引力就会在断裂的地方马上完成链接,因此,即使某个地方的权力因为一桩大案出现大范围的崩塌也会很快得到修补,对这个体系而言,它就是重新换批官员而已,前腐后继,而不会对整体造成任何影响。这个国家缺乏大师,缺乏一流的科学家,一流的大学,一流的科研,一流的人才,缺乏创新,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但它却从来就不缺乏官员。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比较起来,总是处于次要地位,牺牲公共利益以满足个人利益是普遍的倾向。正是因为这样,人类才发明了政府,设立一个公共利益的专职管理机构,由一批人专门负责共同利益的管理,与个人利益领域进行分割。这批专职管理者则由社会支付适当的薪俸,作为他们照管共同利益的报酬。
可政府是由具体的、有各自利益的个人组成的,这就决定了政府完全可能偏离其公共利益的目标,并且蜕变为服务于个人利益的工具,它可能不但不能维护共同利益,相反还掠夺共同利益,损害共同利益,于是就有了好政府与坏政府的分野。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就如何建立良好政府进行探索和努力,获得的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是,政府权力必须由人民授予,并定期回到人民的手中。离开了这条基本的政治经验,今天玩个“集体总统制”的概念,明天拾掇“禅让制”的古董,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把戏。一旦政府把公共权力变成攫取自身利益的工具,社会的共同利益就被权力集团破坏殆尽,凡是在需要责任的地方,权力就隐身就消失了,凡是在有利可图的地方,权力就会极大地加强。
这时,整个国家利益就成了悲剧故事中的公地,疯狂的利己主义代替了理性的利己主义,公仆们挥金如土,权贵极尽掠夺之能事,贪得无厌的大人物尽可能多地损害国家以满足个人私欲。这是权贵的盛世。我每当回到家乡看到河边小山似的垃圾,就总是会为乡亲们不具备现代文明的公共意识而忧虑,并归结于他们所受的教育不足,但再看看被破坏得满目创痍的国家,我突然觉得我的那些不讲究衣着、仅仅粗通文墨的乡亲同那些大权在握、衣冠楚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比起来,无论是在外在行为上还是在内在的精神和德性上,一点不输,比起大贪大盗,我的乡亲们占田修房就不算了什么大事了,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只是乱占了他们自己的田地。那些地块是其祖先遗产,无论以什么名义——国家的名义还是集体的名义——都改变不了实质上的私有性质。特权阶级通过掠夺国家和他人来获取个人的净收益,我的乡亲却在进行自我掠夺,他们也许以为自己占据了国家的一块地,其实损害的仅仅是自己。无权的普通大众在参与一场利己至上的大游戏中,除了损害自我外不可能还有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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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政治和权力政治的冲突及其化解
用官民矛盾来概括当前的主要社会现实已不能真实解释冲突的内容和性质。在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的头些年,政府与民众在具体利益上如减负、征地、强拆等方面的冲突,呈现出与历史上官民利益对抗的典型特征,但近年来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引起了对抗,不但具体事件上如温州动车事故、青岛输油管道爆燃、延迟退休出现对立,更是在价值观念上和制度观念上出现对立,关于民主、宪政和普世价值,朝野上下,各持一端,它们已经远远超越了利益对抗的范畴,而是主要表现为政治立场的分野。这些冲突的实质是权力政治与大众政治的冲突。
过去有一段时间,人们曾用“直接利益冲突”和“非直接利益冲突”来解释两类官民冲突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政府同利益相关方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非利益相关方介入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后者可能仅仅是因为一个家庭或一个公民的遭遇而引起大规模的群众性抗议活动。非利益相关方显然不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诉求,而是出于对普遍公平正义的要求。当大众把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与制度安排和变革的要求联系起来的时候,大众政治就出现了。
利益冲突迟早要变成政治冲突,因为利益冲突必定会引起人们对安排利益的政治制度进行思考。政治制度的本质不过是利益分配制度,它决定一国中哪些人负责分配以及如何进行分配。在权力政治中,利益分配自然是权力优先,权力拥有者总是以满足自身利益、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与之相对,大众政治坚持公平分配利益,打破利益垄断的特权制度。中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在强调如何做大蛋糕,以为只要把蛋糕做大,利益就自然会向普通大众流淌。但事实表明,在权力绝对控制着利益的分配时,蛋糕即使做得再大,民众也摆脱不了低水平的温饱生活状况,一边是财富迅速地大规模地向权贵集中,一边是普通人家难以承受医疗和教育开支的沉重负担。加之社会治理在许多方面的失误,包括社会公平全面缺失,环境和空气严重污染,社会保障十分脆弱,社会道德不断下滑。问题不可谓不严重,责任不可谓不清楚,一个负责任、有希望的执政集团应该主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面向社会和国民严厉反省自己的失误和问题,并迅速有效地进行改革,励精图治,而绝不是百般辩护,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理直气壮地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自己都有权统治国家。
所有这些都促使全社会集中对政治进行反思,大众的议政热情空前高涨。大众对政治事务的极大关注可以使任何一个意想不到的方面、起初看起来可能是一件微小之事变得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美国刚刚卸任的驻华大使、华裔骆家辉从他拖儿带女、没有随从和警卫、自己扛着大包小包走下飞机的一刻起,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此后他的一些举动如用优惠劵买咖啡、乘坐经济舱,都在中国民众的关注中都成为轰动性的政治事件,他的平民作风是那样受大众的欢迎,被广为评议,把一贯挥金如土、喜欢排场、高高在上的中国公仆放到了一面严厉的镜子前。偌大的中国官场难以抗衡一个美国华裔官员的道德压力,显露了权力的内在脆弱性,以至中国官方媒体向骆大使发起群攻,把他的种种“作秀”斥之为“用心卑鄙”。但它们显然又一次找错了敌人,因为骆家辉的力量不是来自于骆家辉,而是来自强大的社会舆论对骆家辉的聚焦。
由社会反思所带来的大众政治与意识形态无关,而只事关公平,也与西方渗透无关,而只与社会内部的刺激以及刺激不断强化有关。只有公正才是全体人员的共同利益,才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政治善。追求社会公平不需要西方思想的渗透,所有人都能够根据自己的生活体会在反思的基础上发现公平原则。生活是最好的老师。是生活中活生生的事实而不是西方的理论,告诉普通大众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祸国殃民。没有什么比权力的普遍腐败更能让普通人看清楚权力的本质了。把西方作为权威丧失的替罪羊,只会把自己引入歧途,不是去正视自身问题,而是继续文过饰非。错误的判断从来都是导致更大错误和失败的原因。西方制度只不过为大众提供一个可供对比和反思的参照物,他们在反思和寻找出路时,不再是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使用“均贫富”的旗号和把建立新的朝廷作为理想,而是运用一套有关自由和民主的语言,表达宪政的理想。
大众政治时代到来的确切标志,是政治话语权转移到大众手中。公知在大众政治中发挥了思想启蒙的重大作用,他们依靠常识、众所周知的原则和简单通俗的公理说话,摒弃故作高深的理论,这也是他们的价值所在。他们播下的思想种子只要具有适宜的土壤、获得大众的响应就会生根发芽,结出果实。新思想只要被大众所广泛接受,民众就掌握了政治话语权,而原先的权力话语则完全失效。这时,民众的思想启蒙实际上已经完成,新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理想已经植入到民众的心里,成为激励人们行动的强劲动力。在新的信念下,人民团结了起来,在新的信念下,改良也失去了合理性。
中国的政治话语在新政权建立的前30年由革命话语绝对主宰,文革结束后,革命话语很快失势,一套改革话语在其后30年中占据主导地位。改革话语其实包括了三个概念——改革、发展和稳定,它们最后都为“稳定压倒一切”的观点进行辩护。无论是革命话语还是改革话语,都是官方规定的,体现了权力对政治话语的绝对主导。值得一提的是,话语权是政治权威的体现,是政治的软实力。在改革的长期停滞之后,改革话语在大众中失去了信用,改革一词变得几乎没有实际意义。民众生活长期缺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威胁所有人的身体健康,发展于是也大受质疑。暴力“维稳”使稳定的意义变得十分暧昧,它要维护似乎不是社会的稳定,而仅仅是绝对权力的稳定和腐败的稳定。改革、发展、稳定那套绕来绕去的话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收起,不再提了。薄熙来以极大的决心在重庆大力推广红色话语以代替式微的改革话语,招来的却只有大量讥讽。红色话语只是表明“红二代”这个人数很少的特殊群体对自己早年经历的念旧和对父辈革命的怀念,与时代生活脱节,无法唤起大众的热情,更不可能引导社会。另一方面,“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宪政话语在民间已经形成。官方媒体如临大敌,对宪政大加挞伐,除了暴露权力政治的理论贫困,更为被动的是,一直没有找到可以替代改革话语的政治语言以凝聚人心,即使重拾过去的改革话语,也难有引导和主导社会舆论的力量了。
大众政治不是民主政治,它是前民主政治,或者说民主政治的前期。大众政治催生出民主政治。大众政治的发展有两种可能,往好的方面发展是民主政治,往坏的方面发展是无政府主义,乃至最终可能导致专制独裁。权力政治的发展也有两种可能,往好的方面发展是精英政治,往坏的方面发展,既可能是流氓政治,也可能是极权专制。
大众政治的高潮是社会能量集中爆发的时刻,这也是大众政治的最后环节,能量不断聚集,必须会在某一时刻爆发出来,旧的权力体系可能在数天之内就轰然瓦解。但是出发时的理想和最终到达的目的地并不总是一致的。大众政治经历大众议政阶段,再到总体反抗,必须回归到有序的正常政治轨道上,回归到以社会治理为中心的轨道上。瓦解一种秩序到建立一种秩序需要时间,或者建立稳定有序的民主政治,或者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混乱后,社会重新被置于强权的控制之下。
那么权力政治的表现如何呢?权力政治的最佳形式是精英政治,权即权力控制在一个明智、懂得节制使用权力、而且具有能力的少数人手中,在道德方面,他们也是世人之楷模,这个团体总体上享受着民众的尊重,而其所获得的普遍尊重又驱动他们把追求荣誉作为自己从政的动力。英国贵族统治是精英政治的典范。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在一个只有极少数人才有能力接受教育和全部教育都以科举为目的的社会,它起到了选拔精英的作用。即使如此,被选拔出来的人才也只能在有限的意义上被称为精英,更准确地说,他们只是知识精英,因为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他们都完全依附于皇权,没有英国贵族的那种从容独立的精神,他们被自身的物质利益所紧密束缚,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胜过对荣誉的追求。把一个全身心投入物质利益追逐之中的群体说成是社会精英十分牵强。精英政治需要严格的公开选拔制度或特殊的政治传统、甚至财富力量做后盾。今天新加坡的政治保留着某些英国贵族政治的特色,该国政治虽然具有浓厚的权力政治色彩,但它的政府高官不少都是富豪巨贾,殷实的家产为他们清廉做官提供了经济支撑,为新加坡政府能够实行优良治理起到了有益作用,因为官员不必从权力中攫取经济利益,从而能够把精力放在谋求为国服务的荣誉利益上。
中国王朝的科举制度使它在表面上有了精英政治的色彩,但在根本上它属于流氓政治。中国皇帝的荒淫无耻为世界之最,宫廷作为国家的政治中枢,历来都与阴谋联系在一起。在更大的方面,天下的分分合合,王朝的生死循环,都同无业游民、争强斗狠之徒、三教九流之辈有着其他民族所没有的深刻联系,他们构成了冒险家争夺天下的基本队伍,也是军事和政治领袖的主要来源之一。张献忠、洪秀全一类失败的领袖让后世认识到他们的流氓本性,那些成功的领袖在成为帝王将相后无不被历史粉饰为、或者被后人想象为功业盖世的英雄。流氓的胜利和胜利的流氓一直代表着中国王朝政治的基本面。
专制权力在现代世界发生了一次巨大变化,它变得更加恐怖,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的各个角落,这就是极权统治。极权统治是专制权力的顶峰阶段,也是专制权力的最后形式,它使专制权力失去了所有自我辩护的理由。极权主义的形式和实质都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控制民众从生到死的每个方面。它的国家哲学是国家工具论,国家被定义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与欧洲传统的国家契约论截然相反,根据契约理论,国家是自由人之间为了保障个人权利而结成的联盟。在极权统治下,国家体制由元首(领袖)、宣传机器和专政机器三个部分构成,元首是它的宪法,宣传负责洗脑和造就新人,专政就是它的司法。典型极权的维持一般不会超过一代人时间,其后改革开始,后极权社会到来。改革就是权力集团内部的人为谋求更多的个人自由和分享原先属于元首的绝对权力而重新分配权力,多龙治水的权力格局呈现出来,国家意志虽然名义上仍至高无上,但元首(领袖)的意志已经不能完全代表国家意志,这也是苏联在赫鲁晓夫改革后出现的局面。
权力被更多的个人自由使用,使交易主体大幅增加,极大地增加了权力的交易机会。对社会的管制权成为创造寻租机会的权力,从而创造出强大无比的吸金能力。一本万利的权力理所当然要成为人们不择手段谋求的对象,获取权力成为各种各样的私下交易,在交易中的获胜者是善于使用心机、投机取巧人,而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将被排除出局。这些交易不同于市场上讨价还价,也不同于选举政治中的公开交易,而是集各种肮脏交易之大成,为上司拉皮条,送重金,充当马仔,不一而足。由于政治生态的流氓化,荣誉追求在官场上绝不会成为主流,对许多的权力追求者和拥有者,世界上已没有什么比权力以及附带其上的金钱和美色等利益更加重要,浸淫其中既久,权力的瘾君子无法放弃每一样利益,在精英政治中被极为看重的个人荣誉和德行,对他们已无关紧要。
权力政治与大众政治截然对立,在非宪政体制中,或者说在权力政治中,这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即使是由精英运作的权力政治也不例外。再明智的权力政治也是专制统治。对北美殖民地人民,英国议会的统治仍然是暴政。在英国本土,英国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宪章运动迫使贵族控制的议会作出让步,改革选举制度,扩大了选民范围,使英国朝着民主政治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政治的真理既不在权力政治一边,也不完全在大众政治一边,就像许多两极对立的情形一样,真理位于两端中间的某个地方——不是不偏不倚的中间位置,而是偏向一端的某个点上。在权力政治与大众政治的两端,真理处于偏向大众政治一端的位置上。实际政治必须把社会对公正的要求与权力的有效治理二者结合起来,也就是必须把大众政治与权力政治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任务是交由宪政来完成的。通过立宪,把大众政治对民主和自由的要求和权力政治对效率的需要统一起来,并消解了它们的对立。在此,我们不能不由衷叹服人类发明宪政的伟大创举,不能不由衷叹服人类解决复杂难题的智慧,把看似水火不容的两种政治完美地统一起来,使二者和谐共处,创造出了一种史无前例的科学政制——立宪民主。对大众政治,宪政使它规范,创立了代议制民主;对权力,宪政使它受到约束,创立了三权分立。宪政体制是大众政治主导的一种政治制度,既保证了大众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但又不妨碍政府权力的有效运行;既保证权力的充分有效地实施社会治理,但又不足以对大众的权利、自由和社会公正产生威胁。立宪政体的科学性体现在两级政治的结构体系上,使它的目的和它的结构达成了高度一致,第一级政治体系是选举体系,把国家权力置于人民大众的控制之下;第二级政治体系是赋权体系,明确赋予政府三大部门的权力,划定它们的权力界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宪政也同时融合了精英政治,公开地竞争性选举比其他方式更能确保政治精英进入政治体系,比如英国的选举产生的平民院就比它世袭形成的贵族院集中了更多的精英才俊,进一步说,只有民主社会才会出现理想中的精英政治。
大众政治转向民主政治的关键是立宪。大众政治战胜权力政治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没有力量可以阻止社会的大多数人对公正的追求。少数人的统治得以延续的唯一条件是大众对政治的冷漠,只要大众对政治产生了强烈关注,进入了政治现实,对大众的统治就不能继续下去,因为他们极大的人数优势最终要变成力量的优势,迫使绝对权力作出让步或者就范。新的政治秩序建立有两种方式,一是统治集团开放权力大门,接纳大众政治,就像英国1832年改革那样,在当代也不乏现实的例子,不丹王国政府、缅甸军政府都是这样做的。一是在大众政治基础上建立民主,这种情况更加普遍,改良旧体制的难度不少时候要超过建立新体制。无论是改造旧体制,还是从头开始建立新体制,要建立稳固的秩序,都需要宪法的权威。任何一种社会秩序的建立都离不开权威,建立威权秩序要依靠魅力型领袖的权威,建立民主秩序则必须依靠宪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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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有一段时间,人们曾用“直接利益冲突”和“非直接利益冲突”来解释两类官民冲突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政府同利益相关方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非利益相关方介入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后者可能仅仅是因为一个家庭或一个公民的遭遇而引起大规模的群众性抗议活动。非利益相关方显然不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诉求,而是出于对普遍公平正义的要求。当大众把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与制度安排和变革的要求联系起来的时候,大众政治就出现了。
利益冲突迟早要变成政治冲突,因为利益冲突必定会引起人们对安排利益的政治制度进行思考。政治制度的本质不过是利益分配制度,它决定一国中哪些人负责分配以及如何进行分配。在权力政治中,利益分配自然是权力优先,权力拥有者总是以满足自身利益、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与之相对,大众政治坚持公平分配利益,打破利益垄断的特权制度。中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在强调如何做大蛋糕,以为只要把蛋糕做大,利益就自然会向普通大众流淌。但事实表明,在权力绝对控制着利益的分配时,蛋糕即使做得再大,民众也摆脱不了低水平的温饱生活状况,一边是财富迅速地大规模地向权贵集中,一边是普通人家难以承受医疗和教育开支的沉重负担。加之社会治理在许多方面的失误,包括社会公平全面缺失,环境和空气严重污染,社会保障十分脆弱,社会道德不断下滑。问题不可谓不严重,责任不可谓不清楚,一个负责任、有希望的执政集团应该主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面向社会和国民严厉反省自己的失误和问题,并迅速有效地进行改革,励精图治,而绝不是百般辩护,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理直气壮地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自己都有权统治国家。
所有这些都促使全社会集中对政治进行反思,大众的议政热情空前高涨。大众对政治事务的极大关注可以使任何一个意想不到的方面、起初看起来可能是一件微小之事变得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美国刚刚卸任的驻华大使、华裔骆家辉从他拖儿带女、没有随从和警卫、自己扛着大包小包走下飞机的一刻起,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此后他的一些举动如用优惠劵买咖啡、乘坐经济舱,都在中国民众的关注中都成为轰动性的政治事件,他的平民作风是那样受大众的欢迎,被广为评议,把一贯挥金如土、喜欢排场、高高在上的中国公仆放到了一面严厉的镜子前。偌大的中国官场难以抗衡一个美国华裔官员的道德压力,显露了权力的内在脆弱性,以至中国官方媒体向骆大使发起群攻,把他的种种“作秀”斥之为“用心卑鄙”。但它们显然又一次找错了敌人,因为骆家辉的力量不是来自于骆家辉,而是来自强大的社会舆论对骆家辉的聚焦。
由社会反思所带来的大众政治与意识形态无关,而只事关公平,也与西方渗透无关,而只与社会内部的刺激以及刺激不断强化有关。只有公正才是全体人员的共同利益,才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政治善。追求社会公平不需要西方思想的渗透,所有人都能够根据自己的生活体会在反思的基础上发现公平原则。生活是最好的老师。是生活中活生生的事实而不是西方的理论,告诉普通大众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祸国殃民。没有什么比权力的普遍腐败更能让普通人看清楚权力的本质了。把西方作为权威丧失的替罪羊,只会把自己引入歧途,不是去正视自身问题,而是继续文过饰非。错误的判断从来都是导致更大错误和失败的原因。西方制度只不过为大众提供一个可供对比和反思的参照物,他们在反思和寻找出路时,不再是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使用“均贫富”的旗号和把建立新的朝廷作为理想,而是运用一套有关自由和民主的语言,表达宪政的理想。
大众政治时代到来的确切标志,是政治话语权转移到大众手中。公知在大众政治中发挥了思想启蒙的重大作用,他们依靠常识、众所周知的原则和简单通俗的公理说话,摒弃故作高深的理论,这也是他们的价值所在。他们播下的思想种子只要具有适宜的土壤、获得大众的响应就会生根发芽,结出果实。新思想只要被大众所广泛接受,民众就掌握了政治话语权,而原先的权力话语则完全失效。这时,民众的思想启蒙实际上已经完成,新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理想已经植入到民众的心里,成为激励人们行动的强劲动力。在新的信念下,人民团结了起来,在新的信念下,改良也失去了合理性。
中国的政治话语在新政权建立的前30年由革命话语绝对主宰,文革结束后,革命话语很快失势,一套改革话语在其后30年中占据主导地位。改革话语其实包括了三个概念——改革、发展和稳定,它们最后都为“稳定压倒一切”的观点进行辩护。无论是革命话语还是改革话语,都是官方规定的,体现了权力对政治话语的绝对主导。值得一提的是,话语权是政治权威的体现,是政治的软实力。在改革的长期停滞之后,改革话语在大众中失去了信用,改革一词变得几乎没有实际意义。民众生活长期缺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威胁所有人的身体健康,发展于是也大受质疑。暴力“维稳”使稳定的意义变得十分暧昧,它要维护似乎不是社会的稳定,而仅仅是绝对权力的稳定和腐败的稳定。改革、发展、稳定那套绕来绕去的话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收起,不再提了。薄熙来以极大的决心在重庆大力推广红色话语以代替式微的改革话语,招来的却只有大量讥讽。红色话语只是表明“红二代”这个人数很少的特殊群体对自己早年经历的念旧和对父辈革命的怀念,与时代生活脱节,无法唤起大众的热情,更不可能引导社会。另一方面,“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宪政话语在民间已经形成。官方媒体如临大敌,对宪政大加挞伐,除了暴露权力政治的理论贫困,更为被动的是,一直没有找到可以替代改革话语的政治语言以凝聚人心,即使重拾过去的改革话语,也难有引导和主导社会舆论的力量了。
大众政治不是民主政治,它是前民主政治,或者说民主政治的前期。大众政治催生出民主政治。大众政治的发展有两种可能,往好的方面发展是民主政治,往坏的方面发展是无政府主义,乃至最终可能导致专制独裁。权力政治的发展也有两种可能,往好的方面发展是精英政治,往坏的方面发展,既可能是流氓政治,也可能是极权专制。
大众政治的高潮是社会能量集中爆发的时刻,这也是大众政治的最后环节,能量不断聚集,必须会在某一时刻爆发出来,旧的权力体系可能在数天之内就轰然瓦解。但是出发时的理想和最终到达的目的地并不总是一致的。大众政治经历大众议政阶段,再到总体反抗,必须回归到有序的正常政治轨道上,回归到以社会治理为中心的轨道上。瓦解一种秩序到建立一种秩序需要时间,或者建立稳定有序的民主政治,或者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混乱后,社会重新被置于强权的控制之下。
那么权力政治的表现如何呢?权力政治的最佳形式是精英政治,权即权力控制在一个明智、懂得节制使用权力、而且具有能力的少数人手中,在道德方面,他们也是世人之楷模,这个团体总体上享受着民众的尊重,而其所获得的普遍尊重又驱动他们把追求荣誉作为自己从政的动力。英国贵族统治是精英政治的典范。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在一个只有极少数人才有能力接受教育和全部教育都以科举为目的的社会,它起到了选拔精英的作用。即使如此,被选拔出来的人才也只能在有限的意义上被称为精英,更准确地说,他们只是知识精英,因为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他们都完全依附于皇权,没有英国贵族的那种从容独立的精神,他们被自身的物质利益所紧密束缚,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胜过对荣誉的追求。把一个全身心投入物质利益追逐之中的群体说成是社会精英十分牵强。精英政治需要严格的公开选拔制度或特殊的政治传统、甚至财富力量做后盾。今天新加坡的政治保留着某些英国贵族政治的特色,该国政治虽然具有浓厚的权力政治色彩,但它的政府高官不少都是富豪巨贾,殷实的家产为他们清廉做官提供了经济支撑,为新加坡政府能够实行优良治理起到了有益作用,因为官员不必从权力中攫取经济利益,从而能够把精力放在谋求为国服务的荣誉利益上。
中国王朝的科举制度使它在表面上有了精英政治的色彩,但在根本上它属于流氓政治。中国皇帝的荒淫无耻为世界之最,宫廷作为国家的政治中枢,历来都与阴谋联系在一起。在更大的方面,天下的分分合合,王朝的生死循环,都同无业游民、争强斗狠之徒、三教九流之辈有着其他民族所没有的深刻联系,他们构成了冒险家争夺天下的基本队伍,也是军事和政治领袖的主要来源之一。张献忠、洪秀全一类失败的领袖让后世认识到他们的流氓本性,那些成功的领袖在成为帝王将相后无不被历史粉饰为、或者被后人想象为功业盖世的英雄。流氓的胜利和胜利的流氓一直代表着中国王朝政治的基本面。
专制权力在现代世界发生了一次巨大变化,它变得更加恐怖,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的各个角落,这就是极权统治。极权统治是专制权力的顶峰阶段,也是专制权力的最后形式,它使专制权力失去了所有自我辩护的理由。极权主义的形式和实质都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控制民众从生到死的每个方面。它的国家哲学是国家工具论,国家被定义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与欧洲传统的国家契约论截然相反,根据契约理论,国家是自由人之间为了保障个人权利而结成的联盟。在极权统治下,国家体制由元首(领袖)、宣传机器和专政机器三个部分构成,元首是它的宪法,宣传负责洗脑和造就新人,专政就是它的司法。典型极权的维持一般不会超过一代人时间,其后改革开始,后极权社会到来。改革就是权力集团内部的人为谋求更多的个人自由和分享原先属于元首的绝对权力而重新分配权力,多龙治水的权力格局呈现出来,国家意志虽然名义上仍至高无上,但元首(领袖)的意志已经不能完全代表国家意志,这也是苏联在赫鲁晓夫改革后出现的局面。
权力被更多的个人自由使用,使交易主体大幅增加,极大地增加了权力的交易机会。对社会的管制权成为创造寻租机会的权力,从而创造出强大无比的吸金能力。一本万利的权力理所当然要成为人们不择手段谋求的对象,获取权力成为各种各样的私下交易,在交易中的获胜者是善于使用心机、投机取巧人,而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将被排除出局。这些交易不同于市场上讨价还价,也不同于选举政治中的公开交易,而是集各种肮脏交易之大成,为上司拉皮条,送重金,充当马仔,不一而足。由于政治生态的流氓化,荣誉追求在官场上绝不会成为主流,对许多的权力追求者和拥有者,世界上已没有什么比权力以及附带其上的金钱和美色等利益更加重要,浸淫其中既久,权力的瘾君子无法放弃每一样利益,在精英政治中被极为看重的个人荣誉和德行,对他们已无关紧要。
权力政治与大众政治截然对立,在非宪政体制中,或者说在权力政治中,这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即使是由精英运作的权力政治也不例外。再明智的权力政治也是专制统治。对北美殖民地人民,英国议会的统治仍然是暴政。在英国本土,英国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宪章运动迫使贵族控制的议会作出让步,改革选举制度,扩大了选民范围,使英国朝着民主政治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政治的真理既不在权力政治一边,也不完全在大众政治一边,就像许多两极对立的情形一样,真理位于两端中间的某个地方——不是不偏不倚的中间位置,而是偏向一端的某个点上。在权力政治与大众政治的两端,真理处于偏向大众政治一端的位置上。实际政治必须把社会对公正的要求与权力的有效治理二者结合起来,也就是必须把大众政治与权力政治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任务是交由宪政来完成的。通过立宪,把大众政治对民主和自由的要求和权力政治对效率的需要统一起来,并消解了它们的对立。在此,我们不能不由衷叹服人类发明宪政的伟大创举,不能不由衷叹服人类解决复杂难题的智慧,把看似水火不容的两种政治完美地统一起来,使二者和谐共处,创造出了一种史无前例的科学政制——立宪民主。对大众政治,宪政使它规范,创立了代议制民主;对权力,宪政使它受到约束,创立了三权分立。宪政体制是大众政治主导的一种政治制度,既保证了大众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但又不妨碍政府权力的有效运行;既保证权力的充分有效地实施社会治理,但又不足以对大众的权利、自由和社会公正产生威胁。立宪政体的科学性体现在两级政治的结构体系上,使它的目的和它的结构达成了高度一致,第一级政治体系是选举体系,把国家权力置于人民大众的控制之下;第二级政治体系是赋权体系,明确赋予政府三大部门的权力,划定它们的权力界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宪政也同时融合了精英政治,公开地竞争性选举比其他方式更能确保政治精英进入政治体系,比如英国的选举产生的平民院就比它世袭形成的贵族院集中了更多的精英才俊,进一步说,只有民主社会才会出现理想中的精英政治。
大众政治转向民主政治的关键是立宪。大众政治战胜权力政治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没有力量可以阻止社会的大多数人对公正的追求。少数人的统治得以延续的唯一条件是大众对政治的冷漠,只要大众对政治产生了强烈关注,进入了政治现实,对大众的统治就不能继续下去,因为他们极大的人数优势最终要变成力量的优势,迫使绝对权力作出让步或者就范。新的政治秩序建立有两种方式,一是统治集团开放权力大门,接纳大众政治,就像英国1832年改革那样,在当代也不乏现实的例子,不丹王国政府、缅甸军政府都是这样做的。一是在大众政治基础上建立民主,这种情况更加普遍,改良旧体制的难度不少时候要超过建立新体制。无论是改造旧体制,还是从头开始建立新体制,要建立稳固的秩序,都需要宪法的权威。任何一种社会秩序的建立都离不开权威,建立威权秩序要依靠魅力型领袖的权威,建立民主秩序则必须依靠宪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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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到列宁:从学术理论到权力“真理”的异变
一
“如果有希望的话,”温斯顿在日记本上写道,“它就一定在群众身上。”
温斯顿是大洋国真理部的职员,他的工作就是篡改(官方称为修改)报纸上的报道,使过去的“事实”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这个国家,最高领袖老大哥的话就是真理。老大哥的形象出现在无处不在的电子屏幕上——后者除了发布经官方审核、由官方发布的信息,也用来监视国民的一言一行。温斯顿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感到窒息。他需要自由,需要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而官方已经规定,二加二等于五。
秘密地、有组织地反抗在严密监控下的社会是毫无可能的,温斯顿于是把反抗的希望寄托在群众身上,不仅因为群众占了大洋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五,而且他们不需要经过长时间和秘密组织就能行动起来,温斯顿想,他们只要起来挣扎一下,就像一匹马颤动一下身子就足以把苍蝇赶跑。
然而,群众让他失望了。一次,他正走在街上听到愤怒的人群的咆哮声。他的心开始碰碰直跳!群众革命终于爆发了!伟大的历史性时刻来临了!他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发现原来是一群家庭妇女在围着卖铁锅的摊贩在争抢铁锅。他认识到这就是群众,他们就像阿根廷平原上牛群一样自由生活,管理他们只需要简单的几条规定和一种初级的爱国主义就够了。甚至不需要向他们进行意识形态的灌输。
彩票是群众唯一真正关心的事和他们的人生乐趣。彩票每星期开一次奖。群众虽然只能中一些末奖,因为所谓奖金基本上都是虚构的,中大奖的人是不存在的,但仍然让他们兴趣盎然,有许多人专门靠卖中奖秘笈、预测中奖号码、兜售吉利信物为生。在充斥着思想警察的大洋国,他们,群众,被允许享有思想自由。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思想。群众有什么意见和没有什么意见,对大洋国都是无关紧要的。
二
英国小说家奥威尔1948年发表的《一九八四》所创造的大洋国是苏联的翻版。苏联创造了一种新人类,这就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无产阶级”被包括在“人民群众”之中。无产阶级的概念虽然是马克思创造出来的,但作为实体则是列宁和俄国的革命者创造出来的,当工人阶级被灌输了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思想后他们就成了一个崭新的、先进的阶级——无产阶级。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工人群众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天然地具有在大工业生产中的组织性,最重要的是他们很容易接受革命者的无产阶级思想,成为摧毁旧的国家机器现成的工具。显然,思想灌输只能对以文盲居多的工人阶级才会产生效力,而对知识分子——他们有自己的世界观——则没有大多作用,对他们需要进行思想改造。
1922年,在俄国新政权取得了内战胜利、稳定了国内局势后,一个由作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构成的群体被驱逐出境,他们被认为是不可能被改造和没有希望转向共产主义信仰的人。这些人中就有哲学家尼古拉.别尔嘉耶夫。他出身贵族,青年时期就放弃了贵族社会的偏见和利益,并被共产主义学说所吸引,参加过“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后来他转向了唯心主义。他把自己与共产主义的对立归结为两个原则上的对立,精神自由原则和个性原则,俄国革命中所暴露出来的消灭自由、否定个性与他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格格不入,他永远不能成为某种“正统思想”的拥护者,在他看来,人的精神不依赖于社会和国家,不依赖于外在环境。他在1918年组织了“自由的精神文化科学院”,试图继承俄罗斯文化中的自由因素。他随后在1920年、1922年两次被捕,他没有像大部分被捕者那样自我毁谤,而是坚持原来的立场。在被逐出苏联之前他受到警告,如果再在苏联境内出现将被枪决。
当然,在列宁“用非常手段消灭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别尔嘉耶夫还是十分幸运的,他得以免于杀人机器契卡的绞杀已经是党对他极为仁慈的关怀了。这位俄国哲学家无疑属于反革命分子之列,任何对共产革命的怀疑、异议都是革命无法容忍的罪恶。他所捍卫的自由不是指人民的自由,而仅仅是他纯粹的个体精神的自由,他对不自由的反抗是纯粹的个人的精神反抗,是对思想改造的抗拒。自由是一个含义复杂的词语,经常在不同意义上被人们使用。自由可分为不同层次的自由。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自由是相对于监狱而言的自由,一个被关进监狱的人叫做失去了自由,这一自由被称之为人身自由,也是最基本的自由,也是群众所拥抱的自由。在另外一个通常的意义上,自由与奴役相对立,把自由作为反抗暴政的思想武器,美国革命者亨利在议会演讲时发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呐喊就是向暴政的宣战,暴政对人们的奴役就是把国家变成一所巨大的监狱,在这里,不但人们的行为受到监控,人们的思想也受到监控。在第三个意义上,自由是探索真知和真理的自由,我认为这也是自由的最高境界,即别尔嘉耶夫所秉承的苏格拉底、经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以来的西方自由传统,称之为灵魂的自由或心灵的自由更为恰当。它是只有少数人才会去拥抱的自由。苏格拉底坦然面对死亡,是因为他把死亡当作灵魂最终逃脱肉体的枷锁、获得完全独立和自由的绝佳机会,他认为,只有彻底获得了自由的灵魂才能更好地发现真理。
相对于西方世界,地处边缘的俄国形成了独特的边缘文化,在俄罗斯的精神中既有西方的自由主义因素,更有强大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一方面它努力跻身于西方世界,从彼得大帝开始,它就把西方当作自己的精神归宿,在推翻沙皇、建立共产主义政权的革命中,俄罗斯人向西方寻求指导,在共产主义政权的瓦解后,他们同样以西方政治模式构建新的制度体系,对俄国人而言,这只是一次政治文明的回归,而不是全新的开端;另一方面它又总是与西方世界格格不入。它喜欢强调自己不同于西方的独特性,也就是俄罗斯特性。对西方来说,它是落后的、野蛮的,不但在苏共时代它被视为“邪恶帝国”,即使是它今天的民主依然无法褪去鲜明的专制主义胎记。
俄罗斯的地理、历史和人民共同形成了它独一无二的特性,正是这种特性,也就是这种特殊的土壤,产生了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党,产生了世界第一个共产主义政权,对世界的影响之大史无前例。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果不是遇到列宁这样的信徒,或者有列宁这样的信徒但没有俄罗斯这样的社会,都不可能在二十世纪产生一场可怕的、改变世界的共产主义实验。列宁是这样一个人,一个非常执着的行动家,一个毫不妥协、极具斗争精神的组织者,一个总是真理在握、使他人坚决服从自己的领袖,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策略家,一个具有强大的证明自己的错误结论是正确的天才,一个毫不犹豫的砍掉几百万人脑袋的革命家,他的马克思主义引路人普列汉诺夫对他有过精彩的描述:“他是多面的。像变色龙一样改变自己的颜色。他同知识分子在一起时是知识分子,同工人在一起时是工人,同农民在一起时是农民。他是必然的又是偶然的,是合乎逻辑的又是不合逻辑的,是简单的又是复杂的,是始终如一的又是前后不一的。”他把马克思主义的极端化显然比他导师普列汉诺夫更正统的、少些极端的马克思主义更能吸引俄国革命者——他们多数人渴望很快成功,很快掌权,列宁成了多数派布尔什维克的领袖,而普列汉诺夫则退入到少数派孟什维克的阵营。列宁的极端主义再一次在1917年大获全胜,使他赢得了民众,并最终赢得了政权。对几乎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多数,列宁简洁大胆的口号非常符合他们的胃口,他向群众许诺给他们土地,许诺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很快在群众的支持下把政权从主张自由的临时政府那里夺了过来。俄罗斯群众非常能理解权力、面包、土地这些实用、具体可感的东西,但理解不了自由。自由对他们太抽象了。获胜的布尔什维克成了国家的主人,党的全面专政降临到俄罗斯人民的头上,自由从此成为了俄罗斯人最遥远的奢侈品。
三
自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也是最后理想。即便在马克思设想的人类社会最高级、也是最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也是它的目标之一,反映了西方文明中最基本的一面。不管马克思如何叛逆和激进,西方自由主义基因在他的思想中并未泯灭。但是,他的思想不可能在富裕的西方社会获得足够的信徒,他的反民主思想同西方文明相冲突,只能朝向东方那块贫瘠而专制的土壤传播和发展,他的关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目标在列宁版本的共产主义中彻底消失了,只有不可抗拒的国家力量和强大的领袖意志。
把马克思和列宁相提并论,无异于把柏拉图和希特相提并论。马克思是一个专职的学术工作者,他的工作始终没有脱离一个学者独立的探索,而列宁是一个以掌权为目标、并成功地掌控了国家权力的职业革命者和统治者,他们的动机截然不同,对于列宁,马克思主义仅仅只是为我所用的工具。以生产知识为业的马克思可以自由发表观点,理论可以极端,并且需要以某种极端来体现它的价值,但权力需要谨慎,需要平衡各种冲突的利益,一旦以掌权为目的的列宁自由实施统治,灾难之门就打开了。
生产知识为业者最容易成为自由的热爱者,他们的工作性质本质上就是精神探索,就是探索科学真理。他们探索出来的结论是未必都是真理,谬误在所难免。在思想界、科学界和理论界,即使是谬误也不是没有价值,谬误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没有谬误和错误就没有真理的产生。真理是从谬误中引申出来的,谬误和真理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马克思的学说错误和真理并存,他所发现的真理就存在于他的谬误中。作为理论和假设,它不乏真理的洞见,但它有矛盾,有不切实际的空想,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在事实与逻辑之间不免顾此失彼,它的实现共产主义路径无产阶级专政与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就是相互矛盾的,专政无法达到自由,因为专制无法达到自由,一个阶级的专制最后都必然是个别人的专制。
思想家和理论工作者通常是理想主义者,为现实发现一个新的可能性,因此他们对现实采取批判的态度。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无情的,他提出的替代方案是共产主义社会。作为学人,马克思当然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他在英国长期从事学术写作,享受着英国的自由。自由是学术的生命,也是理论的生命。理论创造不但来自于自由的学术环境,理论成果也只有交予自由的讨论和批判才能获得生命。柏拉图哲学的巨大生命力是它一直在思想和学术市场上经历讨论和批判,柏拉图《理想国》的空想成分无疑比马克思学说的空想成分更多,极权主义思想比马克思更严厉。每一种理想,每一种学说,每一个观点,都是人类思想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作为共同的思想资源的一部分,其价值仅仅是讨论性的和启迪性的,在讨论中才能不断显现其启迪的意义。
人们说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但有三样是没有的,那就是上帝、爱和真理。上帝是独一无二,是唯一,不可能有对立面。爱也没有对立面,仇恨不是爱的对立面,真正的爱是对恨的完全超越。同样,谬误也不是真理的对立面,真理与谬误是一体的,消除了谬误也就消除了真理。只有当有人自恃掌握了真理而挞伐谬误时,这才是绝对的谬误。
列宁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变为权力真理不可避免地深陷谬误之中。马克思是一个畅想未来的理想主义者,列宁却是一个为权力而战的冷酷的现实主义者。权力真理是不容怀疑的,更不容讨论,它理所当然地把一切不同声音都当作必须铲除的谬误。真理为权力服务,符合权力需要的才是真理,列宁按照权力的需要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权力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由,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自然要被列宁所舍弃,而发展其专政的“内核”。
自由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显得宝贵。的确,自由不向人们许诺面包和权力,自由不向任何特定的人许诺成功,但它向所有人敞开机会之门,让他们在竞争中证明自己的优秀,这正是自由的根本价值所在。自由意味着不接受一切固定的结果,意味着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它始终为各种理论和制度保留竞争的舞台,它的开放性使它具有发现和发展最好的理论和制度的能力。
四
奴役人民的统治者从来不是把人数上占多数的群众作为重点奴役对象,而是把追求真理和自由的少数理想主义者作为主要奴役对象,正如柏拉图所言,在僭主统治下的独裁国家,最优秀的部分处于屈辱和不幸的奴隶地位。同苏维埃俄国是为了巩固政权驱逐作家和学者一样,秦始皇以焚书坑儒向天下知识分子发出了警告,以刹住春秋战国以来形成的蓬勃发展的自由讨论和辩论风气。自比秦始皇的毛泽东在夺取天下后把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和羞辱性改造当成稳固权力基础的根本性措施。
中国王朝的文武百官跪拜制度可谓是独具匠心的仪式。太阳升起时,皇帝高高在上地接受被认为是全国最优秀的人的跪拜。对于皇帝,它既是为了经常提醒臣子忠心事主的义务,更是为了从心智上使他们时时处于屈从地位。对于跪拜者和其他人,它则使人感到沐浴皇恩、令人称羡的无上荣耀。奴役即幸福,皇帝即神明,权力即真理。皇朝专制精心地把中国人引导到对权力的醉心追求上,引导到对权力的极度崇敬上。当满朝官员匍匐在地上觐见皇帝时,他们的灵魂也是匍匐在地上的。千百年来,直到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引进以前,国人只知道有权力,不知道有自由,只知道有皇帝,不知道有真理,只知道感官的享乐,不知道有精神的快乐。追求真理的自由对他们来说太空洞了,太没有意义了,太不可思议了。人们皓首穷经不是为了探求,而仅仅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服务朝廷,加入到百官早朝跪拜的行列。控制社会最关键的措施就是要控制社会中最优秀的部分,而控制人最关键的措施的就是要控制人的心灵。
控制社会中最优秀的部分,最好的办法就是俘获和矮化他们的心灵,可以给他们巨大的权力,但不能让他们拥有高级和自由的心灵,控制权力的僵尸没有什么困难,但要控制一个高级和自由的心灵将面临极大挑战。没有什么力量可以使一颗自由的心灵臣服。清王朝的丧钟不是在1911年辛亥革命时敲响的,而是在1905年取消科举制时敲响的,它意味着朝廷失去了控制读书人最成熟和最好的办法,但短期内又找不到新的和有效的控制方法,结果必定导致大批优秀的人才脱离了体制,进入自由选择的天地。从此,中国多了一个叫知识分子的阶层,他们以生产知识为业。黄兴、宋教仁、蔡锷、章太炎这些知识分子本来应该正在为科举考试而废寝忘食地奋斗,却干起了革命。在20世纪初的革命风潮影响下,原本是体制内成员、担任翰林院编修的蔡元培也组织起了光复会,成为革命元勋。状元张謇主动脱离仕途,到家乡南通去创办实业,最后做了立宪派的领袖,走到了反对朝廷的最前列。
五
一个理想主义者也应该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在各种自由中,最宝贵的自由是探索的自由和心灵的自由,这种自由不仅不能当饭吃,甚至与人类的衣食住行毫无关系。每个社会都有理想主义者,他们不是依据现实的利益原则而生存,而是服从于内心的自由和真理的引导,所以看上去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在理想主义者那里,生活主要是个精神的概念,探索的概念,生命是追求真理的生物过程。对社会的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是非常实际的,是个物质的概念。官场的人们孜孜以求的是个人仕途晋升,商界的人们把积累财富当作生活目标,大多数更普通的人们只求官府不要找自己的麻烦就是平平安安的幸福。一个社会越是平庸,理想主义者的生存空间的越窄小,而一个腐败社会的标志是理想主义的丧失,是物质主义泛滥成灾,崇高的口号和个人利益至上主宰了整个社会。对于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他不会为周围环境所动,不会为成功或失败所动,即使是挫折或失败也不会放弃独立探索。是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还是趋炎附势、把自己的灵魂交付他人和魔鬼,是理想主义者与生活现实主义者的根本区别。
探索的精神不接受任何权力约束,对任何权力和权威都持反抗的姿态。以知识为业,就是以探索为业。探索的精神不承认权威,它时刻处于对权威的起义和造反状态。自由不只是精神探索的条件,自由本身就具有最重要的精神价值。精神与权力相对立,权力要服从上司,要听从命令,但精神不承认任何上司的存在,不服从任何外来的命令。精神从来就是与自由结盟。没有自由精神、热衷于奔走于权贵门下的知识分子,不能算是真实意义上的以知识为业的探索者,而只是权力的掮客,打着知识的幌子替权势卖命。
精神天然地反对任何权力的约束。探索真理是它的天职。离开了探索,精神就不成其为精神,人也就没有精神可言。精神构成了对权力的极大威胁,是一种将权力瓦解于无形的力量。正因为如此,权力构成了对精神的极大威胁,发轫于苏联的极权主义千方百计、不择手段、软硬兼施驯服人们的精神,实际上它把驯服国民的思想当作最重大的政治工程。这时,一个人的精神自由或叫心灵的自由不仅仅会被外部力量所摧毁,也随时会被自己内在的力量所摧毁,被自己的欲望所摧毁,也被自己的奴性所摧毁。
在“二加二等五”的权力真理面前,坚持精神探索的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只能是坚定的理想主义者,而不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对自由具有最强烈要求的人也不会是大多数。但力量并不取决于人数。想想哥白尼和布鲁诺吧,在茫茫人潮中他们不过是沧海一粟。当哥白尼宣布不是地球而是太阳是宇宙中心的时候,他并没有掌握真理,但他开启了改变世界的现代科学的新时代。宗教裁判所可以消灭布鲁诺,但它不能消灭哥白尼的科学真理和阻止其科学真理的传播。哥白尼、牛顿、爱迪生改造世界的力量,超过了所有帝王将相的力量的总和。
理想主义者的力量不是其人的力量,而是他们所揭示的真理的力量。科学家的力量说到底的科学的力量,真理的力量。追求自由和真理的少数最终瓦解了专横的权力体系也不是由于少数人有力量,而是自由和真理有力量。
人数不是决定性力量。人数的多寡在某个特定时段和特定环境中可能具有决定意义,但在历史中从来不具有决定意义。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事实远远不能衡量其在现代世界中的地位,无论在政治上,在科技上,在军事上,它都无法与一些比它在人口上少得多的国家相提并论。它与它们的最大不同是,它的人民没有自由,它们的人民有自由。自由制造繁荣,没有自由的繁荣不是真实的繁荣,不真实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
推动社会前进的精英不是掌权者,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而是具有高级心灵、矢志不移地坚持自由探索的理想主义者。自由的力量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自由探索所获得的科学真理能最大程度地改变世界,它能穿透重重制度藩篱和思想迷雾,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使再不可一世的权力都不值一提。其二,自由作为价值观念能最大程度地契合普通大众的心理需求,一个自由的心灵能照亮和点燃千百万人的心灵,帮助它们挣脱奴役的枷锁。一些人赞叹新加坡的家长式领导人李光耀的智慧和功绩,但他很少能影响人的心灵,与之相比,曼德拉对世界的影响是许多个李光耀都不能望其项背的。其三,自由价值观与平等价值观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合二为一。对于知识精英和高级的心灵,看重自由的价值,对于大众和普通的心灵,偏重平等的价值。自由的价值越来越被普通大众所接受并加以珍视,因为没有自由的平等不会有真正的平等。即使在最没有自由的艰难时代,只要有人,哪怕是一个人还在坚持探索真理,它就会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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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希望的话,”温斯顿在日记本上写道,“它就一定在群众身上。”
温斯顿是大洋国真理部的职员,他的工作就是篡改(官方称为修改)报纸上的报道,使过去的“事实”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这个国家,最高领袖老大哥的话就是真理。老大哥的形象出现在无处不在的电子屏幕上——后者除了发布经官方审核、由官方发布的信息,也用来监视国民的一言一行。温斯顿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感到窒息。他需要自由,需要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而官方已经规定,二加二等于五。
秘密地、有组织地反抗在严密监控下的社会是毫无可能的,温斯顿于是把反抗的希望寄托在群众身上,不仅因为群众占了大洋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五,而且他们不需要经过长时间和秘密组织就能行动起来,温斯顿想,他们只要起来挣扎一下,就像一匹马颤动一下身子就足以把苍蝇赶跑。
然而,群众让他失望了。一次,他正走在街上听到愤怒的人群的咆哮声。他的心开始碰碰直跳!群众革命终于爆发了!伟大的历史性时刻来临了!他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发现原来是一群家庭妇女在围着卖铁锅的摊贩在争抢铁锅。他认识到这就是群众,他们就像阿根廷平原上牛群一样自由生活,管理他们只需要简单的几条规定和一种初级的爱国主义就够了。甚至不需要向他们进行意识形态的灌输。
彩票是群众唯一真正关心的事和他们的人生乐趣。彩票每星期开一次奖。群众虽然只能中一些末奖,因为所谓奖金基本上都是虚构的,中大奖的人是不存在的,但仍然让他们兴趣盎然,有许多人专门靠卖中奖秘笈、预测中奖号码、兜售吉利信物为生。在充斥着思想警察的大洋国,他们,群众,被允许享有思想自由。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思想。群众有什么意见和没有什么意见,对大洋国都是无关紧要的。
二
英国小说家奥威尔1948年发表的《一九八四》所创造的大洋国是苏联的翻版。苏联创造了一种新人类,这就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无产阶级”被包括在“人民群众”之中。无产阶级的概念虽然是马克思创造出来的,但作为实体则是列宁和俄国的革命者创造出来的,当工人阶级被灌输了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思想后他们就成了一个崭新的、先进的阶级——无产阶级。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工人群众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天然地具有在大工业生产中的组织性,最重要的是他们很容易接受革命者的无产阶级思想,成为摧毁旧的国家机器现成的工具。显然,思想灌输只能对以文盲居多的工人阶级才会产生效力,而对知识分子——他们有自己的世界观——则没有大多作用,对他们需要进行思想改造。
1922年,在俄国新政权取得了内战胜利、稳定了国内局势后,一个由作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构成的群体被驱逐出境,他们被认为是不可能被改造和没有希望转向共产主义信仰的人。这些人中就有哲学家尼古拉.别尔嘉耶夫。他出身贵族,青年时期就放弃了贵族社会的偏见和利益,并被共产主义学说所吸引,参加过“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后来他转向了唯心主义。他把自己与共产主义的对立归结为两个原则上的对立,精神自由原则和个性原则,俄国革命中所暴露出来的消灭自由、否定个性与他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格格不入,他永远不能成为某种“正统思想”的拥护者,在他看来,人的精神不依赖于社会和国家,不依赖于外在环境。他在1918年组织了“自由的精神文化科学院”,试图继承俄罗斯文化中的自由因素。他随后在1920年、1922年两次被捕,他没有像大部分被捕者那样自我毁谤,而是坚持原来的立场。在被逐出苏联之前他受到警告,如果再在苏联境内出现将被枪决。
当然,在列宁“用非常手段消灭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别尔嘉耶夫还是十分幸运的,他得以免于杀人机器契卡的绞杀已经是党对他极为仁慈的关怀了。这位俄国哲学家无疑属于反革命分子之列,任何对共产革命的怀疑、异议都是革命无法容忍的罪恶。他所捍卫的自由不是指人民的自由,而仅仅是他纯粹的个体精神的自由,他对不自由的反抗是纯粹的个人的精神反抗,是对思想改造的抗拒。自由是一个含义复杂的词语,经常在不同意义上被人们使用。自由可分为不同层次的自由。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自由是相对于监狱而言的自由,一个被关进监狱的人叫做失去了自由,这一自由被称之为人身自由,也是最基本的自由,也是群众所拥抱的自由。在另外一个通常的意义上,自由与奴役相对立,把自由作为反抗暴政的思想武器,美国革命者亨利在议会演讲时发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呐喊就是向暴政的宣战,暴政对人们的奴役就是把国家变成一所巨大的监狱,在这里,不但人们的行为受到监控,人们的思想也受到监控。在第三个意义上,自由是探索真知和真理的自由,我认为这也是自由的最高境界,即别尔嘉耶夫所秉承的苏格拉底、经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以来的西方自由传统,称之为灵魂的自由或心灵的自由更为恰当。它是只有少数人才会去拥抱的自由。苏格拉底坦然面对死亡,是因为他把死亡当作灵魂最终逃脱肉体的枷锁、获得完全独立和自由的绝佳机会,他认为,只有彻底获得了自由的灵魂才能更好地发现真理。
相对于西方世界,地处边缘的俄国形成了独特的边缘文化,在俄罗斯的精神中既有西方的自由主义因素,更有强大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一方面它努力跻身于西方世界,从彼得大帝开始,它就把西方当作自己的精神归宿,在推翻沙皇、建立共产主义政权的革命中,俄罗斯人向西方寻求指导,在共产主义政权的瓦解后,他们同样以西方政治模式构建新的制度体系,对俄国人而言,这只是一次政治文明的回归,而不是全新的开端;另一方面它又总是与西方世界格格不入。它喜欢强调自己不同于西方的独特性,也就是俄罗斯特性。对西方来说,它是落后的、野蛮的,不但在苏共时代它被视为“邪恶帝国”,即使是它今天的民主依然无法褪去鲜明的专制主义胎记。
俄罗斯的地理、历史和人民共同形成了它独一无二的特性,正是这种特性,也就是这种特殊的土壤,产生了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党,产生了世界第一个共产主义政权,对世界的影响之大史无前例。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果不是遇到列宁这样的信徒,或者有列宁这样的信徒但没有俄罗斯这样的社会,都不可能在二十世纪产生一场可怕的、改变世界的共产主义实验。列宁是这样一个人,一个非常执着的行动家,一个毫不妥协、极具斗争精神的组织者,一个总是真理在握、使他人坚决服从自己的领袖,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策略家,一个具有强大的证明自己的错误结论是正确的天才,一个毫不犹豫的砍掉几百万人脑袋的革命家,他的马克思主义引路人普列汉诺夫对他有过精彩的描述:“他是多面的。像变色龙一样改变自己的颜色。他同知识分子在一起时是知识分子,同工人在一起时是工人,同农民在一起时是农民。他是必然的又是偶然的,是合乎逻辑的又是不合逻辑的,是简单的又是复杂的,是始终如一的又是前后不一的。”他把马克思主义的极端化显然比他导师普列汉诺夫更正统的、少些极端的马克思主义更能吸引俄国革命者——他们多数人渴望很快成功,很快掌权,列宁成了多数派布尔什维克的领袖,而普列汉诺夫则退入到少数派孟什维克的阵营。列宁的极端主义再一次在1917年大获全胜,使他赢得了民众,并最终赢得了政权。对几乎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多数,列宁简洁大胆的口号非常符合他们的胃口,他向群众许诺给他们土地,许诺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很快在群众的支持下把政权从主张自由的临时政府那里夺了过来。俄罗斯群众非常能理解权力、面包、土地这些实用、具体可感的东西,但理解不了自由。自由对他们太抽象了。获胜的布尔什维克成了国家的主人,党的全面专政降临到俄罗斯人民的头上,自由从此成为了俄罗斯人最遥远的奢侈品。
三
自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也是最后理想。即便在马克思设想的人类社会最高级、也是最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也是它的目标之一,反映了西方文明中最基本的一面。不管马克思如何叛逆和激进,西方自由主义基因在他的思想中并未泯灭。但是,他的思想不可能在富裕的西方社会获得足够的信徒,他的反民主思想同西方文明相冲突,只能朝向东方那块贫瘠而专制的土壤传播和发展,他的关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目标在列宁版本的共产主义中彻底消失了,只有不可抗拒的国家力量和强大的领袖意志。
把马克思和列宁相提并论,无异于把柏拉图和希特相提并论。马克思是一个专职的学术工作者,他的工作始终没有脱离一个学者独立的探索,而列宁是一个以掌权为目标、并成功地掌控了国家权力的职业革命者和统治者,他们的动机截然不同,对于列宁,马克思主义仅仅只是为我所用的工具。以生产知识为业的马克思可以自由发表观点,理论可以极端,并且需要以某种极端来体现它的价值,但权力需要谨慎,需要平衡各种冲突的利益,一旦以掌权为目的的列宁自由实施统治,灾难之门就打开了。
生产知识为业者最容易成为自由的热爱者,他们的工作性质本质上就是精神探索,就是探索科学真理。他们探索出来的结论是未必都是真理,谬误在所难免。在思想界、科学界和理论界,即使是谬误也不是没有价值,谬误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没有谬误和错误就没有真理的产生。真理是从谬误中引申出来的,谬误和真理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马克思的学说错误和真理并存,他所发现的真理就存在于他的谬误中。作为理论和假设,它不乏真理的洞见,但它有矛盾,有不切实际的空想,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在事实与逻辑之间不免顾此失彼,它的实现共产主义路径无产阶级专政与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就是相互矛盾的,专政无法达到自由,因为专制无法达到自由,一个阶级的专制最后都必然是个别人的专制。
思想家和理论工作者通常是理想主义者,为现实发现一个新的可能性,因此他们对现实采取批判的态度。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无情的,他提出的替代方案是共产主义社会。作为学人,马克思当然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他在英国长期从事学术写作,享受着英国的自由。自由是学术的生命,也是理论的生命。理论创造不但来自于自由的学术环境,理论成果也只有交予自由的讨论和批判才能获得生命。柏拉图哲学的巨大生命力是它一直在思想和学术市场上经历讨论和批判,柏拉图《理想国》的空想成分无疑比马克思学说的空想成分更多,极权主义思想比马克思更严厉。每一种理想,每一种学说,每一个观点,都是人类思想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作为共同的思想资源的一部分,其价值仅仅是讨论性的和启迪性的,在讨论中才能不断显现其启迪的意义。
人们说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但有三样是没有的,那就是上帝、爱和真理。上帝是独一无二,是唯一,不可能有对立面。爱也没有对立面,仇恨不是爱的对立面,真正的爱是对恨的完全超越。同样,谬误也不是真理的对立面,真理与谬误是一体的,消除了谬误也就消除了真理。只有当有人自恃掌握了真理而挞伐谬误时,这才是绝对的谬误。
列宁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变为权力真理不可避免地深陷谬误之中。马克思是一个畅想未来的理想主义者,列宁却是一个为权力而战的冷酷的现实主义者。权力真理是不容怀疑的,更不容讨论,它理所当然地把一切不同声音都当作必须铲除的谬误。真理为权力服务,符合权力需要的才是真理,列宁按照权力的需要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权力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由,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自然要被列宁所舍弃,而发展其专政的“内核”。
自由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显得宝贵。的确,自由不向人们许诺面包和权力,自由不向任何特定的人许诺成功,但它向所有人敞开机会之门,让他们在竞争中证明自己的优秀,这正是自由的根本价值所在。自由意味着不接受一切固定的结果,意味着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它始终为各种理论和制度保留竞争的舞台,它的开放性使它具有发现和发展最好的理论和制度的能力。
四
奴役人民的统治者从来不是把人数上占多数的群众作为重点奴役对象,而是把追求真理和自由的少数理想主义者作为主要奴役对象,正如柏拉图所言,在僭主统治下的独裁国家,最优秀的部分处于屈辱和不幸的奴隶地位。同苏维埃俄国是为了巩固政权驱逐作家和学者一样,秦始皇以焚书坑儒向天下知识分子发出了警告,以刹住春秋战国以来形成的蓬勃发展的自由讨论和辩论风气。自比秦始皇的毛泽东在夺取天下后把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和羞辱性改造当成稳固权力基础的根本性措施。
中国王朝的文武百官跪拜制度可谓是独具匠心的仪式。太阳升起时,皇帝高高在上地接受被认为是全国最优秀的人的跪拜。对于皇帝,它既是为了经常提醒臣子忠心事主的义务,更是为了从心智上使他们时时处于屈从地位。对于跪拜者和其他人,它则使人感到沐浴皇恩、令人称羡的无上荣耀。奴役即幸福,皇帝即神明,权力即真理。皇朝专制精心地把中国人引导到对权力的醉心追求上,引导到对权力的极度崇敬上。当满朝官员匍匐在地上觐见皇帝时,他们的灵魂也是匍匐在地上的。千百年来,直到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引进以前,国人只知道有权力,不知道有自由,只知道有皇帝,不知道有真理,只知道感官的享乐,不知道有精神的快乐。追求真理的自由对他们来说太空洞了,太没有意义了,太不可思议了。人们皓首穷经不是为了探求,而仅仅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服务朝廷,加入到百官早朝跪拜的行列。控制社会最关键的措施就是要控制社会中最优秀的部分,而控制人最关键的措施的就是要控制人的心灵。
控制社会中最优秀的部分,最好的办法就是俘获和矮化他们的心灵,可以给他们巨大的权力,但不能让他们拥有高级和自由的心灵,控制权力的僵尸没有什么困难,但要控制一个高级和自由的心灵将面临极大挑战。没有什么力量可以使一颗自由的心灵臣服。清王朝的丧钟不是在1911年辛亥革命时敲响的,而是在1905年取消科举制时敲响的,它意味着朝廷失去了控制读书人最成熟和最好的办法,但短期内又找不到新的和有效的控制方法,结果必定导致大批优秀的人才脱离了体制,进入自由选择的天地。从此,中国多了一个叫知识分子的阶层,他们以生产知识为业。黄兴、宋教仁、蔡锷、章太炎这些知识分子本来应该正在为科举考试而废寝忘食地奋斗,却干起了革命。在20世纪初的革命风潮影响下,原本是体制内成员、担任翰林院编修的蔡元培也组织起了光复会,成为革命元勋。状元张謇主动脱离仕途,到家乡南通去创办实业,最后做了立宪派的领袖,走到了反对朝廷的最前列。
五
一个理想主义者也应该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在各种自由中,最宝贵的自由是探索的自由和心灵的自由,这种自由不仅不能当饭吃,甚至与人类的衣食住行毫无关系。每个社会都有理想主义者,他们不是依据现实的利益原则而生存,而是服从于内心的自由和真理的引导,所以看上去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在理想主义者那里,生活主要是个精神的概念,探索的概念,生命是追求真理的生物过程。对社会的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是非常实际的,是个物质的概念。官场的人们孜孜以求的是个人仕途晋升,商界的人们把积累财富当作生活目标,大多数更普通的人们只求官府不要找自己的麻烦就是平平安安的幸福。一个社会越是平庸,理想主义者的生存空间的越窄小,而一个腐败社会的标志是理想主义的丧失,是物质主义泛滥成灾,崇高的口号和个人利益至上主宰了整个社会。对于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他不会为周围环境所动,不会为成功或失败所动,即使是挫折或失败也不会放弃独立探索。是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还是趋炎附势、把自己的灵魂交付他人和魔鬼,是理想主义者与生活现实主义者的根本区别。
探索的精神不接受任何权力约束,对任何权力和权威都持反抗的姿态。以知识为业,就是以探索为业。探索的精神不承认权威,它时刻处于对权威的起义和造反状态。自由不只是精神探索的条件,自由本身就具有最重要的精神价值。精神与权力相对立,权力要服从上司,要听从命令,但精神不承认任何上司的存在,不服从任何外来的命令。精神从来就是与自由结盟。没有自由精神、热衷于奔走于权贵门下的知识分子,不能算是真实意义上的以知识为业的探索者,而只是权力的掮客,打着知识的幌子替权势卖命。
精神天然地反对任何权力的约束。探索真理是它的天职。离开了探索,精神就不成其为精神,人也就没有精神可言。精神构成了对权力的极大威胁,是一种将权力瓦解于无形的力量。正因为如此,权力构成了对精神的极大威胁,发轫于苏联的极权主义千方百计、不择手段、软硬兼施驯服人们的精神,实际上它把驯服国民的思想当作最重大的政治工程。这时,一个人的精神自由或叫心灵的自由不仅仅会被外部力量所摧毁,也随时会被自己内在的力量所摧毁,被自己的欲望所摧毁,也被自己的奴性所摧毁。
在“二加二等五”的权力真理面前,坚持精神探索的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只能是坚定的理想主义者,而不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对自由具有最强烈要求的人也不会是大多数。但力量并不取决于人数。想想哥白尼和布鲁诺吧,在茫茫人潮中他们不过是沧海一粟。当哥白尼宣布不是地球而是太阳是宇宙中心的时候,他并没有掌握真理,但他开启了改变世界的现代科学的新时代。宗教裁判所可以消灭布鲁诺,但它不能消灭哥白尼的科学真理和阻止其科学真理的传播。哥白尼、牛顿、爱迪生改造世界的力量,超过了所有帝王将相的力量的总和。
理想主义者的力量不是其人的力量,而是他们所揭示的真理的力量。科学家的力量说到底的科学的力量,真理的力量。追求自由和真理的少数最终瓦解了专横的权力体系也不是由于少数人有力量,而是自由和真理有力量。
人数不是决定性力量。人数的多寡在某个特定时段和特定环境中可能具有决定意义,但在历史中从来不具有决定意义。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事实远远不能衡量其在现代世界中的地位,无论在政治上,在科技上,在军事上,它都无法与一些比它在人口上少得多的国家相提并论。它与它们的最大不同是,它的人民没有自由,它们的人民有自由。自由制造繁荣,没有自由的繁荣不是真实的繁荣,不真实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
推动社会前进的精英不是掌权者,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而是具有高级心灵、矢志不移地坚持自由探索的理想主义者。自由的力量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自由探索所获得的科学真理能最大程度地改变世界,它能穿透重重制度藩篱和思想迷雾,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使再不可一世的权力都不值一提。其二,自由作为价值观念能最大程度地契合普通大众的心理需求,一个自由的心灵能照亮和点燃千百万人的心灵,帮助它们挣脱奴役的枷锁。一些人赞叹新加坡的家长式领导人李光耀的智慧和功绩,但他很少能影响人的心灵,与之相比,曼德拉对世界的影响是许多个李光耀都不能望其项背的。其三,自由价值观与平等价值观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合二为一。对于知识精英和高级的心灵,看重自由的价值,对于大众和普通的心灵,偏重平等的价值。自由的价值越来越被普通大众所接受并加以珍视,因为没有自由的平等不会有真正的平等。即使在最没有自由的艰难时代,只要有人,哪怕是一个人还在坚持探索真理,它就会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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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9日星期日
用自由度量法治
孔子、文革和依法治国的政治穿越,使观测和预测中国政治走向的人们困惑不已,复古与革新、专政与法治的混搭似乎很难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的治理理念。在周小平现象中所体现的矛盾则为理解上述矛盾提供了一条路径。
重要的党刊《红旗文稿》最近连续推出两篇具有浓郁文革气息、内容相关的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先是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提出当前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阶级斗争不可能取消;接着是一篇《不能用法治代替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强调阶级斗争的主题: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从逻辑上去讨论阶级斗争与通行意义上的法治之间的关系当然不得要领,一般人也并不认为两篇文章是为了从逻辑上去阐明道理,而认为它们只是为了传递政治信号。它们的逻辑是否成立一点都不重要。阶级斗争与法治的关系,正如文革与法治一样水火不容,但阶级斗争与“依法治国”就不会那么矛盾,而是可以“辩证的统一”了,如后面那篇文章所说:“依法治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在“文革”语汇中,“必然”总是表示某种不容置疑的权力逻辑。
现在,我们必须暂时在两个“法治”概念之间穿越。一个“法治”是“依法治国”的简称,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不能用法治代替人民民主专政》所使用的概念。依法治国源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一个是普世意义或通行意义上的“法治”,即法律统治的意思,与“人治”相对,源于西方的政治传统。依法治国是人治,不是法治,尽管不断有人在辨析“以法律统治”和“由法律统治”的区别,但并不妨碍和阻止国人将两种有云泥之别的东西混淆为同一“法治”概念。把依法治国等同于法治,说明法治的概念还是比依法治国的概念更加受人青睐。为了不至出现严重的概念混淆,在下文中不把“依法治国”简称“法治”,凡是提到“法治”,只有通行意义上由法律统治的含义。
韩非子是依法治国的源头。作为法家最著名的代言人,他在其最著名的代表作《五蠹》一文中,对依法治国的含义进行了清晰而毫无歧义的阐释。它专门论述治国之道,它设定的读者就是人主,在语法上,人主是依法治国的主语。韩非子针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的普遍现象,提出要对五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也就是五蠹实施严厉的专政。五种坏分子分别是儒家、游侠、纵横家、依附权势逃避兵役的人以及商工之民,他们或言必称先王之道蛊惑人心,或聚众以扬名,或趋务末业,都是治理国家者必须坚决打击的,只有农民和军队才有利于国家,发展生产,尽其地力,培养军力。统治的要义就是要让人恐惧,使人不敢为非,当然也要做到赏罚分明,所谓“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在打击的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奖励对统治有益的人。法家之法与权术之术是紧密联系的,法中有术,术在法中。法律仅仅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作为人主,他不能满足于这种刻板的东西,他必须去实现自己的各种奇思妙想,以术造势于是就不可缺少。
法家所说的奖励,是指带有强烈政治指向的奖励,是治国者显示明确意图的方向指示牌,也就是造势,著名例子就是比韩非子更早的一位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用重金奖励那个将木棍从城南搬到城北的人,借此向社会申明自己依法办事的信用和决心。政治奖励不外重金和高位。毛泽东时代通过重奖劳动模范、把他们提拔到显赫的权力位置上,为他塑造社会主义新人造势,而当今对周小平的表彰和奖励也是体现政府的用人导向,希望借此推动一批网络新人的出现。周小平者,于千千万万人在网络空间发泄对政府的不满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舆论场上一呼百应的时代源源释放出美帝和西方很坏、中国很好的正能量,正是官方急于要寻找一种在体制之外的自己所需要的正能量去引导公众的人。他非官非党,熟悉网络语言。他为文喜好引用中外古今却又缺少历史常识,喜欢宏论滔滔却又不具有基本认知水平,但这并不影响官方对他的赏识。但就如劳模不管做多大的官在政治舞台上也只能起着象征作用,周小平在舆论舞台上也难以成器。尽管他迅速蹿红,但好像没有什么人羡慕他,更没有多少有人群起而效仿他。作为民间写作者,他没有意见领袖的思想功底、文字功底和影响力,作为官方红人,他又没有党报党刊社论一言九鼎的权威。于是头戴红顶的他在民间受尽奚落,而受尽奚落正是因为他头上的红顶子。如果他仅仅是一个网络写手,没有权力的推手,那他就不会引起多少人注意,也不会有人去在意他文中的谬误,更不会去嘲讽他。
政治人物总是面临着某些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并倾向于实用主义地选择那些见效快的手段进行处理。在一般情况下,他的选择是有余地的,是使用这种手段还是使用那种手段,可以做出选择。但在某些非正常情况下,就会失去选择余地,或者说,一旦失去选择余地,就表明政治进入了逼仄的通道。由于要面对太多的重大社会矛盾,而它们又都有政治上的急迫性,比如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反对普世价值的同时要树立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控制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建立现代治理体系等等,都是当前一些非常重要而不能拖延的问题,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是在所难免的,这时,政策的连贯性就会被破坏,它们甚至彼此冲突。文字上粗糙、知识上粗浅、思维上混乱的写作者周小平之所以能被选择为官方的辩护士和“文艺界”的标兵,是由于别无选择的结果。官员自身如今丧失了自我辩护的能力,而民间又鲜有人为之辩护,王院长以其部级干部的权贵之身大谈当前阶级斗争的必要性立即就被抓住了致命把柄,人们要求他迅速公布财产,以确定自己是属于无产阶级还是属于资产阶级,这对他可谓一剑封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民间周小平才显得非常难能可得,难能可贵。
重新高调提出阶级斗争和依法治国,都是一定程度上的情非得已。一方面,十八大提出的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必须要有依法治理的某种权力结构,另一方面,社会各种利益的激烈博弈和多元化思想的异常活跃,使维护政治稳定越来越趋于使用刚性手段。对于由于社会多元化而造成的冲突,要么包容,缓解冲突,要么将利益竞争者打入不法,进行专政,对为首者冒头便打。胡温选择了“建设和谐社会”这样的具有包容性的目标,但实际采取的维稳措施依然是没有包容性的压制,而不是使用与其目标一致的柔性手段——进行社会对话。在80年代中期一度热烈的社会对话,到21世纪已无法进行,因为对话成本对官方来说现在已经太高,无法接受。事实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党一直没有放弃的武器,只是它时而隐身,时而现身,隐身还是现身则要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而定。邓小平在毛泽东时代曾作为党内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主要成员深受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之苦,在打倒“四人帮”得以再次复出之后,他马上中止了阶级斗争的政策,但他同时又意识到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因为他看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危险,看到了并不是所有人都百分百地服从领导。他坚决反对的只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尤其反对党内存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断言。国家仍然是一部强大的专政机器,一旦权力受到较为严重的挑战,阶级斗争就会激烈起来,采取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必要的。根据中国社科院院长的判断,当下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矛盾已处于你死我活的博弈阶段,在他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到了箭在弦上和不得不发之势。
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致阶级大战和无产阶级专政,同样也会导致阶级和谐、宪政和法治。宪政和法治通过限制权力和保障所有人的权利来尽量消除阶级鸿沟,从而实现社会和平,专政则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暴力镇压,让一部分人享有不受制约的无限权力任意剥夺他人权利直至生命,实现号令统一、思想统一,从而达到社会安定的目的。当然,现在提倡专政的人已经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意义的阶级镇压,而仅仅是指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镇压。反右和文革的历史告诉人们,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无产阶级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也与人民民主无关,否则就无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后来的全面平反昭雪。如果要真正实行阶级大战,王伟光们恐怕也会十分害怕,他们会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中共中央1997年就提出要“依法治国”,此后“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法治中国”等等提法和标语便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遍及于政府文件、报告、通知中,也遍及于街道、路牌、电视、报纸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媒体,这个十多年,同时也是强制拆迁、高压维稳、腐败加剧最严重的时期,把“依法治国”变成一个毫无实际意义的漂亮词句。在最好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可能会促进政府自我约束,对权力结构作出一些改变,向着限制权力的方向发展,逐步向法治前进;在最坏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可能就是依法专政。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专政都是由权力来施行的,两者的融合就是如何把专政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情形有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上述提到的《红旗文稿》的文章说“依法治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他也可以毫不费力地颠倒过来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专政和依法治国存在相通之处,和法治却无法共存。专政的目的是消灭自由,而法治的目的相反,是捍卫自由。法治起源于英国,在法治的早期史中以《大宪章》闻名于世的宪法性文件就被认为是英国人自由权的证明书,其中最著名的条款是这样写的:“凡自由民,非经其具有同等身份的人依法审判或依照国王的法律规定,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剥夺其自由权或自由习俗、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放逐或施以任何方式的侵害。”这份1215年签署的文件到1225年进行了修改,承认了“人民和大众”与贵族享有同等的自由权。正是由于它对绝对王权的限制和对保障自由的意义,《大宪章》又被称为《自由大宪章》。
自由在法治之上,自由也在法治之下。在法治之上,是因为自由不但是法治的出发点,也是法治的目的和归宿,出于对普遍自由的保障才设计了法治制度。法治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在法治之下,是因为只有法治才能使人民的自由得到保证,法治下的自由是所有人的平等的自由,这也才是可靠的自由。
法治制度在英国的发展,同确立法院的独立判决权是分不开的,没有法院的独立审案,《自由大宪章》仍然只是一纸文件,而不会转化为民众的自由权利。一批值得尊敬的法官,其中最负盛名的是胆识和勇气过人、担任过王室检察长、王座法院的大法官爱德华.柯克爵士,在坚持法官权威上并最终将国王置于法律之下建立了不休的功勋。
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能不能最终融入通行意义上的法治?依法治国是否朝着法治的方向发展,就是看它是否朝着扩大公民自由的方向发展。对当下中国而言,最需要的公民自由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和言论自由,它们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前提条件。公民不免于恐惧,他们做人的尊严可以被无视,正义将无从谈起;公民没有言论自由权,他们也就不会由任何自由和权利,因为语言是他们捍卫自身权利最重要的武器。完全依靠自觉而建立自我约束制度,其目标之脆弱,实现难度之大,对于有正常思维的人是不难想象的。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它的转捩点发生在国家最高权力被置于法律之下的时刻,也就是王在法下的时刻——公民的自由也产生于这一时刻。因为只有这时,法律的最高的地位才能确立起来。王既可能是推动法治的最大力量,但同样也可能成为阻碍法治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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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党刊《红旗文稿》最近连续推出两篇具有浓郁文革气息、内容相关的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先是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提出当前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阶级斗争不可能取消;接着是一篇《不能用法治代替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强调阶级斗争的主题: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从逻辑上去讨论阶级斗争与通行意义上的法治之间的关系当然不得要领,一般人也并不认为两篇文章是为了从逻辑上去阐明道理,而认为它们只是为了传递政治信号。它们的逻辑是否成立一点都不重要。阶级斗争与法治的关系,正如文革与法治一样水火不容,但阶级斗争与“依法治国”就不会那么矛盾,而是可以“辩证的统一”了,如后面那篇文章所说:“依法治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在“文革”语汇中,“必然”总是表示某种不容置疑的权力逻辑。
现在,我们必须暂时在两个“法治”概念之间穿越。一个“法治”是“依法治国”的简称,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不能用法治代替人民民主专政》所使用的概念。依法治国源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一个是普世意义或通行意义上的“法治”,即法律统治的意思,与“人治”相对,源于西方的政治传统。依法治国是人治,不是法治,尽管不断有人在辨析“以法律统治”和“由法律统治”的区别,但并不妨碍和阻止国人将两种有云泥之别的东西混淆为同一“法治”概念。把依法治国等同于法治,说明法治的概念还是比依法治国的概念更加受人青睐。为了不至出现严重的概念混淆,在下文中不把“依法治国”简称“法治”,凡是提到“法治”,只有通行意义上由法律统治的含义。
韩非子是依法治国的源头。作为法家最著名的代言人,他在其最著名的代表作《五蠹》一文中,对依法治国的含义进行了清晰而毫无歧义的阐释。它专门论述治国之道,它设定的读者就是人主,在语法上,人主是依法治国的主语。韩非子针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的普遍现象,提出要对五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也就是五蠹实施严厉的专政。五种坏分子分别是儒家、游侠、纵横家、依附权势逃避兵役的人以及商工之民,他们或言必称先王之道蛊惑人心,或聚众以扬名,或趋务末业,都是治理国家者必须坚决打击的,只有农民和军队才有利于国家,发展生产,尽其地力,培养军力。统治的要义就是要让人恐惧,使人不敢为非,当然也要做到赏罚分明,所谓“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在打击的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奖励对统治有益的人。法家之法与权术之术是紧密联系的,法中有术,术在法中。法律仅仅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作为人主,他不能满足于这种刻板的东西,他必须去实现自己的各种奇思妙想,以术造势于是就不可缺少。
法家所说的奖励,是指带有强烈政治指向的奖励,是治国者显示明确意图的方向指示牌,也就是造势,著名例子就是比韩非子更早的一位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用重金奖励那个将木棍从城南搬到城北的人,借此向社会申明自己依法办事的信用和决心。政治奖励不外重金和高位。毛泽东时代通过重奖劳动模范、把他们提拔到显赫的权力位置上,为他塑造社会主义新人造势,而当今对周小平的表彰和奖励也是体现政府的用人导向,希望借此推动一批网络新人的出现。周小平者,于千千万万人在网络空间发泄对政府的不满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舆论场上一呼百应的时代源源释放出美帝和西方很坏、中国很好的正能量,正是官方急于要寻找一种在体制之外的自己所需要的正能量去引导公众的人。他非官非党,熟悉网络语言。他为文喜好引用中外古今却又缺少历史常识,喜欢宏论滔滔却又不具有基本认知水平,但这并不影响官方对他的赏识。但就如劳模不管做多大的官在政治舞台上也只能起着象征作用,周小平在舆论舞台上也难以成器。尽管他迅速蹿红,但好像没有什么人羡慕他,更没有多少有人群起而效仿他。作为民间写作者,他没有意见领袖的思想功底、文字功底和影响力,作为官方红人,他又没有党报党刊社论一言九鼎的权威。于是头戴红顶的他在民间受尽奚落,而受尽奚落正是因为他头上的红顶子。如果他仅仅是一个网络写手,没有权力的推手,那他就不会引起多少人注意,也不会有人去在意他文中的谬误,更不会去嘲讽他。
政治人物总是面临着某些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并倾向于实用主义地选择那些见效快的手段进行处理。在一般情况下,他的选择是有余地的,是使用这种手段还是使用那种手段,可以做出选择。但在某些非正常情况下,就会失去选择余地,或者说,一旦失去选择余地,就表明政治进入了逼仄的通道。由于要面对太多的重大社会矛盾,而它们又都有政治上的急迫性,比如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反对普世价值的同时要树立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控制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建立现代治理体系等等,都是当前一些非常重要而不能拖延的问题,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是在所难免的,这时,政策的连贯性就会被破坏,它们甚至彼此冲突。文字上粗糙、知识上粗浅、思维上混乱的写作者周小平之所以能被选择为官方的辩护士和“文艺界”的标兵,是由于别无选择的结果。官员自身如今丧失了自我辩护的能力,而民间又鲜有人为之辩护,王院长以其部级干部的权贵之身大谈当前阶级斗争的必要性立即就被抓住了致命把柄,人们要求他迅速公布财产,以确定自己是属于无产阶级还是属于资产阶级,这对他可谓一剑封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民间周小平才显得非常难能可得,难能可贵。
重新高调提出阶级斗争和依法治国,都是一定程度上的情非得已。一方面,十八大提出的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必须要有依法治理的某种权力结构,另一方面,社会各种利益的激烈博弈和多元化思想的异常活跃,使维护政治稳定越来越趋于使用刚性手段。对于由于社会多元化而造成的冲突,要么包容,缓解冲突,要么将利益竞争者打入不法,进行专政,对为首者冒头便打。胡温选择了“建设和谐社会”这样的具有包容性的目标,但实际采取的维稳措施依然是没有包容性的压制,而不是使用与其目标一致的柔性手段——进行社会对话。在80年代中期一度热烈的社会对话,到21世纪已无法进行,因为对话成本对官方来说现在已经太高,无法接受。事实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党一直没有放弃的武器,只是它时而隐身,时而现身,隐身还是现身则要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而定。邓小平在毛泽东时代曾作为党内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主要成员深受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之苦,在打倒“四人帮”得以再次复出之后,他马上中止了阶级斗争的政策,但他同时又意识到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因为他看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危险,看到了并不是所有人都百分百地服从领导。他坚决反对的只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尤其反对党内存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断言。国家仍然是一部强大的专政机器,一旦权力受到较为严重的挑战,阶级斗争就会激烈起来,采取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必要的。根据中国社科院院长的判断,当下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矛盾已处于你死我活的博弈阶段,在他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到了箭在弦上和不得不发之势。
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致阶级大战和无产阶级专政,同样也会导致阶级和谐、宪政和法治。宪政和法治通过限制权力和保障所有人的权利来尽量消除阶级鸿沟,从而实现社会和平,专政则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暴力镇压,让一部分人享有不受制约的无限权力任意剥夺他人权利直至生命,实现号令统一、思想统一,从而达到社会安定的目的。当然,现在提倡专政的人已经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意义的阶级镇压,而仅仅是指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镇压。反右和文革的历史告诉人们,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无产阶级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也与人民民主无关,否则就无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后来的全面平反昭雪。如果要真正实行阶级大战,王伟光们恐怕也会十分害怕,他们会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中共中央1997年就提出要“依法治国”,此后“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法治中国”等等提法和标语便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遍及于政府文件、报告、通知中,也遍及于街道、路牌、电视、报纸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媒体,这个十多年,同时也是强制拆迁、高压维稳、腐败加剧最严重的时期,把“依法治国”变成一个毫无实际意义的漂亮词句。在最好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可能会促进政府自我约束,对权力结构作出一些改变,向着限制权力的方向发展,逐步向法治前进;在最坏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可能就是依法专政。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专政都是由权力来施行的,两者的融合就是如何把专政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情形有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上述提到的《红旗文稿》的文章说“依法治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他也可以毫不费力地颠倒过来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专政和依法治国存在相通之处,和法治却无法共存。专政的目的是消灭自由,而法治的目的相反,是捍卫自由。法治起源于英国,在法治的早期史中以《大宪章》闻名于世的宪法性文件就被认为是英国人自由权的证明书,其中最著名的条款是这样写的:“凡自由民,非经其具有同等身份的人依法审判或依照国王的法律规定,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剥夺其自由权或自由习俗、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放逐或施以任何方式的侵害。”这份1215年签署的文件到1225年进行了修改,承认了“人民和大众”与贵族享有同等的自由权。正是由于它对绝对王权的限制和对保障自由的意义,《大宪章》又被称为《自由大宪章》。
自由在法治之上,自由也在法治之下。在法治之上,是因为自由不但是法治的出发点,也是法治的目的和归宿,出于对普遍自由的保障才设计了法治制度。法治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在法治之下,是因为只有法治才能使人民的自由得到保证,法治下的自由是所有人的平等的自由,这也才是可靠的自由。
法治制度在英国的发展,同确立法院的独立判决权是分不开的,没有法院的独立审案,《自由大宪章》仍然只是一纸文件,而不会转化为民众的自由权利。一批值得尊敬的法官,其中最负盛名的是胆识和勇气过人、担任过王室检察长、王座法院的大法官爱德华.柯克爵士,在坚持法官权威上并最终将国王置于法律之下建立了不休的功勋。
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能不能最终融入通行意义上的法治?依法治国是否朝着法治的方向发展,就是看它是否朝着扩大公民自由的方向发展。对当下中国而言,最需要的公民自由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和言论自由,它们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前提条件。公民不免于恐惧,他们做人的尊严可以被无视,正义将无从谈起;公民没有言论自由权,他们也就不会由任何自由和权利,因为语言是他们捍卫自身权利最重要的武器。完全依靠自觉而建立自我约束制度,其目标之脆弱,实现难度之大,对于有正常思维的人是不难想象的。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它的转捩点发生在国家最高权力被置于法律之下的时刻,也就是王在法下的时刻——公民的自由也产生于这一时刻。因为只有这时,法律的最高的地位才能确立起来。王既可能是推动法治的最大力量,但同样也可能成为阻碍法治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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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本质
提起宪法,人们一般会立即想到一部部具体的成文宪法,首先想到本国宪法,或许还有美国宪法,它们是由国家颁布的规定政府之组织、机构和权力安排的法律文件,是一部法律的法律。只要是号称宪法,它就有了至少在名义上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性质。毛泽东有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最高领导权被自己的同僚所忽视、愤怒地要求发言以一吐胸中块垒时和刘少奇在作为国家主席人身安全受到红卫兵的伤害时,都曾经举着宪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哪怕平时他们从来不会想起宪法。结果宪法“保护”了毛主席的言论自由权,却没能保护刘主席的人身安全。
宪法同其他法律同样都是制定法,难道它就天然地高于其他所有法律?如果宪法真的是列宁说的“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那么这张纸就完全可以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虽然这在少数国家的确是事实,但在宪政国家,它始终是社会政治生活中最为坚定的部分。宪法必定有其本身不可违抗、无法违抗的内在力量。关于宪法的特殊性质已有多种学说,最著名的就有社会契约论、人民同意论、原始契约论等。今天讨论这一问题,对一个刚刚确立宪法日、才打算培养国民宪法意识的国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当然,国民的宪法意识与实施宪法是两回事,就如我们的人民今天普遍具有了法律意识但并没有导致法治。
宪法是西方的产物,只要谈论宪法,对西方那一套就无法回避,不管你对西方如何反感,而如果要深入了解宪法的本源和本质,就必须深入追溯宪法——“西方那一套”的产生和形成,因为中国政治传统中根本没有宪法的因素。
二
美国由一个少数人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产生了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一方面使宪法获得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复制和传播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使宪法变得更容易被歪曲和误解了,一个新产生的国家或新成立的政权,一开始都要组织一班人马仿照美国宪法的样子搞出一部宪法,甚至就是把统治者的意志用宪法的形式和名义表示出来。朝鲜宪法又叫《金日成-金正日宪法》,这虽然也算是一种诚实,却是近乎邪恶的诚实。秦始皇如果当初知道有宪法这种听起来美妙的东西,制定一部成文宪法也绝不是什么难事。
美国宪法与它之后的各种成文宪法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前者既是成文宪法,又不完全是成文宪法,准确地说,成文法只是它的形式,虽然它也有一些重要的创新,比如把英国贵族院改为由各州参议员组成的参议院,总统领导的行政机构独立于议会,而不是英国内置于议会的内阁模式,但它的实质还是未成文宪法,它的精神实质是英国宪法,它的母本也是英国宪法,它是对北美殖民地时代政治实践的总结。
英国宪法后来被称为未成文宪法,是因为有了成文宪法。它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维基百科是这样定义的:“所谓英国宪法是对一整套包含基本规范和政治体制的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的统称。英国宪法实际上是对英国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概括,是英国几百年政治流变的产物。”
说到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这些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中国政制自秦始皇开始也有它自己的习惯和惯例,它们比英国更稳定和更连贯,以至稳定到凝固的地步,“百代皆行秦政制”,而在社会和风俗上,儒家礼教在清朝垮台前一直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中国从来没有宪法。总是有人论证民主、飞机、足球等西方之物在中国古已有之,但却还从来没有人论证西方宪法在中国也“古已有之”。
由国王和议会组成的二元政府是英国政制最大的特点。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国王是最高统治者,议会只是他的咨询机构。国王的命令就是法律,但在一些重大事项如征税或对外战争等问题上,他十分需要听听智囊们的意见,尤其是智力和意志较弱的国王将更加依赖智囊的意见。在发展过程中,英王召集的议会逐步演变为贵族院和平民院两分形式。可想而知,国王的命令在议会也会受到抵制,开始是偶尔的,后来则更为经常。在无数个世纪里,王国的治理方式,包括国王与议会的关系以及国王与人民的关系,形成了某些固有的习惯和惯例,国王、议会和人民各自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权利,它们被视为是人民自由的一部分。1215年国王和贵族签署的《大宪章》历来被认为是英国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也是英国人自由和权利的里程碑,它规定凡自由民都享有不得被任意关押的人身安全权、不得被任意剥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它们必须受到法律保护。但《大宪章》只是对英国人已有的权利进行一次宣示,上述权利在更远的时代就已经是英国人民的传统权利。在国王的法律之上,是社会久已形成的习惯,那些习惯是所有制定法都不能超越的高级法。
习惯法构成了对暴政的最初制约,不受限制的权力同这个国家的传统和习惯是格格不入的。国王虽然仍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但他在法律之下。王室虽然有权制定法律,但无权制定违反宗教和良好道德的法律。1688年贵族院和平民院全体会议作出改写历史的决议,宣布国王詹姆斯二世由于颠覆了王国宪法而剥夺其王位。决议写道:“特此决议,国王詹姆斯二世,通过破坏国王与人民之间的原始契约而颠覆王国的宪法,并且在天主教耶稣会会士和其他邪恶之人的鼓动下而违反基本法律、逃到王国之外,已经放弃了统治,并且因此王位是空缺的。”议会最终取得了对国王的优势权力,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国王从此统而不治,经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下议院成为国家权力中心,由其多数派组成的内阁则负责国家治理。
英国议会制是一个精致的权力制衡体制。权力制衡的制度在古代罗马共和国就被全面采用,比如,元老院与公民大会之间的制衡,民权与军权的分野,平民护民官与执政官的权力平衡,并以为期一年的短暂任期制约执政官的权力。英国议会既组织内阁政府,也有权推翻它;内阁政府既对议会负责,又有权解散议会。议会和内阁,谁都没有高于谁。内阁作为集中行使国家治理之权的机构,如果失去了议会的信任,说明它失去了议会的多数支持。它只有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意在争取国民的支持。若在重新选举后政府仍然不能占议会多数,就表明了国民不信赖政府的意向,那么政府只有总辞职。国民是权力的来源,也是权力最后的裁决者。
三
英国宪法本质上就是一部英国政治史,一部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政治实践史,它与中国历朝历代以保障皇权和官僚利益的政治史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理解英国宪法,必须深入到英国政治漫长而曲折的历史中去,但详述这部卷帙浩繁的历史将是十分艰巨的任务,估计一般读者也难有耐心细读这一历史。但是,我们可以借助一个历史的断面对宪法的本质作进一步观察。
从英国的未成文宪法到美国的成文宪法之间,有一段重要的历史即英国人在北美的殖民史,为我们从头至尾展现了宪法发展的完整过程,堪称英国政治历史的一个微缩景观。远渡重洋来到北美的英国人把他们在英国的思想观、法律权利观和制度观带到新的世界,开始新生活,其中就包括组建社会和政府。1620年11月,印第安人居住的北美大地迎来了一批早期的英国殖民者,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帆船搭载着35个自称清教徒的基督徒以及66个渴望发家致富的男男女女来到无人知晓的新英格兰,在登陆之前,他们当中51个男人在船舱里开会制定出了一份有关建立殖民地的集体行动方案,在声明他们作为英格兰王国的臣民之后,他们接着宣布:“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促进基督教的信仰,为了吾王吾国的荣誉,我们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第一个殖民地,在此出现的我们,在上帝面前和相互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皆为一个公民政治团体,以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公正和平等之法律、法规、条例、宪章和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和服从。”不久,这些殖民者按照该公约开始组建政府,任命了一个总督和其他官员,并制定了第一批法律,规定总督每年由选举产生。最高立法权由所有男性居民整体行使。随着定居点的增加,1639年组建了一个代表院,每年选举议会成员和其他官员。
《五月花号公约》就是哲学家们为了衡量政府和国民的权利与义务而不断求助并想象的那种原始社会契约,它以英格兰普通法的法理为基础,就政府组织原则——自愿、政府的性质——殖民地人民平等的联合、政府要达到的目的——实现殖民地的总体利益、管理体制——法治,即人民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一一做出了规定。在殖民地,平等不是人为确立的,而是一个基本事实,就是英国民谣“当年亚当种田,夏娃织布,谁个士绅?”的真实再现。在人们自愿而平等的基础上确立的政府公约,把平等作为殖民地政治的基石,以平等的选举权和政治参与权赋予每一个自由人。政府是人民自愿且平等联合的结果,政府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其实质就是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权利。
国王颁布的特许状是殖民地与母国英国的重要联系,它授予英国殖民者一系列的权利和特权,有土地专有权,有起草制定命令、法令和宪章的权利,只要这些命令和法律不违背英格兰法律。殖民地所有臣民、居民以及在其领土范围内出生的他们的孩子和子孙都是不列颠臣民,同英国臣民一样享有全部自由和公民权利及豁免权,国王还特许殖民地人组建政府的广泛权利。所有殖民地效忠王室。殖民者熟悉英国人的法律权利,国王签发的特别许可证被认为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措施。最后,正是他们作为英国臣民拥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使他们与母国分道扬镳。
在一个英国人所拥有的所有法律权利中,殖民者最珍视的权利是代表权和征税权,他们视代表权为自身政治和公民自由的唯一可靠保障,他们只服从经自己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管辖。他们把对自由的热爱集中在征税问题上,在英国人固有的权利意识中,税收与每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密不可分,它习惯上就不是政府管理或者立法权的一部分,纳税是人民独自作出的自愿让与。
1765年英国议会通过印花税法案对美洲殖民地征税,是殖民者联合反抗英国的开始。殖民地抵制英国议会征税权的充分理由是他们在议会中没有代表。“无代表,不纳税”,这对他们的自由来说是基本的和根本的。这年10月在纽约集会的“9殖民地大会”起草宣言称:殖民者享有英国臣民全部固有的权利和自由。不得对其征税,除了他们自己或者通过他们的代表作出同意。
四
实践性是宪法的一个重要特性。写着人民权利的一张纸只有在付诸实施时才是宪法,否则就只是一张纸。起源于英国的宪法是实践的结果,而不是实践的原因;是缓慢生成的习惯,而不是出于某些伟大人物深思熟虑的设计。它是英国人包括北美殖民地人民一代接一代人为争取平等权利而创造出来的伟大成果。在漫长的创造过程中,力量博弈是推动宪法成长的核心动力,先是贵族战胜了国王的专制,然后是平民战胜了贵族,形成一套独特的权力与权利平衡体系以及价值观念,形成了自由社会。宪法不仅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也是宪法精神的呈现。宪法精神包含了一系列关于平等、自由、权利和法律的观念,宪法的内在力量就存在于的宪法精神之中。
英国人的法律观从来就是权利观,这是和中国人截然不同的法律观。在英国,法律是与权利紧密相连的概念,对普通人来说,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就是保护自身的权利,说他们没有法律意识无异于说他们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在中华帝国,法律则是统治者的工具,法律是与惩戒密切关联的概念,帝国子民的后代到今天依然保持这样的法律观,他们经常使用的有关法律的词汇,如逍遥法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的“法”无不包含强烈的惩戒意义,依法治国在管理者的心目中就是用法律、法规以更严密的方式加强管制。
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是英国和美国宪法的精髓,也是宪法的根本精神。美国宪法的序言开宗明义表达了这种精神:“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证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防御,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我们人民是宪法的根基,为了使人民能始终保住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政府必须经由人民选举,并始终把政府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定期选举和每个公民的平等选举权是第一位重要的宪法安排。
平等是蕴含在宪法中的公理。“我们人民”是由具有平等的权利、平等的自由、平等的选举权的个体组成,人民只有能够还原为具有平等权利的个体,它才不会沦为被任意使用的、毫无实际意义的抽象名词。自由是宪法必须加以保护的权利,但自由也需要平等加以解释和限制,只有平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一个由官僚制度控制的社会永远不会有平等,也就永远没有自由。它有法律,但绝对不会有宪法。
人民同意论、社会契约论、原始契约论等关于宪法性质的假说,都没有从发展、从历史的角度去对待宪法,这是它们共同的缺陷。它们都没有把宪法看成是一个缓慢生成的进化过程,而是一个一次性形成的东西。人民同意论具有明显的制宪色彩,社会契约论包括原始契约论,则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西方人在创制理论时假想原初情形的偏好。
宪法是一个属于西方的特殊政治现象,但由于它使制度具有了坚实的公正基础而得到世界的广泛采用,从特殊变为了一般。不可能要求后来的宪法都像英国那样从头开始经历缓慢生成的阶段。制定宪法是必须的。当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制定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时,他们面临着一个早已存在和必须遵守的高级法蓝本,但他们还需要为固有的高级法增加新的内容。他们毕竟要用文字对宪法内容作出清楚界定,因此,制宪者必须把制宪工作建立在一般的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上,在内容上,要满足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组建政府、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要求,在程序上,要满足符合人民同意的准则。这些,美国的制宪者们都一丝不苟地做到了。美国的制宪工作也成为后来制定宪法的范例,衡量某部成文宪法是否符合具有宪法性质,美国宪法以及它的制宪工作就是最好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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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同其他法律同样都是制定法,难道它就天然地高于其他所有法律?如果宪法真的是列宁说的“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那么这张纸就完全可以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虽然这在少数国家的确是事实,但在宪政国家,它始终是社会政治生活中最为坚定的部分。宪法必定有其本身不可违抗、无法违抗的内在力量。关于宪法的特殊性质已有多种学说,最著名的就有社会契约论、人民同意论、原始契约论等。今天讨论这一问题,对一个刚刚确立宪法日、才打算培养国民宪法意识的国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当然,国民的宪法意识与实施宪法是两回事,就如我们的人民今天普遍具有了法律意识但并没有导致法治。
宪法是西方的产物,只要谈论宪法,对西方那一套就无法回避,不管你对西方如何反感,而如果要深入了解宪法的本源和本质,就必须深入追溯宪法——“西方那一套”的产生和形成,因为中国政治传统中根本没有宪法的因素。
二
美国由一个少数人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产生了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一方面使宪法获得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复制和传播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使宪法变得更容易被歪曲和误解了,一个新产生的国家或新成立的政权,一开始都要组织一班人马仿照美国宪法的样子搞出一部宪法,甚至就是把统治者的意志用宪法的形式和名义表示出来。朝鲜宪法又叫《金日成-金正日宪法》,这虽然也算是一种诚实,却是近乎邪恶的诚实。秦始皇如果当初知道有宪法这种听起来美妙的东西,制定一部成文宪法也绝不是什么难事。
美国宪法与它之后的各种成文宪法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前者既是成文宪法,又不完全是成文宪法,准确地说,成文法只是它的形式,虽然它也有一些重要的创新,比如把英国贵族院改为由各州参议员组成的参议院,总统领导的行政机构独立于议会,而不是英国内置于议会的内阁模式,但它的实质还是未成文宪法,它的精神实质是英国宪法,它的母本也是英国宪法,它是对北美殖民地时代政治实践的总结。
英国宪法后来被称为未成文宪法,是因为有了成文宪法。它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维基百科是这样定义的:“所谓英国宪法是对一整套包含基本规范和政治体制的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的统称。英国宪法实际上是对英国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概括,是英国几百年政治流变的产物。”
说到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这些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中国政制自秦始皇开始也有它自己的习惯和惯例,它们比英国更稳定和更连贯,以至稳定到凝固的地步,“百代皆行秦政制”,而在社会和风俗上,儒家礼教在清朝垮台前一直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中国从来没有宪法。总是有人论证民主、飞机、足球等西方之物在中国古已有之,但却还从来没有人论证西方宪法在中国也“古已有之”。
由国王和议会组成的二元政府是英国政制最大的特点。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国王是最高统治者,议会只是他的咨询机构。国王的命令就是法律,但在一些重大事项如征税或对外战争等问题上,他十分需要听听智囊们的意见,尤其是智力和意志较弱的国王将更加依赖智囊的意见。在发展过程中,英王召集的议会逐步演变为贵族院和平民院两分形式。可想而知,国王的命令在议会也会受到抵制,开始是偶尔的,后来则更为经常。在无数个世纪里,王国的治理方式,包括国王与议会的关系以及国王与人民的关系,形成了某些固有的习惯和惯例,国王、议会和人民各自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权利,它们被视为是人民自由的一部分。1215年国王和贵族签署的《大宪章》历来被认为是英国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也是英国人自由和权利的里程碑,它规定凡自由民都享有不得被任意关押的人身安全权、不得被任意剥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它们必须受到法律保护。但《大宪章》只是对英国人已有的权利进行一次宣示,上述权利在更远的时代就已经是英国人民的传统权利。在国王的法律之上,是社会久已形成的习惯,那些习惯是所有制定法都不能超越的高级法。
习惯法构成了对暴政的最初制约,不受限制的权力同这个国家的传统和习惯是格格不入的。国王虽然仍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但他在法律之下。王室虽然有权制定法律,但无权制定违反宗教和良好道德的法律。1688年贵族院和平民院全体会议作出改写历史的决议,宣布国王詹姆斯二世由于颠覆了王国宪法而剥夺其王位。决议写道:“特此决议,国王詹姆斯二世,通过破坏国王与人民之间的原始契约而颠覆王国的宪法,并且在天主教耶稣会会士和其他邪恶之人的鼓动下而违反基本法律、逃到王国之外,已经放弃了统治,并且因此王位是空缺的。”议会最终取得了对国王的优势权力,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国王从此统而不治,经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下议院成为国家权力中心,由其多数派组成的内阁则负责国家治理。
英国议会制是一个精致的权力制衡体制。权力制衡的制度在古代罗马共和国就被全面采用,比如,元老院与公民大会之间的制衡,民权与军权的分野,平民护民官与执政官的权力平衡,并以为期一年的短暂任期制约执政官的权力。英国议会既组织内阁政府,也有权推翻它;内阁政府既对议会负责,又有权解散议会。议会和内阁,谁都没有高于谁。内阁作为集中行使国家治理之权的机构,如果失去了议会的信任,说明它失去了议会的多数支持。它只有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意在争取国民的支持。若在重新选举后政府仍然不能占议会多数,就表明了国民不信赖政府的意向,那么政府只有总辞职。国民是权力的来源,也是权力最后的裁决者。
三
英国宪法本质上就是一部英国政治史,一部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政治实践史,它与中国历朝历代以保障皇权和官僚利益的政治史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理解英国宪法,必须深入到英国政治漫长而曲折的历史中去,但详述这部卷帙浩繁的历史将是十分艰巨的任务,估计一般读者也难有耐心细读这一历史。但是,我们可以借助一个历史的断面对宪法的本质作进一步观察。
从英国的未成文宪法到美国的成文宪法之间,有一段重要的历史即英国人在北美的殖民史,为我们从头至尾展现了宪法发展的完整过程,堪称英国政治历史的一个微缩景观。远渡重洋来到北美的英国人把他们在英国的思想观、法律权利观和制度观带到新的世界,开始新生活,其中就包括组建社会和政府。1620年11月,印第安人居住的北美大地迎来了一批早期的英国殖民者,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帆船搭载着35个自称清教徒的基督徒以及66个渴望发家致富的男男女女来到无人知晓的新英格兰,在登陆之前,他们当中51个男人在船舱里开会制定出了一份有关建立殖民地的集体行动方案,在声明他们作为英格兰王国的臣民之后,他们接着宣布:“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促进基督教的信仰,为了吾王吾国的荣誉,我们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第一个殖民地,在此出现的我们,在上帝面前和相互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皆为一个公民政治团体,以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公正和平等之法律、法规、条例、宪章和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和服从。”不久,这些殖民者按照该公约开始组建政府,任命了一个总督和其他官员,并制定了第一批法律,规定总督每年由选举产生。最高立法权由所有男性居民整体行使。随着定居点的增加,1639年组建了一个代表院,每年选举议会成员和其他官员。
《五月花号公约》就是哲学家们为了衡量政府和国民的权利与义务而不断求助并想象的那种原始社会契约,它以英格兰普通法的法理为基础,就政府组织原则——自愿、政府的性质——殖民地人民平等的联合、政府要达到的目的——实现殖民地的总体利益、管理体制——法治,即人民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一一做出了规定。在殖民地,平等不是人为确立的,而是一个基本事实,就是英国民谣“当年亚当种田,夏娃织布,谁个士绅?”的真实再现。在人们自愿而平等的基础上确立的政府公约,把平等作为殖民地政治的基石,以平等的选举权和政治参与权赋予每一个自由人。政府是人民自愿且平等联合的结果,政府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其实质就是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权利。
国王颁布的特许状是殖民地与母国英国的重要联系,它授予英国殖民者一系列的权利和特权,有土地专有权,有起草制定命令、法令和宪章的权利,只要这些命令和法律不违背英格兰法律。殖民地所有臣民、居民以及在其领土范围内出生的他们的孩子和子孙都是不列颠臣民,同英国臣民一样享有全部自由和公民权利及豁免权,国王还特许殖民地人组建政府的广泛权利。所有殖民地效忠王室。殖民者熟悉英国人的法律权利,国王签发的特别许可证被认为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措施。最后,正是他们作为英国臣民拥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使他们与母国分道扬镳。
在一个英国人所拥有的所有法律权利中,殖民者最珍视的权利是代表权和征税权,他们视代表权为自身政治和公民自由的唯一可靠保障,他们只服从经自己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管辖。他们把对自由的热爱集中在征税问题上,在英国人固有的权利意识中,税收与每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密不可分,它习惯上就不是政府管理或者立法权的一部分,纳税是人民独自作出的自愿让与。
1765年英国议会通过印花税法案对美洲殖民地征税,是殖民者联合反抗英国的开始。殖民地抵制英国议会征税权的充分理由是他们在议会中没有代表。“无代表,不纳税”,这对他们的自由来说是基本的和根本的。这年10月在纽约集会的“9殖民地大会”起草宣言称:殖民者享有英国臣民全部固有的权利和自由。不得对其征税,除了他们自己或者通过他们的代表作出同意。
四
实践性是宪法的一个重要特性。写着人民权利的一张纸只有在付诸实施时才是宪法,否则就只是一张纸。起源于英国的宪法是实践的结果,而不是实践的原因;是缓慢生成的习惯,而不是出于某些伟大人物深思熟虑的设计。它是英国人包括北美殖民地人民一代接一代人为争取平等权利而创造出来的伟大成果。在漫长的创造过程中,力量博弈是推动宪法成长的核心动力,先是贵族战胜了国王的专制,然后是平民战胜了贵族,形成一套独特的权力与权利平衡体系以及价值观念,形成了自由社会。宪法不仅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也是宪法精神的呈现。宪法精神包含了一系列关于平等、自由、权利和法律的观念,宪法的内在力量就存在于的宪法精神之中。
英国人的法律观从来就是权利观,这是和中国人截然不同的法律观。在英国,法律是与权利紧密相连的概念,对普通人来说,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就是保护自身的权利,说他们没有法律意识无异于说他们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在中华帝国,法律则是统治者的工具,法律是与惩戒密切关联的概念,帝国子民的后代到今天依然保持这样的法律观,他们经常使用的有关法律的词汇,如逍遥法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的“法”无不包含强烈的惩戒意义,依法治国在管理者的心目中就是用法律、法规以更严密的方式加强管制。
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是英国和美国宪法的精髓,也是宪法的根本精神。美国宪法的序言开宗明义表达了这种精神:“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证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防御,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我们人民是宪法的根基,为了使人民能始终保住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政府必须经由人民选举,并始终把政府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定期选举和每个公民的平等选举权是第一位重要的宪法安排。
平等是蕴含在宪法中的公理。“我们人民”是由具有平等的权利、平等的自由、平等的选举权的个体组成,人民只有能够还原为具有平等权利的个体,它才不会沦为被任意使用的、毫无实际意义的抽象名词。自由是宪法必须加以保护的权利,但自由也需要平等加以解释和限制,只有平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一个由官僚制度控制的社会永远不会有平等,也就永远没有自由。它有法律,但绝对不会有宪法。
人民同意论、社会契约论、原始契约论等关于宪法性质的假说,都没有从发展、从历史的角度去对待宪法,这是它们共同的缺陷。它们都没有把宪法看成是一个缓慢生成的进化过程,而是一个一次性形成的东西。人民同意论具有明显的制宪色彩,社会契约论包括原始契约论,则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西方人在创制理论时假想原初情形的偏好。
宪法是一个属于西方的特殊政治现象,但由于它使制度具有了坚实的公正基础而得到世界的广泛采用,从特殊变为了一般。不可能要求后来的宪法都像英国那样从头开始经历缓慢生成的阶段。制定宪法是必须的。当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制定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时,他们面临着一个早已存在和必须遵守的高级法蓝本,但他们还需要为固有的高级法增加新的内容。他们毕竟要用文字对宪法内容作出清楚界定,因此,制宪者必须把制宪工作建立在一般的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上,在内容上,要满足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组建政府、人民自己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要求,在程序上,要满足符合人民同意的准则。这些,美国的制宪者们都一丝不苟地做到了。美国的制宪工作也成为后来制定宪法的范例,衡量某部成文宪法是否符合具有宪法性质,美国宪法以及它的制宪工作就是最好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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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之果
深度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毛泽东时代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它的影响,最深刻的影响之一是思维定式的形成,那个时代的两大基本特征,阶级斗争和全面计划,留下的思维方面的后遗症是敌我两极思维和计划思维。两者都是十分突出的,只不过在一些人那里和一些时候更明显,在另一些人那里和另一些时候更隐蔽。计划思维是对规划与设计的迷信和迷恋。最近三十多年来的权力经济其实是计划经济的一个变种,以前的中央计划更多地变为地方计划,由全面计划变为局部的、以发展经济为主的计划,如政府大规模投资的重复建设,遍地开花的工业园区,大量雷同的地方工业布局,这种无序的局面都是计划、设计的结果,也导致产能全面过剩。计划思维不仅是官方思维,实际上已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举例来说,“设计改革”多年来就一直是朝野热衷的话题。
从知识的角度看,计划和设计思维总是以为这个社会中有一少部分精英掌握着比其他人更多更全面的知识,他们担负着为社会设计未来的使命。这一思想不但毫不奇怪,而且源远流长,无论是中国的儒家和法家,还是西方的柏拉图,都认为只有智者才能统治国家,柏拉图的理想国是由哲学家根据理念的摹本设计出来的“完美社会”。“一切政治学说均假定大多数人都是非常无知的”,哈耶克总结的这种历史情况在哈耶克这里出现了逆转。在20世纪30、40年代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者进行论战过程中,他发掘了由亚当.斯密等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创立的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的观念,对每一个个体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非常有限的知识而创造出来的奇迹——良好社会秩序,做了原理上的探究,所有人的无知状态正是自由社会秩序得以建立的必要条件,通过自由人的自发联合创造出来的有益的社会制度,绝不会是少数人的无所不知的头脑所能设计出来的。被柏拉图所忽略、苏格拉底的无知乃是智慧之源的光辉思想在2000多年后产生了巨大回响,被哈耶克发扬光大。建立在知识论之上的自由秩序理论,是哈耶克为宪政理论增添的历史性成果。
对无知的两种态度,即假定大多数人都是无知的和把自己和最聪明的人都包括在内的所有人看成是无知者,这虽然没有改变所有人的无知这一事实,但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无知,并由此而产生不同的后果。一种是对自己无知的无知,一种是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前者假定大多数人都是无知的,如果由他们设计社会和规划他人的生活,那么结出的无知之果就是恶果子,后者由于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他们不回避计划,但只是设计自我,并且努力突破无知的藩篱,克服自身的无知,那么结出的无知之果就是好果子。
二
哈耶克把知识定义为人们凭借过去的经验去适应环境的一切方式。这些经验有的已经融入风俗、习惯、语言和道德信仰,而更多的知识是以个人知识的方式存在的,因为经验大部分是个人对环境体验的结果,包括各种技能以及在实践技能中隐藏的难以表达的默会知识,它们分散在无数的个人手中。
奥地利物理学家在恩斯特.马赫在其心理学著作中对人类经验的获取和积累做过详细研究。人与动物以相同的方式获取个体经验,动物通过观察它的种族的同类成员的行为丰富了其心理活动,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经验,年长的成员通过行为将习惯传递给年轻的成员,而人类也是通过原始经验的途径小步地获得文化进展,原始人花费了漫长的时期才缓慢地高出他们的动物同伙。
这位物理学家对人类理性的低调见解也应该会与哈耶克十分投缘,他告诉人们,我们往往高估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差异,当我们看到昆虫、鱼和鸟类在面对火和玻璃异常愚蠢的行为时,容易忘记自己许许多多类似的愚蠢行为,一再犯下同样的错误。他进而指出,人和动物的心理差异不是质上的,而仅仅是量上的。
那么人类最终是如何超越了动物的,还是依靠经验的积累。人比动物有强大得多的心理能力,举例来说,猴子总是徒劳地抓鸟,而人则会借助投掷物把鸟打下来。人学会用外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发明工具,强迫战俘为奴。行业的分化和分工,使他们能够在更狭小的领域里活动,有了获得更多经验的优势。但人类文明取得最大进展的因素还是语言和书写,如果没有言语文字,没有经验不断积累和丰富,每个人都只能局限于私人经验,那么没有一个人能够越过野蛮状态,很难想象人类的生活会迥异于动物的生活。原始人收集了大量的各种生活和生存经验,并由此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科学的种子。科学的发展就是从偶然的发现开始,在人们能够系统地追求问题的答案,理论和经验相互增进而不再依靠偶然所得之后,科学发展就有了可靠保证。经验永远是知识的重要和基本的源泉。
看上去人类的心理活动是复杂多变的,人有自己的意志,而动物没有自己的意志,动物的运动是简单的,机械的,但马赫还是确信人和动物都像是自动机。从个体看,从近处看,人和动物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如果从整体看,从远处看,将会发现二者的行动都是规则的和被决定的,呈现出呆板、单调的机械过程,他举例说,每年结婚和自杀人数与出生率和自然死亡率相比几乎维持着一个比较稳定的比例关系,而前者包含了很强的个人意志,后者却是根本不包含意志的自然进程。
把知识视为个体经验的总和,可以推导出几个重要结论:1,在知识和信息上,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优势,马赫说“经验总是包含着未表达清楚的事实残余”,与哈耶克所说的“默会知识”是一个意思,它们从未以集中的整体的形式存在,使每个人的经验不可能清楚地传达给别人。2,但每个人的全部经验都会在行动中表现出来,人们用行动在群体中进行协作和互动,他们的知识得以充分发挥出来,社会联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个人的知识。3,在任何时候,只有极少数人成为知识的发明者,其余的大多数都只是运用和学习少数人的发明。4,每个人的经验都是局限于一定范围之内,每个人,包括专家,相对于全部知识和信息而言,都不可避免是无知的,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仅每天产生的信息量就可刻满1.88亿张DVD光盘就更是如此。因此,5,社会积累的知识越多,个人所占知识的份额越少。6,经验产生于特定的环境,是思想对事实的适应,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产生点滴地创新,但人类的理性和自由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得多。
三
一个高效的经济体,就是能够充分利用分散在各行各业和无数个体手里的知识,发挥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优势。哈耶克说:“整个经济学问题,就是利用没有人更够全部掌握的分散知识的问题,这决定了我对经济学的整体看法,并且它已经得到证明是极其富有成效的。”那些“分散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知识结合在一起,如何导致了这样一些结果,假如有意图地使他们产生,就需要一个具备这些知识的发号施令的头脑,然而没有哪个人具有这种头脑”。解决这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难题的,就是市场和竞争,那只看不见的手。
个体为了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他必然总是会感到知识不够,他要去寻找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帮助他突破无知引起的困境,克服自己的无知,但同时,他又不知道哪里才有他所需要的知识,在知识的供需之间,唯有依靠市场才能为二者搭起桥梁。发现知识,尤其是发现最有价值是知识,需要竞争。在没有竞争的地方,永远不知道谁拥有最有价值的知识。在发现知识、搜寻知识的竞争过程中,在人们协调其行为,以便实现更好互动的过程中,自发地创造了秩序,即市场秩序,并使这一秩序得以永续。
这一自发秩序以自由作为基础。信息的自由流动,是人们寻找知识和克服无知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繁荣的先决条件。哈耶克把基于经验的知识增长归因于无法预见和无法设计的过程,强调行动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同等重要。文明的进步不依靠人类的无所不知,而在于知识的无障碍传播和人们不断尝试做新事情的方式。每个人尽可能适当运用自己的技能,并为自己找到机会和一个适当的位置。个人的成功更依赖于正确利用自己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自由而平等的。一个充分利用所有人才智的自由社会比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社会,其繁荣程度肯定不能同日而语。
缺乏自由竞争,这就解释了在实行干部任命制的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永远也不会出现马云、马化腾、李彦宏这样敏锐地发现并利用新知识的人才。他们在互联网时代创立的新型企业,即使有的只是对国外同类企业的模仿或复制,但也需要对世界新知识作出敏捷的反应。在国企和政府机关里是不可能快速获得最新知识的。国有企业离开了行业垄断就无法生存,政府也不是创新和发现新知识的地方,因循守旧、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反应和理解滞后,在国企官员和政府官员中都是普遍现象。
中国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快速发展,不是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实现的,而是引进和利用世界过时的、表浅的知识实现的,包括引进外资和国外技术,产品进入全球化市场,大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比较单一、容易做到的事情是权力可以计划、可以做到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这恰好也是权力擅长的领域,就如宣传的那样体现了集权制度的优越性。一时间国库满满,廉价产品占领了世界市场,中国对原材料的无限需求使之成为全球最大买家。但是,这都只是量的增长,而不是质的增长,不是依靠自身的技术进步获得的增长。量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增长中的危机,创新不足使经济发展丧失后劲,依赖政府投资驱动的增长随着边际收益递减而日益乏力,企业利润愈来愈低,产能过剩更是严重困扰着整个经济。原有的增长点已经丧失增长潜力,新的增长点没有产生。在过去的10多年中,政府以转变增长方式作为自己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但收效甚微。目前存在的各种严重问题是过去长期以来高速但低效、简单而无序扩大生产规模的结果。
四
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论有一个核心观点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观点,即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它是导致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总根源。社会化生产只有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相匹配,才能通过计划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解决置资本主义于死地的生产无序化问题。
管理产生秩序,这看上去是多么普通的自明之理啊,一堆散乱一地的砖头,只要施加一点人力马上就可以把它们码成一堵墙而变得井然有序,一个企业加强管理立刻就可以节约成本。从常识看,计划与秩序的关系是那么一目了然。毋庸置疑,马克思不会看不到。但他错了,尽管他智慧超常。是的,人们容易理解管理下的秩序,但不易理解无管理的秩序。逻辑陷阱比比皆是,在一个范围内有效的定律在另一个范围内经常失灵;常识也可能具有欺骗性伪装;而用类比的方式推导结果更是需要我们加倍警惕。在微观秩序上看到的计划和管理的明显功效,放到宏观秩序上则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情形:对社会计划和管理不但没有产生秩序,反而是产生混乱和灾难的源头,而看起来的无序和无组织却包含着人类智力无法创造的秩序。根据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学说,自由本身就是秩序,而且是最佳的秩序。
早在20年代,哈耶克的老师米瑟斯首先提出没有价格体系世界就无法维持一个建立在像我们这样广泛的劳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但他的观点遭到了时人的嘲弄。哈耶克捕捉到了其中的洞见,他继承了老师的观点把价格体系看成是一个信息交流机制,这个机制既产生于市场,又使市场得以形成。价格体系是非常经济的知识,是信息的高度浓缩,是记录变化的工具,参与市场交易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的信息便能采取正确行动,就如工程师仅靠观察仪表的指针便可调整其活动一样。而价格体系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可能设计和发明出来的。
无数无知个体的相互交往和自由协调行动,不但产生了价格体系、市场和经济秩序,也产生了法治、民主和政治秩序,哈耶克把古代两个自由国家雅典和罗马共和国都当作一种“无知之果”,他们都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他写道:“西塞罗在谈到罗马的政治制度时,曾引用了卡托的一段话,认为罗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高于其他国家,是因为它不是属于一个人的才智,而是和多人的才智;其建立不是在一个人手中完成的,而是经历了好几个世纪和好几代人。”
无管理的秩序作为理想的良好秩序,是由多个因素相互作用,共同促成的:
第一,价值观的引导。哈耶克说,社会中哪些个人和哪些群体能够获得成功并持续存在下去,既取决于他们掌握的工具和拥有的能力,也取决于他们追求的目标和支配他们行为的价值。一个群体的繁荣或衰败,不但取决于它是否学会了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而且取决于它遵循的伦理规则。”价值观念不是由于某些人提倡的出来,它是全体社会成员经过一代人又一代人的交往,逐步形成的有利于社会的一套有关行为的理念。休谟的道德观把人类的利己之心当作正义法则的真正来源:每一个体的利己行为如果给彼此造成不便和伤害,那么最终也会给自己造成不便和伤害,出于对个人利害的计较,他们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第二,健全的个人主义。哈耶克继承了自约翰.洛克,伯纳德.曼德维尔,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以及埃德蒙.柏克等英国作家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思想传统,认为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首先是一种理解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以及由此而产生一套源于这一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国富论》中关于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情况下最好地促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成为英国个人主义思想的经典表述。健全的个人主义反对那种把个人理解为孤立的、自足的个体的观念,而是立足事实,把个人行为看成是作用于他人、并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体活动,他们在社会中修正自己的错误。哈耶克指出,通过研究个人活动的综合影响就能发现社会和国家的本质。对社会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找出一套制度,充分利用人们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来发挥作用,使人们在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决定其行为时能够尽可能地满足他人需要,完成“利益的自然协调”。这个制度首推私人财产权制度。
第三,经验作为反复试验得来的知识,在制度发展中有着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哈耶克志同道合的朋友卡尔.波普尔不再把科学理解为通往真理的道路,而是理解为一条试错、推翻、旨在不断清除错误的道路,并断言:“谁不能承受其思想被推翻,他就不能在科学游戏中跟着玩下去。”经验知识的可靠之处在于,它总是在排除错误中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好的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时间检验,并在时间长河里一步一步完善。好的制度,有生命力的制度,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群体所广泛模仿和学习,不好的制度不是被淘汰,就是将要淘汰,而且一定会被淘汰,这是一个自然选择过程。至于今天有人动辄喜欢说“制度创新”,这绝对不能当真。缺乏长期经验基础的创新是无源之水。当年孙中山一边要学习西方制度,一边又想搞点自己的创新,把“三权分立”改成他自己的“五权宪法”,并规划军政、训政到宪政三个阶段的转型之路,前者纯属画蛇添足,后者更是失败之笔。
对社会的全面设计和计划当然就更行不通了,这由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崩溃得到了证明。苏联模式在最初之时曾一度显示了某种成功的迹象,它通过无限的国家权力在集中全国资源全力达成某些单个目标上表现出了非凡的能力,斯大林时代的苏联重工业迅速发展把苏联变成一个钢铁之国,给世界非常深刻的印象,以至二战后新成立的以及独立的国家纷纷仿而效之,把实行中央计划作为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良方。但它只能是一种畸形发展,一边是生产资料的高速增长,一边却是生活物资的全面短缺,赫鲁晓夫上台后迫切要解决的就是增加农业生产和发展轻工业,以缓解国内生活物质匮乏的燃眉之急。计划经济与短缺经济如影随形。
人的无知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无知而造成的错误也是不可避免的,全面设计社会的企图不但是因为设计者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无知,而且放纵自己的无知,以自己占有的点滴的、局部的知识去指挥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无知并不可怕,在无知面前保持必要的谨慎和克制,就会限制错误的程度,避免造成难以承受的严重后果,通过试错促进知识的进步,带来社会整体利益的提升。但是,如果放纵自己的无知,并且由他人和社会来承担放纵的后果,那这样的无知就十分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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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的角度看,计划和设计思维总是以为这个社会中有一少部分精英掌握着比其他人更多更全面的知识,他们担负着为社会设计未来的使命。这一思想不但毫不奇怪,而且源远流长,无论是中国的儒家和法家,还是西方的柏拉图,都认为只有智者才能统治国家,柏拉图的理想国是由哲学家根据理念的摹本设计出来的“完美社会”。“一切政治学说均假定大多数人都是非常无知的”,哈耶克总结的这种历史情况在哈耶克这里出现了逆转。在20世纪30、40年代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者进行论战过程中,他发掘了由亚当.斯密等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创立的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的观念,对每一个个体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非常有限的知识而创造出来的奇迹——良好社会秩序,做了原理上的探究,所有人的无知状态正是自由社会秩序得以建立的必要条件,通过自由人的自发联合创造出来的有益的社会制度,绝不会是少数人的无所不知的头脑所能设计出来的。被柏拉图所忽略、苏格拉底的无知乃是智慧之源的光辉思想在2000多年后产生了巨大回响,被哈耶克发扬光大。建立在知识论之上的自由秩序理论,是哈耶克为宪政理论增添的历史性成果。
对无知的两种态度,即假定大多数人都是无知的和把自己和最聪明的人都包括在内的所有人看成是无知者,这虽然没有改变所有人的无知这一事实,但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无知,并由此而产生不同的后果。一种是对自己无知的无知,一种是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前者假定大多数人都是无知的,如果由他们设计社会和规划他人的生活,那么结出的无知之果就是恶果子,后者由于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他们不回避计划,但只是设计自我,并且努力突破无知的藩篱,克服自身的无知,那么结出的无知之果就是好果子。
二
哈耶克把知识定义为人们凭借过去的经验去适应环境的一切方式。这些经验有的已经融入风俗、习惯、语言和道德信仰,而更多的知识是以个人知识的方式存在的,因为经验大部分是个人对环境体验的结果,包括各种技能以及在实践技能中隐藏的难以表达的默会知识,它们分散在无数的个人手中。
奥地利物理学家在恩斯特.马赫在其心理学著作中对人类经验的获取和积累做过详细研究。人与动物以相同的方式获取个体经验,动物通过观察它的种族的同类成员的行为丰富了其心理活动,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经验,年长的成员通过行为将习惯传递给年轻的成员,而人类也是通过原始经验的途径小步地获得文化进展,原始人花费了漫长的时期才缓慢地高出他们的动物同伙。
这位物理学家对人类理性的低调见解也应该会与哈耶克十分投缘,他告诉人们,我们往往高估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差异,当我们看到昆虫、鱼和鸟类在面对火和玻璃异常愚蠢的行为时,容易忘记自己许许多多类似的愚蠢行为,一再犯下同样的错误。他进而指出,人和动物的心理差异不是质上的,而仅仅是量上的。
那么人类最终是如何超越了动物的,还是依靠经验的积累。人比动物有强大得多的心理能力,举例来说,猴子总是徒劳地抓鸟,而人则会借助投掷物把鸟打下来。人学会用外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发明工具,强迫战俘为奴。行业的分化和分工,使他们能够在更狭小的领域里活动,有了获得更多经验的优势。但人类文明取得最大进展的因素还是语言和书写,如果没有言语文字,没有经验不断积累和丰富,每个人都只能局限于私人经验,那么没有一个人能够越过野蛮状态,很难想象人类的生活会迥异于动物的生活。原始人收集了大量的各种生活和生存经验,并由此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科学的种子。科学的发展就是从偶然的发现开始,在人们能够系统地追求问题的答案,理论和经验相互增进而不再依靠偶然所得之后,科学发展就有了可靠保证。经验永远是知识的重要和基本的源泉。
看上去人类的心理活动是复杂多变的,人有自己的意志,而动物没有自己的意志,动物的运动是简单的,机械的,但马赫还是确信人和动物都像是自动机。从个体看,从近处看,人和动物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如果从整体看,从远处看,将会发现二者的行动都是规则的和被决定的,呈现出呆板、单调的机械过程,他举例说,每年结婚和自杀人数与出生率和自然死亡率相比几乎维持着一个比较稳定的比例关系,而前者包含了很强的个人意志,后者却是根本不包含意志的自然进程。
把知识视为个体经验的总和,可以推导出几个重要结论:1,在知识和信息上,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优势,马赫说“经验总是包含着未表达清楚的事实残余”,与哈耶克所说的“默会知识”是一个意思,它们从未以集中的整体的形式存在,使每个人的经验不可能清楚地传达给别人。2,但每个人的全部经验都会在行动中表现出来,人们用行动在群体中进行协作和互动,他们的知识得以充分发挥出来,社会联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个人的知识。3,在任何时候,只有极少数人成为知识的发明者,其余的大多数都只是运用和学习少数人的发明。4,每个人的经验都是局限于一定范围之内,每个人,包括专家,相对于全部知识和信息而言,都不可避免是无知的,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仅每天产生的信息量就可刻满1.88亿张DVD光盘就更是如此。因此,5,社会积累的知识越多,个人所占知识的份额越少。6,经验产生于特定的环境,是思想对事实的适应,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产生点滴地创新,但人类的理性和自由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得多。
三
一个高效的经济体,就是能够充分利用分散在各行各业和无数个体手里的知识,发挥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优势。哈耶克说:“整个经济学问题,就是利用没有人更够全部掌握的分散知识的问题,这决定了我对经济学的整体看法,并且它已经得到证明是极其富有成效的。”那些“分散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知识结合在一起,如何导致了这样一些结果,假如有意图地使他们产生,就需要一个具备这些知识的发号施令的头脑,然而没有哪个人具有这种头脑”。解决这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难题的,就是市场和竞争,那只看不见的手。
个体为了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他必然总是会感到知识不够,他要去寻找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帮助他突破无知引起的困境,克服自己的无知,但同时,他又不知道哪里才有他所需要的知识,在知识的供需之间,唯有依靠市场才能为二者搭起桥梁。发现知识,尤其是发现最有价值是知识,需要竞争。在没有竞争的地方,永远不知道谁拥有最有价值的知识。在发现知识、搜寻知识的竞争过程中,在人们协调其行为,以便实现更好互动的过程中,自发地创造了秩序,即市场秩序,并使这一秩序得以永续。
这一自发秩序以自由作为基础。信息的自由流动,是人们寻找知识和克服无知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繁荣的先决条件。哈耶克把基于经验的知识增长归因于无法预见和无法设计的过程,强调行动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同等重要。文明的进步不依靠人类的无所不知,而在于知识的无障碍传播和人们不断尝试做新事情的方式。每个人尽可能适当运用自己的技能,并为自己找到机会和一个适当的位置。个人的成功更依赖于正确利用自己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自由而平等的。一个充分利用所有人才智的自由社会比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社会,其繁荣程度肯定不能同日而语。
缺乏自由竞争,这就解释了在实行干部任命制的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永远也不会出现马云、马化腾、李彦宏这样敏锐地发现并利用新知识的人才。他们在互联网时代创立的新型企业,即使有的只是对国外同类企业的模仿或复制,但也需要对世界新知识作出敏捷的反应。在国企和政府机关里是不可能快速获得最新知识的。国有企业离开了行业垄断就无法生存,政府也不是创新和发现新知识的地方,因循守旧、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反应和理解滞后,在国企官员和政府官员中都是普遍现象。
中国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快速发展,不是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实现的,而是引进和利用世界过时的、表浅的知识实现的,包括引进外资和国外技术,产品进入全球化市场,大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比较单一、容易做到的事情是权力可以计划、可以做到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这恰好也是权力擅长的领域,就如宣传的那样体现了集权制度的优越性。一时间国库满满,廉价产品占领了世界市场,中国对原材料的无限需求使之成为全球最大买家。但是,这都只是量的增长,而不是质的增长,不是依靠自身的技术进步获得的增长。量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增长中的危机,创新不足使经济发展丧失后劲,依赖政府投资驱动的增长随着边际收益递减而日益乏力,企业利润愈来愈低,产能过剩更是严重困扰着整个经济。原有的增长点已经丧失增长潜力,新的增长点没有产生。在过去的10多年中,政府以转变增长方式作为自己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但收效甚微。目前存在的各种严重问题是过去长期以来高速但低效、简单而无序扩大生产规模的结果。
四
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论有一个核心观点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观点,即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它是导致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总根源。社会化生产只有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相匹配,才能通过计划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解决置资本主义于死地的生产无序化问题。
管理产生秩序,这看上去是多么普通的自明之理啊,一堆散乱一地的砖头,只要施加一点人力马上就可以把它们码成一堵墙而变得井然有序,一个企业加强管理立刻就可以节约成本。从常识看,计划与秩序的关系是那么一目了然。毋庸置疑,马克思不会看不到。但他错了,尽管他智慧超常。是的,人们容易理解管理下的秩序,但不易理解无管理的秩序。逻辑陷阱比比皆是,在一个范围内有效的定律在另一个范围内经常失灵;常识也可能具有欺骗性伪装;而用类比的方式推导结果更是需要我们加倍警惕。在微观秩序上看到的计划和管理的明显功效,放到宏观秩序上则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情形:对社会计划和管理不但没有产生秩序,反而是产生混乱和灾难的源头,而看起来的无序和无组织却包含着人类智力无法创造的秩序。根据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学说,自由本身就是秩序,而且是最佳的秩序。
早在20年代,哈耶克的老师米瑟斯首先提出没有价格体系世界就无法维持一个建立在像我们这样广泛的劳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但他的观点遭到了时人的嘲弄。哈耶克捕捉到了其中的洞见,他继承了老师的观点把价格体系看成是一个信息交流机制,这个机制既产生于市场,又使市场得以形成。价格体系是非常经济的知识,是信息的高度浓缩,是记录变化的工具,参与市场交易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的信息便能采取正确行动,就如工程师仅靠观察仪表的指针便可调整其活动一样。而价格体系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可能设计和发明出来的。
无数无知个体的相互交往和自由协调行动,不但产生了价格体系、市场和经济秩序,也产生了法治、民主和政治秩序,哈耶克把古代两个自由国家雅典和罗马共和国都当作一种“无知之果”,他们都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他写道:“西塞罗在谈到罗马的政治制度时,曾引用了卡托的一段话,认为罗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高于其他国家,是因为它不是属于一个人的才智,而是和多人的才智;其建立不是在一个人手中完成的,而是经历了好几个世纪和好几代人。”
无管理的秩序作为理想的良好秩序,是由多个因素相互作用,共同促成的:
第一,价值观的引导。哈耶克说,社会中哪些个人和哪些群体能够获得成功并持续存在下去,既取决于他们掌握的工具和拥有的能力,也取决于他们追求的目标和支配他们行为的价值。一个群体的繁荣或衰败,不但取决于它是否学会了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而且取决于它遵循的伦理规则。”价值观念不是由于某些人提倡的出来,它是全体社会成员经过一代人又一代人的交往,逐步形成的有利于社会的一套有关行为的理念。休谟的道德观把人类的利己之心当作正义法则的真正来源:每一个体的利己行为如果给彼此造成不便和伤害,那么最终也会给自己造成不便和伤害,出于对个人利害的计较,他们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第二,健全的个人主义。哈耶克继承了自约翰.洛克,伯纳德.曼德维尔,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以及埃德蒙.柏克等英国作家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思想传统,认为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首先是一种理解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以及由此而产生一套源于这一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国富论》中关于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情况下最好地促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成为英国个人主义思想的经典表述。健全的个人主义反对那种把个人理解为孤立的、自足的个体的观念,而是立足事实,把个人行为看成是作用于他人、并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体活动,他们在社会中修正自己的错误。哈耶克指出,通过研究个人活动的综合影响就能发现社会和国家的本质。对社会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找出一套制度,充分利用人们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来发挥作用,使人们在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决定其行为时能够尽可能地满足他人需要,完成“利益的自然协调”。这个制度首推私人财产权制度。
第三,经验作为反复试验得来的知识,在制度发展中有着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哈耶克志同道合的朋友卡尔.波普尔不再把科学理解为通往真理的道路,而是理解为一条试错、推翻、旨在不断清除错误的道路,并断言:“谁不能承受其思想被推翻,他就不能在科学游戏中跟着玩下去。”经验知识的可靠之处在于,它总是在排除错误中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好的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时间检验,并在时间长河里一步一步完善。好的制度,有生命力的制度,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群体所广泛模仿和学习,不好的制度不是被淘汰,就是将要淘汰,而且一定会被淘汰,这是一个自然选择过程。至于今天有人动辄喜欢说“制度创新”,这绝对不能当真。缺乏长期经验基础的创新是无源之水。当年孙中山一边要学习西方制度,一边又想搞点自己的创新,把“三权分立”改成他自己的“五权宪法”,并规划军政、训政到宪政三个阶段的转型之路,前者纯属画蛇添足,后者更是失败之笔。
对社会的全面设计和计划当然就更行不通了,这由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崩溃得到了证明。苏联模式在最初之时曾一度显示了某种成功的迹象,它通过无限的国家权力在集中全国资源全力达成某些单个目标上表现出了非凡的能力,斯大林时代的苏联重工业迅速发展把苏联变成一个钢铁之国,给世界非常深刻的印象,以至二战后新成立的以及独立的国家纷纷仿而效之,把实行中央计划作为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良方。但它只能是一种畸形发展,一边是生产资料的高速增长,一边却是生活物资的全面短缺,赫鲁晓夫上台后迫切要解决的就是增加农业生产和发展轻工业,以缓解国内生活物质匮乏的燃眉之急。计划经济与短缺经济如影随形。
人的无知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无知而造成的错误也是不可避免的,全面设计社会的企图不但是因为设计者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无知,而且放纵自己的无知,以自己占有的点滴的、局部的知识去指挥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无知并不可怕,在无知面前保持必要的谨慎和克制,就会限制错误的程度,避免造成难以承受的严重后果,通过试错促进知识的进步,带来社会整体利益的提升。但是,如果放纵自己的无知,并且由他人和社会来承担放纵的后果,那这样的无知就十分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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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必须自由绽放
一
历史将会证明,2008年波及全球的美国金融危机是一个新工业时代的肇始和国际秩序的一次重新洗牌。它使世界几乎所有重要的工业化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受到重创。几年后美国率先复苏。这次复苏不是经济钟摆的简单复位,而是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业崛起将美国经济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敏感的人们已经察觉到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不同的时代:始于工业革命时期、以机械动力和电气化为基础的传统制造业正在让位于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能制造业。在欧洲,德国工业4.0就是对已经来临的时代作出的回应。
新兴工业化国家目前遭遇的经济困境不是一次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是由于时代转换造成的断层。断层制造新的门槛,一些国家会进入门槛里面,一些国家将被挡在门槛外边。它实质上就是农耕时代面对工业革命的那种断层。农业由于高效率的工业出现而成为衰落的行业,生产利润微薄,农业从业人员锐减。随着智能制造业的兴起,传统工业不是被前者所改造,就是被挤入低利润部门。在最近20年时间里中国极大地扩展了传统工业的产能,以至迅速地出现了产能过剩,它一方面利用全球产业转移的机会快速完成了自身工业化,一方面由于没有形成创新能力,其工业化水平仍然是低级的,难以迈向更高一级的制造业阶段。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它赶上了传统工业末班车的最后辉煌,在不长的时期内就成为“世界工厂”。但它与第一个“世界工厂”在性质上并不一样,英国的“世界工厂”是依托于自身的科技创新而开创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事业,中国仅仅是作为巨大工场接收来自先进工业国家的技术和投资,在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一直在产业低端和低端产业上发展制造业。它也没有能够像日本、韩国、新加坡那样,在利用西方先进技术的时候培养出自身的创新能力。中国的成功是利用大量廉价劳动力的结果,在性质上与它在农耕社会的成功是相同的,如果不能及时而明显地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它所赖以立足的传统工业虽然不会完全失去市场,但将会被边缘化,它不仅利润变薄,而且由于中国社会快速老龄化和失去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而转移到其他国家,再次出现国力的逆转就不是没有可能。财富的存量从来就不是财富的可靠标志,只有科技创新能力才是财富的源泉和保证,没有知识创造做基础的工业化不过是无源之水。
国内经济学界讨论的主题无论是内需拉动经济还是以供给促进发展,显然都没有对世界工业正在发生的革命性变化产生警觉,没有认识到新时代的到来。虽然技术创新被人们高频度提及,但它仅仅被理解为常规发展的一部分。一些经济学者不久前还坚称中国能够保持长期的高速增长,以为只要沿用过去的老经验、老思路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大持续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经济就将继续高歌猛进。观点可能鼓舞人心,更是政府所喜闻乐见,但缺乏必要的科学精神和理论洞见。理论泡沫在现实面前很快就破裂了。经济学者普遍把经济设想为一条沿着既往路线的直线发展,但是世界工业已经进入了另外一条不同的轨道。
南中国海当前成为国际角逐的主要场所在几年以前是无从预料的,静态地去看待这场角逐的结果意义不大,但它表明国际秩序正进入迅速变动时期。它跟经济的换轨是相联系的。
二
世界进入现代以来,思想的力量决定了国运和国力。思想是创造之母。一般认为,只有经济力量和科技水平才是决定国家力量对比的决定因素,这不能说有什么错,不过它没有指出经济和科技力量背后的决定力量即思想力量的作用,就像力学只考虑两个大汉的你推我拉而不考虑看不到的地球引力一样。
起源于英国的工业革命使人类越过了延续上万年的农业社会,目前正在美国兴起的智能工业即将使世界告别200多年的传统工业。英美两国同根同源,它们讲述的其实是同一个故事,即自由的故事。英国是宪政的发源地,它的人民最先享有各种自由权,它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是最早的世界一流大学,英国最早成为世界科学技术的中心。美国秉承了英国的自由主义,是当今自由社会的典范,它包容一切文化、宗教、种族和价值观,多元思想的竞争始终是它的一个基本特色。它拥有最多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受任何势力干涉的思想、学术和讨论自由是大学创新的不竭源泉。它有世界独一无二的硅谷,那里似乎随时都在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伟大的企业和构想从那里源源流出。
自由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概念,不同的人群、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当下会关注自由不同的方面,但从国家和社会的一般意义上,如下几个方面的自由有着特别的重要性:1,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2,个人财产权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3,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得到保障。第一和第二两方面内容在英国1215年《大宪章》里就有了明确规定,第三个方面的自由是随着现代科学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与第一和第二两方面的自由密切关联,但也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美国1787年宪法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保护思想自由,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无权通过限制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请愿自由的法律。
一个国家的思想活力与它的大学的活力是密切关联的。大学是知识创新的大本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学强则国强。大学自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知识生产的特殊地位和责任而具有神圣性,大学有自己的权力体系和确定权威的标准。大学教授潜心学问,以自己是知识创新的主体而自豪,就凭这一点,他们也不用屈服于任何外来的权力和权威。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成为社会中深受尊重的群体。保护大学的学术自由就是保护人类和国家的创造能力,反之,摧毁大学的自由就足以摧毁国家的活力。交易成本理论的创始人科斯用一个事例阐述了美国大学的学术独立及其意义。他举了一个例子,耶鲁大学的一篇博士论文证明在某些历史阶段货币政策最重要,而同时芝加哥大学出现的一篇论文证明财政政策最重要,两个大学分别拥护自己的理论。对于其他经济学家来说,是选择使用一个理论而不是另一个理论,是看哪一理论能为思考提供一个更好的基础,除了让经济学家自己选择外,别无选择。但是,政府如果从自身利益出发就不会喜欢芝加哥大学的观点,很容易赞成耶鲁大学的观点,如果它要破坏芝加哥大学的有着鲜明特征的经济学系部并以耶鲁大学为模板来塑造它,那就将促使其中一个大学沦为二流,并通过限制理论的竞争阻止知识界对真理的发现。当然,美国任何一届政府都不敢破坏或削弱大学固有的独立地位。接着他说到美国经济学家坚持独立研究的精神:
“政坛上活动的不同集团会拉拢经济学家宣讲符合他们利益的观点。毫无疑问,经济学家加盟贸易或劳工组织,或参与政治党派甚或从事咨询,都肯定会威胁其学术正直。无疑,一些经济学家已经被贿赂。不过据我看来,这种贿赂至少在高级经济学家中很少发生,甚至不存在……这意味着,经济学家没有最大化他们的货币收入,我们至少能安慰自己说最大化了我们的自尊。我们珍视同事对我们的尊重。”
三
现代科学起始于这样一次思想实验:他假定自己站在太阳上,看到了是地球在运转而不是太阳在运转,这样,地球中心论的矛盾消失了,新的宇宙体系开始形成。人们一般都把哥白尼在1543年出版《天体运行论》作为现代科学的起点,并被称为“哥白尼革命”。
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出一个著名的问题,从公元6世纪到17世纪中叶,中国在世界重大科技成果所占比例遥遥领先世界其他地区,而到了19世纪骤然下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近代科学技术和工业革命为什么没能发生在中国,这个所谓的“李约瑟难题”并不只是李约瑟才提出来,实际上长期以来都是世界的学者们热衷探讨的题目,结论各种各样,覆盖的问题既全面又复杂。
贾雷德.戴蒙德在其《枪炮、病菌与钢铁》中说到了与“李约瑟难题”同样的现象,指出中国“直到1450年左右在技术上比欧洲更富有革新精神,也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他列举中国的一系列发明包括运河闸门、铸铁、深钻技术、有效地牲口挽具、火药、风筝、磁罗盘、活字、瓷器、印刷、船尾舵和独轮车。书中引述了由技术史家总结的影响技术发明的14大因素,诸如劳动力短缺对寻求技术的刺激,保护发明者的专利和奖励发明的财产法,强烈的个人主义,科学观点,战争对技术发明的促进作用,对各种观点和异端的宽容,等等。然后作者对其中的几个因素提出了疑问:
“1,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政府在19世纪后期的德国和日本对技术起了推动作用,而在公元1500年前后的中国则对技术起了抑制作用。2,许多北欧人认为,在气候条件严峻的地方,技术能够繁荣发展,而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有利的环境用不着人们为生存进行不懈的斗争,而可以一门心思地区从事创新活动。3,人们也一直在争论,促进技术发展的究竟是环境资源的丰富还是环境资源的短缺。有人认为英国森林遭到破坏是它很在就在采煤技术方面领先的原因,但为什么在中国滥伐森林却没有产生同样的结果呢(问号)”
中国的“特殊性”是非常引人关注的。关于中国在近代的落后,上述两则材料只是在时间的锁定上有些差别。要问在16-17世纪中国的技术领先地位突然被欧洲人超越,而且从此一蹶不振、东西方在技术上的差距越拉越大的缘由,我们先需要回顾这时的欧洲发生了什么,尤其是要了解东西方的技术差异属于什么性质的差异。
1609年自称是哥白尼主义者的开普勒发表了《新天文学》,运用数学工具研究“运动的自然原因”,把天文学建立在物理原因的基础上。第二年,1610年,另一个自称哥白尼主义的人,伽利略,公布了他用望远镜探索宇宙的最初成果。1638年他出版了《两种新科学》,用实验来检验数学推导的物理学原理。在他们二人的基础上,牛顿以其《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把物理科学推到了第一个高峰。与此同时,17世纪大量科学著作在欧洲涌现,它们向世界展现了一个全新的知识体系,其特点是在经验和实验的基础上运用数学分析和揭示事物原理,探讨事物之间的联系,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定律,并通过实验对结论加以检验。这个体系最核心的东西是建立了科学研究的方法。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欧洲迎来了一个技术发明日新月异的时期,1765年瓦特发明蒸汽机开启了工业革命。
相比欧洲的建立在科学之上的现代技术发明,中国领先的技术属于古代的技术发明。古人在很早就能利用自然材料发明,如用石头、木棍制成工具,把黏土制成陶器和砖头,从矿石里提炼金属,发现植物的药用价值等。古希腊人利用石油和沥青、树脂、硫磺、生石灰的各种混合物制作火攻武器。古代的技术发明是农民的发明,它们是由无数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经过长期、反复观察和尝试得到的结果。
现代科学技术的诞生则是人类高度运用思想力量的产物,是人类认识能力的一次大跃升。它得以产生的历史背景是,欧洲此前经历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人们的思想从神学桎梏中解放了出来,西方人对自然的理解此时出现了革命性变化。而在古代的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思想解放的过程,在西方继地理大发现后进入科学大发明的时代之际,清代统治者却正在为稳固自己的统治把对思想的钳制和对文人的迫害推到空前残酷的程度,连续不断地大兴文字狱迫使学人们完全脱离现实问题,钻进故纸堆里专事考据和训诂。
“李约瑟难题”并没有复杂难解的答案,甚至可以说并不构成难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它是思想停滞的结果,是统治者一贯钳制人们思想的结果。中国技术落后并不是由于技术自身的停滞,而是相对于西方在17世纪时出现的科学技术大跃进,它显得停滞了。西方科技的高峰突起,显现出中国的巨大落差。从日常经验获得的实用型技术不需要特殊的知识和智力条件,也不像有思想产权的现代科学技术是个人知识运用的产物,因此也不需要特殊的思想环境,但一旦需要超越日常经验的局限、需要抽象思维才能进入的科学王国,如果没有自由的思想环境,人们没有对宇宙万物的研究兴趣,科学就不可能向前推进。
四
扼杀一个思想主要不是损害思想所有者的利益,主要损害了社会和人类的整体利益。尽管所施加的迫害都是针对思想者个人,但思想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繁荣的重大力量,它对人类的利益远远超过了对他个人的好处。当一个思想被扼杀时,很可能同时扼杀了一系列的思想。
在阅读新制度经济学有关文献时,我一方面为其理论洞见所震撼,一方面又总感觉到它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新制度经济学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揭示了制度和组织存在的依据,而降低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手段是企业家的管理和由国家的法律确定和保障产权制度,这一开创性理论是科斯在其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提出来的。
以科斯理论为指导,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代表人物诺思以产权制度为核心阐述国家理论。统治者一方面要发明一组使自己受益最大化的产权,另一方面要在那个框架内发展一套旨在提高经济效率从而增进税收的法律及其实施机构。人类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资源与人口增长之间的紧张而不断创造和发明新技术,来扩大能被有效利用的资源基础,而如何规定和鼓励新思想新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统治者发明了知识产权制度。诺思作出的制度是有效率的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础,虽然他也注意到“无效率”的统治长期存在的现象。他指出,当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形式从内部或外部威胁着统治者的生存时,如苏联那样相对低效的组织形式也会存在。
诺思放大了科斯理论的应用范围,从经济和产权角度去解释国家和制度给国家理论增添了十分强大的分析工具,但他没有充分重视政治组织的特殊性。其一,在“家天下”的制度里,法律上明晰的产权对统治者的掠夺构成了一种障碍,而模糊的产权制度恰好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最大化。其二,他也忽略了长期以来人类社会的政治实践以及政治理论的分析成果,造成了另一种局限并产生新的制度分析盲区,即人类拓展自由的努力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事实上,统治者并不只是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不是他们最核心的利益,在经济利益之外他们还有很大和很多的利益。至高无上的统治权意味着随心所欲的权力。再次,社会秩序也不只是经济秩序,还有权力秩序,伦理秩序,社会稳定或者说权力秩序不被颠覆是更加重要的秩序。在古代的政治理论中,无论是在西方柏拉图的思想中还是在中国诸子百家的思想中,经济并不是主要的考察对象。在关于秩序的认识中,倒是在一个方面在它们之间有着不约而同的一致,即思想控制对建立统治秩序的必要性,柏拉图的《理想国》强调城邦要对教育和公民思想进行严格控制,中国的儒家和法家思想,其衣钵被后来被中国统治者所传承,都提出不能让人民自由思考。至于老子所设想的一种自由社会秩序(无为而治)在以后的中国思想界从来没有被人认真思考过,他的思想被认为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当作一种玩世不恭的个人处世哲学对待。
社会秩序是每个社会关心的最重要的问题,但它不仅指向社会稳定,同时也指向社会公平,一种合理的政治秩序和合理的政治理论都不能不重视公平问题,于是,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协调就是政治和政治理论的基本主题。国家的自然形成过程也就是征服的过程,国家的边界即征服的边界,统治权的确立即权威和秩序的确立。统治权一旦确立,就开始不断强化自身。
在君王专制时代,朕即国家,国王权力和国家权力混为一谈。在英国,首先是贵族起而限制国王独断的权力,并用法律和司法力量确定王国臣民的基本自由权。1649年英国国会对专横霸道的查理一世的处决和审判,明确将国王置于国法之下。朕与国家划清界限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它为形成正确的国家主权概念并最终形成人民主权观念铺平了道路。凡是在权力不能肆虐妄为的地方,人民易于培养出勇敢、活跃、喜欢创造等各种优良的品质。
西方世界自罗马帝国灭亡后除了一个短暂的时期再也不能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因此在西方人眼里,中国令人惊奇的创造在于,它在十分广袤的土地上对众多的人口一直实行单一政府的有效管治。取得这一成功的显著因素是官僚制度,它在秦始皇手里基本定型,随后被各个朝代不断修补,终于由于发明了科举考试制度而得到完善。科举制度了不起的地方是,它不但是一项选拔制度,同时也是一项极其有效的思想控制制度。官僚制度和科举的结合相互强化,实现对人们心灵的超强管理。对中国精英而言,接受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甘愿为统治者效劳已完全是出于自觉自愿,事实上,他们所能看到的最好出路和最荣耀的事业就是做官一途,就是为皇帝效劳和效忠,这使最高统治者对大国的控制变得如烹小鲜,天下之士无不欣欣然为其所用。对异己思想的镇压除了清朝政府作为外族统治者患有病态的过敏症而频频使用外,实际上都基本不需要使用,因为举国之内虽然有异己分子,却甚少有思想异己分子。体制之内不会孕育出任何奇思异想。统治者倒并不是对思想和创新本身深怀敌意,而是要禁止他们不喜欢的言论和思想,杜绝一切批评的声音和妄议,把所有人的思想统一到自己的思想上。他们甚至鼓励创新,鼓励对统治有益的创新,但人民早已丧失了思考勇气和能力。他们除了看重自己手里的权力从来不知道尊重知识,从来不懂得敬畏知识的创造者,权力以最轻佻的方式目空一切,凌驾一切。长期的暴政使人民变得畏葸、懦弱和暮气沉沉。明朝万历年间被西方教会派到北京朝廷的第一个传教士利玛窦在一封信中写道:“中国的力量基于大量的城镇,众多的居民,而不是人民的勇气。”
工业革命改变了财富的生产基础和生产方式,过去主要由单个劳动力作用于土地生产财富变成主要由管理和科学技术作用于工厂的流水线生产财富,科技成为财富的根本来源。当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携带者先进的大炮渡海而来时,中国政府无效率的统治立刻虚弱毕露,中央帝国的朝贡体制很快被粉碎了,而日本,这个昔日帝国秩序的边缘之国成为帝国最积极的终结者。清国政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能理解西方有形的力量,即枪炮的力量,工业的力量,而理解不了真正打败自己的那种无形的力量,即自由的力量,这更加深了清政府和中国的悲剧色彩。日本人的优势仅仅在于,他们在与西方人的接触中很快就领悟到了潜伏于有形力量之下的那种无形力量,并愿意去获取它。
五
沃勒斯坦在其著作《现代世界体系》中分析了全球是如何被纳入以西北欧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在劳动分工的作用下,最发达的西北欧逐步地把周围地区吸进自己的经济网络,瓦解了老式的地方性帝国体系,包括莫卧儿帝国、清帝国、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最后形成一个“中心-半边缘-边缘”的世界结构,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结构,中心国家在全球起主导作用,它们依靠先进技术和工业产品控制支配半边缘和边缘国家。
现在用现实检验一下沃勒斯坦提出的现代世界体系。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由欧美国家组成的中心国家阵营至今都相当稳定,它们在1976年组成7国集团,只有日本是后来者。日本最先打破了起初由劳动分工确立的世界体系,它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地全面仿效西方制度,从政治的、经济的到教育和军事制度,不到半个世纪就成为工业和军事强国。无论以创新能力、国家实力还是以公民和政治自由的标准来衡量,它都是一个充分够格的发达国家。
今天世界上国家力量的分布已经不是分明的“中心-半边缘-边缘”格局,更确切地说,是全球性大国、地区性大国和一般国家三个层次。全球性大国是绝对的科技创新中心,自由制度是它不可或缺的条件。自大英帝国瓦解、殖民统治结束以后,全球性大国必须具备两大要件,公民自由和人口大国。但是,人口不能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因素衡量其对国力贡献率的大小,它必须与公民的自由度统一起来加以评价,显然,1亿奴隶与1亿自由人的力量完全不能等同,10万廉价劳动力与10万硅谷人才的创造力不能相提并论。在一个人们可以自由思想和自由创造的国家,更多的人口意味着更多的创造力,而在另外的国家,过多的人口则可能被当做阻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待,必须剪之而后快。对一国福祉,公民自由比人口数量远为重要。以色列人口800多万,是中东地区人民最富、实力最强的国家,国家力量远超上亿人口的埃及。到茉莉花革命为止,它也是该去地区唯一的自由民主国家。5000余万人口的民主韩国实力不断增强,成为亚洲地区举足轻重的国家。
一个竞争的世界体系就像一列火车那样必须有一个车头,也只有一个车头。它提供动力,它决定方向,它不仅向世界提供大部分科技创新成果,更要向世界提供自由制度的典范。这个动力提供者开始是英国,在两次世界大战后变成了美国。更加自由的社会拥有更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更好的创新环境,有强大创新能力和优越创新环境的社会像磁石一般吸引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到来,又进一步强化了其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创新带来更多的创新,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巩固了在全球的核心地位。
在世界体系产生之前,世界被分成若干个独立的帝国体系,每个帝国体系都有自己的机车,把世界拉向不同方向,但世界体系形成后,某一国家建立亚体系的努力就会遭到强大的抵制和反击,不但要遭到国际力量的抵制和反击,也要遭到体系内部的国家和人民的抵制和反击。日本在工业化羽毛刚刚丰满之时就野心勃勃地力图建立自己的帝国,迫切要充当“大东亚”的火车头,向世界霸主美国发起悍然一搏,在一败涂地后回到自己的岛上,发掘国家内部潜力才是它的发展方向。它放弃了已经过时的帝国梦,专注于增进本国人民的福利,走上了正常国家的道路。
苏联则向世界霸权地位发起了一次野心更大、也更具破坏性的冲刺,它的目标是消灭资本主义和在全球实现社会主义。它依靠在击垮纳粹德国的过程中形成的强大军力把东欧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建立起社会主义阵营。它是一个老式帝国的再现,社会主义阵营使俄国传统的帝国野心极大地膨胀起来,与美国展开全球角逐。它在全球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扩张势力,但在每一个角落都遇到了对方的遏制和反击。根据沃勒斯坦的定义,帝国凭借暴力和政治集权建立垄断优势使经济从边缘向中心流动,从而形成一个征集贡品的机制。它没有在帝国之外发动战争,它在帝国之内发动战争,镇压反抗贡品征集的边缘国家和本国人民。一方面苏联帝国经济上落后,政治上奴役人民,国民只能过着低水平、完全没有自由的生活,一方面却能够调动和集中大量财力物力充实军力和武库。苏联一时间展现了可怕的毁灭性打击力量。东西方阵营势均力敌,世界列车好像是被两个背道而驰的火车头所牵引。在一场持久的军备竞赛中,苏联帝国一点一点地消耗了实力,政治控制力也在日益衰减。它无法成为世界科技创新的中心,更无法向世界提供制度动力。帝国思想枯竭,不堪重负,终于崩溃了。俄罗斯继承苏联的遗产返回到自己传统的疆域内,仍然只是一个地区性强国。
国际秩序或世界体系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国家在国际金字塔内的位置不是外交决定的,而是由国内因素所决定,由科技因素所决定。国家竞争一般在地区强国之间进行,它们实力更为接近,地理上也更为接近。所有方面的国家间竞争都要归结到科技竞争上。
科技才是一国的综合实力和最后实力。把若干方面的指标叠加起来计算“综合国力”看上去概括全面,但由于各个指标加总权重的人为因素太多,无法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因而失去意义,就如一杆随意配置秤砣的秤不能用来称重一样。科技不但真实地反映了一国的财富水平,也集中反映了一国的政治、经济、教育的发育程度。用科技衡量国家实力就像用货币衡量个人财富一样具有简洁性和真实性,世界秩序的金字塔体系与世界科技的金字塔体系是高度一致的。最新一份各国科技实力排名表把世界国家分为五级,第一级美国,第二级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第三级芬兰、瑞典、俄罗斯、意大利、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韩国、捷克,第四级中国、印度、墨西哥、南非等,其余列为第五级。科技创新来自于人类的思想,而大学则是现代社会生产思想的主要园地,了解大学,了解生产思想的园地,比了解任何物质生产数据都能更加准确地获得有关国家的实力和潜力、现在和未来、成功和失败的信息。一国的大学,它的精神,它的教授,它的学生,它的学术品质,是一国实力的全部秘诀。
最后,我以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如果世界物质财富遭到破坏,而这种财富所由以制造的思想被保留下来,则它会很快得到补偿。但如果所丧失的是思想,而不是物质财富,则这种财富就会逐渐消失,世界复归于贫困;而如果消灭了思想则世界必复归于黑暗时代。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2w9vo.html
历史将会证明,2008年波及全球的美国金融危机是一个新工业时代的肇始和国际秩序的一次重新洗牌。它使世界几乎所有重要的工业化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受到重创。几年后美国率先复苏。这次复苏不是经济钟摆的简单复位,而是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业崛起将美国经济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敏感的人们已经察觉到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不同的时代:始于工业革命时期、以机械动力和电气化为基础的传统制造业正在让位于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能制造业。在欧洲,德国工业4.0就是对已经来临的时代作出的回应。
新兴工业化国家目前遭遇的经济困境不是一次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是由于时代转换造成的断层。断层制造新的门槛,一些国家会进入门槛里面,一些国家将被挡在门槛外边。它实质上就是农耕时代面对工业革命的那种断层。农业由于高效率的工业出现而成为衰落的行业,生产利润微薄,农业从业人员锐减。随着智能制造业的兴起,传统工业不是被前者所改造,就是被挤入低利润部门。在最近20年时间里中国极大地扩展了传统工业的产能,以至迅速地出现了产能过剩,它一方面利用全球产业转移的机会快速完成了自身工业化,一方面由于没有形成创新能力,其工业化水平仍然是低级的,难以迈向更高一级的制造业阶段。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它赶上了传统工业末班车的最后辉煌,在不长的时期内就成为“世界工厂”。但它与第一个“世界工厂”在性质上并不一样,英国的“世界工厂”是依托于自身的科技创新而开创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事业,中国仅仅是作为巨大工场接收来自先进工业国家的技术和投资,在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一直在产业低端和低端产业上发展制造业。它也没有能够像日本、韩国、新加坡那样,在利用西方先进技术的时候培养出自身的创新能力。中国的成功是利用大量廉价劳动力的结果,在性质上与它在农耕社会的成功是相同的,如果不能及时而明显地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它所赖以立足的传统工业虽然不会完全失去市场,但将会被边缘化,它不仅利润变薄,而且由于中国社会快速老龄化和失去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而转移到其他国家,再次出现国力的逆转就不是没有可能。财富的存量从来就不是财富的可靠标志,只有科技创新能力才是财富的源泉和保证,没有知识创造做基础的工业化不过是无源之水。
国内经济学界讨论的主题无论是内需拉动经济还是以供给促进发展,显然都没有对世界工业正在发生的革命性变化产生警觉,没有认识到新时代的到来。虽然技术创新被人们高频度提及,但它仅仅被理解为常规发展的一部分。一些经济学者不久前还坚称中国能够保持长期的高速增长,以为只要沿用过去的老经验、老思路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大持续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经济就将继续高歌猛进。观点可能鼓舞人心,更是政府所喜闻乐见,但缺乏必要的科学精神和理论洞见。理论泡沫在现实面前很快就破裂了。经济学者普遍把经济设想为一条沿着既往路线的直线发展,但是世界工业已经进入了另外一条不同的轨道。
南中国海当前成为国际角逐的主要场所在几年以前是无从预料的,静态地去看待这场角逐的结果意义不大,但它表明国际秩序正进入迅速变动时期。它跟经济的换轨是相联系的。
二
世界进入现代以来,思想的力量决定了国运和国力。思想是创造之母。一般认为,只有经济力量和科技水平才是决定国家力量对比的决定因素,这不能说有什么错,不过它没有指出经济和科技力量背后的决定力量即思想力量的作用,就像力学只考虑两个大汉的你推我拉而不考虑看不到的地球引力一样。
起源于英国的工业革命使人类越过了延续上万年的农业社会,目前正在美国兴起的智能工业即将使世界告别200多年的传统工业。英美两国同根同源,它们讲述的其实是同一个故事,即自由的故事。英国是宪政的发源地,它的人民最先享有各种自由权,它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是最早的世界一流大学,英国最早成为世界科学技术的中心。美国秉承了英国的自由主义,是当今自由社会的典范,它包容一切文化、宗教、种族和价值观,多元思想的竞争始终是它的一个基本特色。它拥有最多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受任何势力干涉的思想、学术和讨论自由是大学创新的不竭源泉。它有世界独一无二的硅谷,那里似乎随时都在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伟大的企业和构想从那里源源流出。
自由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概念,不同的人群、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当下会关注自由不同的方面,但从国家和社会的一般意义上,如下几个方面的自由有着特别的重要性:1,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2,个人财产权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3,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得到保障。第一和第二两方面内容在英国1215年《大宪章》里就有了明确规定,第三个方面的自由是随着现代科学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与第一和第二两方面的自由密切关联,但也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美国1787年宪法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保护思想自由,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无权通过限制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请愿自由的法律。
一个国家的思想活力与它的大学的活力是密切关联的。大学是知识创新的大本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学强则国强。大学自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知识生产的特殊地位和责任而具有神圣性,大学有自己的权力体系和确定权威的标准。大学教授潜心学问,以自己是知识创新的主体而自豪,就凭这一点,他们也不用屈服于任何外来的权力和权威。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成为社会中深受尊重的群体。保护大学的学术自由就是保护人类和国家的创造能力,反之,摧毁大学的自由就足以摧毁国家的活力。交易成本理论的创始人科斯用一个事例阐述了美国大学的学术独立及其意义。他举了一个例子,耶鲁大学的一篇博士论文证明在某些历史阶段货币政策最重要,而同时芝加哥大学出现的一篇论文证明财政政策最重要,两个大学分别拥护自己的理论。对于其他经济学家来说,是选择使用一个理论而不是另一个理论,是看哪一理论能为思考提供一个更好的基础,除了让经济学家自己选择外,别无选择。但是,政府如果从自身利益出发就不会喜欢芝加哥大学的观点,很容易赞成耶鲁大学的观点,如果它要破坏芝加哥大学的有着鲜明特征的经济学系部并以耶鲁大学为模板来塑造它,那就将促使其中一个大学沦为二流,并通过限制理论的竞争阻止知识界对真理的发现。当然,美国任何一届政府都不敢破坏或削弱大学固有的独立地位。接着他说到美国经济学家坚持独立研究的精神:
“政坛上活动的不同集团会拉拢经济学家宣讲符合他们利益的观点。毫无疑问,经济学家加盟贸易或劳工组织,或参与政治党派甚或从事咨询,都肯定会威胁其学术正直。无疑,一些经济学家已经被贿赂。不过据我看来,这种贿赂至少在高级经济学家中很少发生,甚至不存在……这意味着,经济学家没有最大化他们的货币收入,我们至少能安慰自己说最大化了我们的自尊。我们珍视同事对我们的尊重。”
三
现代科学起始于这样一次思想实验:他假定自己站在太阳上,看到了是地球在运转而不是太阳在运转,这样,地球中心论的矛盾消失了,新的宇宙体系开始形成。人们一般都把哥白尼在1543年出版《天体运行论》作为现代科学的起点,并被称为“哥白尼革命”。
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出一个著名的问题,从公元6世纪到17世纪中叶,中国在世界重大科技成果所占比例遥遥领先世界其他地区,而到了19世纪骤然下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近代科学技术和工业革命为什么没能发生在中国,这个所谓的“李约瑟难题”并不只是李约瑟才提出来,实际上长期以来都是世界的学者们热衷探讨的题目,结论各种各样,覆盖的问题既全面又复杂。
贾雷德.戴蒙德在其《枪炮、病菌与钢铁》中说到了与“李约瑟难题”同样的现象,指出中国“直到1450年左右在技术上比欧洲更富有革新精神,也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他列举中国的一系列发明包括运河闸门、铸铁、深钻技术、有效地牲口挽具、火药、风筝、磁罗盘、活字、瓷器、印刷、船尾舵和独轮车。书中引述了由技术史家总结的影响技术发明的14大因素,诸如劳动力短缺对寻求技术的刺激,保护发明者的专利和奖励发明的财产法,强烈的个人主义,科学观点,战争对技术发明的促进作用,对各种观点和异端的宽容,等等。然后作者对其中的几个因素提出了疑问:
“1,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政府在19世纪后期的德国和日本对技术起了推动作用,而在公元1500年前后的中国则对技术起了抑制作用。2,许多北欧人认为,在气候条件严峻的地方,技术能够繁荣发展,而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有利的环境用不着人们为生存进行不懈的斗争,而可以一门心思地区从事创新活动。3,人们也一直在争论,促进技术发展的究竟是环境资源的丰富还是环境资源的短缺。有人认为英国森林遭到破坏是它很在就在采煤技术方面领先的原因,但为什么在中国滥伐森林却没有产生同样的结果呢(问号)”
中国的“特殊性”是非常引人关注的。关于中国在近代的落后,上述两则材料只是在时间的锁定上有些差别。要问在16-17世纪中国的技术领先地位突然被欧洲人超越,而且从此一蹶不振、东西方在技术上的差距越拉越大的缘由,我们先需要回顾这时的欧洲发生了什么,尤其是要了解东西方的技术差异属于什么性质的差异。
1609年自称是哥白尼主义者的开普勒发表了《新天文学》,运用数学工具研究“运动的自然原因”,把天文学建立在物理原因的基础上。第二年,1610年,另一个自称哥白尼主义的人,伽利略,公布了他用望远镜探索宇宙的最初成果。1638年他出版了《两种新科学》,用实验来检验数学推导的物理学原理。在他们二人的基础上,牛顿以其《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把物理科学推到了第一个高峰。与此同时,17世纪大量科学著作在欧洲涌现,它们向世界展现了一个全新的知识体系,其特点是在经验和实验的基础上运用数学分析和揭示事物原理,探讨事物之间的联系,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定律,并通过实验对结论加以检验。这个体系最核心的东西是建立了科学研究的方法。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欧洲迎来了一个技术发明日新月异的时期,1765年瓦特发明蒸汽机开启了工业革命。
相比欧洲的建立在科学之上的现代技术发明,中国领先的技术属于古代的技术发明。古人在很早就能利用自然材料发明,如用石头、木棍制成工具,把黏土制成陶器和砖头,从矿石里提炼金属,发现植物的药用价值等。古希腊人利用石油和沥青、树脂、硫磺、生石灰的各种混合物制作火攻武器。古代的技术发明是农民的发明,它们是由无数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经过长期、反复观察和尝试得到的结果。
现代科学技术的诞生则是人类高度运用思想力量的产物,是人类认识能力的一次大跃升。它得以产生的历史背景是,欧洲此前经历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人们的思想从神学桎梏中解放了出来,西方人对自然的理解此时出现了革命性变化。而在古代的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思想解放的过程,在西方继地理大发现后进入科学大发明的时代之际,清代统治者却正在为稳固自己的统治把对思想的钳制和对文人的迫害推到空前残酷的程度,连续不断地大兴文字狱迫使学人们完全脱离现实问题,钻进故纸堆里专事考据和训诂。
“李约瑟难题”并没有复杂难解的答案,甚至可以说并不构成难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它是思想停滞的结果,是统治者一贯钳制人们思想的结果。中国技术落后并不是由于技术自身的停滞,而是相对于西方在17世纪时出现的科学技术大跃进,它显得停滞了。西方科技的高峰突起,显现出中国的巨大落差。从日常经验获得的实用型技术不需要特殊的知识和智力条件,也不像有思想产权的现代科学技术是个人知识运用的产物,因此也不需要特殊的思想环境,但一旦需要超越日常经验的局限、需要抽象思维才能进入的科学王国,如果没有自由的思想环境,人们没有对宇宙万物的研究兴趣,科学就不可能向前推进。
四
扼杀一个思想主要不是损害思想所有者的利益,主要损害了社会和人类的整体利益。尽管所施加的迫害都是针对思想者个人,但思想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繁荣的重大力量,它对人类的利益远远超过了对他个人的好处。当一个思想被扼杀时,很可能同时扼杀了一系列的思想。
在阅读新制度经济学有关文献时,我一方面为其理论洞见所震撼,一方面又总感觉到它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新制度经济学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揭示了制度和组织存在的依据,而降低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手段是企业家的管理和由国家的法律确定和保障产权制度,这一开创性理论是科斯在其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提出来的。
以科斯理论为指导,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代表人物诺思以产权制度为核心阐述国家理论。统治者一方面要发明一组使自己受益最大化的产权,另一方面要在那个框架内发展一套旨在提高经济效率从而增进税收的法律及其实施机构。人类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资源与人口增长之间的紧张而不断创造和发明新技术,来扩大能被有效利用的资源基础,而如何规定和鼓励新思想新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统治者发明了知识产权制度。诺思作出的制度是有效率的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础,虽然他也注意到“无效率”的统治长期存在的现象。他指出,当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形式从内部或外部威胁着统治者的生存时,如苏联那样相对低效的组织形式也会存在。
诺思放大了科斯理论的应用范围,从经济和产权角度去解释国家和制度给国家理论增添了十分强大的分析工具,但他没有充分重视政治组织的特殊性。其一,在“家天下”的制度里,法律上明晰的产权对统治者的掠夺构成了一种障碍,而模糊的产权制度恰好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最大化。其二,他也忽略了长期以来人类社会的政治实践以及政治理论的分析成果,造成了另一种局限并产生新的制度分析盲区,即人类拓展自由的努力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事实上,统治者并不只是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不是他们最核心的利益,在经济利益之外他们还有很大和很多的利益。至高无上的统治权意味着随心所欲的权力。再次,社会秩序也不只是经济秩序,还有权力秩序,伦理秩序,社会稳定或者说权力秩序不被颠覆是更加重要的秩序。在古代的政治理论中,无论是在西方柏拉图的思想中还是在中国诸子百家的思想中,经济并不是主要的考察对象。在关于秩序的认识中,倒是在一个方面在它们之间有着不约而同的一致,即思想控制对建立统治秩序的必要性,柏拉图的《理想国》强调城邦要对教育和公民思想进行严格控制,中国的儒家和法家思想,其衣钵被后来被中国统治者所传承,都提出不能让人民自由思考。至于老子所设想的一种自由社会秩序(无为而治)在以后的中国思想界从来没有被人认真思考过,他的思想被认为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当作一种玩世不恭的个人处世哲学对待。
社会秩序是每个社会关心的最重要的问题,但它不仅指向社会稳定,同时也指向社会公平,一种合理的政治秩序和合理的政治理论都不能不重视公平问题,于是,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协调就是政治和政治理论的基本主题。国家的自然形成过程也就是征服的过程,国家的边界即征服的边界,统治权的确立即权威和秩序的确立。统治权一旦确立,就开始不断强化自身。
在君王专制时代,朕即国家,国王权力和国家权力混为一谈。在英国,首先是贵族起而限制国王独断的权力,并用法律和司法力量确定王国臣民的基本自由权。1649年英国国会对专横霸道的查理一世的处决和审判,明确将国王置于国法之下。朕与国家划清界限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它为形成正确的国家主权概念并最终形成人民主权观念铺平了道路。凡是在权力不能肆虐妄为的地方,人民易于培养出勇敢、活跃、喜欢创造等各种优良的品质。
西方世界自罗马帝国灭亡后除了一个短暂的时期再也不能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因此在西方人眼里,中国令人惊奇的创造在于,它在十分广袤的土地上对众多的人口一直实行单一政府的有效管治。取得这一成功的显著因素是官僚制度,它在秦始皇手里基本定型,随后被各个朝代不断修补,终于由于发明了科举考试制度而得到完善。科举制度了不起的地方是,它不但是一项选拔制度,同时也是一项极其有效的思想控制制度。官僚制度和科举的结合相互强化,实现对人们心灵的超强管理。对中国精英而言,接受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甘愿为统治者效劳已完全是出于自觉自愿,事实上,他们所能看到的最好出路和最荣耀的事业就是做官一途,就是为皇帝效劳和效忠,这使最高统治者对大国的控制变得如烹小鲜,天下之士无不欣欣然为其所用。对异己思想的镇压除了清朝政府作为外族统治者患有病态的过敏症而频频使用外,实际上都基本不需要使用,因为举国之内虽然有异己分子,却甚少有思想异己分子。体制之内不会孕育出任何奇思异想。统治者倒并不是对思想和创新本身深怀敌意,而是要禁止他们不喜欢的言论和思想,杜绝一切批评的声音和妄议,把所有人的思想统一到自己的思想上。他们甚至鼓励创新,鼓励对统治有益的创新,但人民早已丧失了思考勇气和能力。他们除了看重自己手里的权力从来不知道尊重知识,从来不懂得敬畏知识的创造者,权力以最轻佻的方式目空一切,凌驾一切。长期的暴政使人民变得畏葸、懦弱和暮气沉沉。明朝万历年间被西方教会派到北京朝廷的第一个传教士利玛窦在一封信中写道:“中国的力量基于大量的城镇,众多的居民,而不是人民的勇气。”
工业革命改变了财富的生产基础和生产方式,过去主要由单个劳动力作用于土地生产财富变成主要由管理和科学技术作用于工厂的流水线生产财富,科技成为财富的根本来源。当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携带者先进的大炮渡海而来时,中国政府无效率的统治立刻虚弱毕露,中央帝国的朝贡体制很快被粉碎了,而日本,这个昔日帝国秩序的边缘之国成为帝国最积极的终结者。清国政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能理解西方有形的力量,即枪炮的力量,工业的力量,而理解不了真正打败自己的那种无形的力量,即自由的力量,这更加深了清政府和中国的悲剧色彩。日本人的优势仅仅在于,他们在与西方人的接触中很快就领悟到了潜伏于有形力量之下的那种无形力量,并愿意去获取它。
五
沃勒斯坦在其著作《现代世界体系》中分析了全球是如何被纳入以西北欧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在劳动分工的作用下,最发达的西北欧逐步地把周围地区吸进自己的经济网络,瓦解了老式的地方性帝国体系,包括莫卧儿帝国、清帝国、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最后形成一个“中心-半边缘-边缘”的世界结构,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结构,中心国家在全球起主导作用,它们依靠先进技术和工业产品控制支配半边缘和边缘国家。
现在用现实检验一下沃勒斯坦提出的现代世界体系。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由欧美国家组成的中心国家阵营至今都相当稳定,它们在1976年组成7国集团,只有日本是后来者。日本最先打破了起初由劳动分工确立的世界体系,它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地全面仿效西方制度,从政治的、经济的到教育和军事制度,不到半个世纪就成为工业和军事强国。无论以创新能力、国家实力还是以公民和政治自由的标准来衡量,它都是一个充分够格的发达国家。
今天世界上国家力量的分布已经不是分明的“中心-半边缘-边缘”格局,更确切地说,是全球性大国、地区性大国和一般国家三个层次。全球性大国是绝对的科技创新中心,自由制度是它不可或缺的条件。自大英帝国瓦解、殖民统治结束以后,全球性大国必须具备两大要件,公民自由和人口大国。但是,人口不能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因素衡量其对国力贡献率的大小,它必须与公民的自由度统一起来加以评价,显然,1亿奴隶与1亿自由人的力量完全不能等同,10万廉价劳动力与10万硅谷人才的创造力不能相提并论。在一个人们可以自由思想和自由创造的国家,更多的人口意味着更多的创造力,而在另外的国家,过多的人口则可能被当做阻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待,必须剪之而后快。对一国福祉,公民自由比人口数量远为重要。以色列人口800多万,是中东地区人民最富、实力最强的国家,国家力量远超上亿人口的埃及。到茉莉花革命为止,它也是该去地区唯一的自由民主国家。5000余万人口的民主韩国实力不断增强,成为亚洲地区举足轻重的国家。
一个竞争的世界体系就像一列火车那样必须有一个车头,也只有一个车头。它提供动力,它决定方向,它不仅向世界提供大部分科技创新成果,更要向世界提供自由制度的典范。这个动力提供者开始是英国,在两次世界大战后变成了美国。更加自由的社会拥有更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更好的创新环境,有强大创新能力和优越创新环境的社会像磁石一般吸引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到来,又进一步强化了其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创新带来更多的创新,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巩固了在全球的核心地位。
在世界体系产生之前,世界被分成若干个独立的帝国体系,每个帝国体系都有自己的机车,把世界拉向不同方向,但世界体系形成后,某一国家建立亚体系的努力就会遭到强大的抵制和反击,不但要遭到国际力量的抵制和反击,也要遭到体系内部的国家和人民的抵制和反击。日本在工业化羽毛刚刚丰满之时就野心勃勃地力图建立自己的帝国,迫切要充当“大东亚”的火车头,向世界霸主美国发起悍然一搏,在一败涂地后回到自己的岛上,发掘国家内部潜力才是它的发展方向。它放弃了已经过时的帝国梦,专注于增进本国人民的福利,走上了正常国家的道路。
苏联则向世界霸权地位发起了一次野心更大、也更具破坏性的冲刺,它的目标是消灭资本主义和在全球实现社会主义。它依靠在击垮纳粹德国的过程中形成的强大军力把东欧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建立起社会主义阵营。它是一个老式帝国的再现,社会主义阵营使俄国传统的帝国野心极大地膨胀起来,与美国展开全球角逐。它在全球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扩张势力,但在每一个角落都遇到了对方的遏制和反击。根据沃勒斯坦的定义,帝国凭借暴力和政治集权建立垄断优势使经济从边缘向中心流动,从而形成一个征集贡品的机制。它没有在帝国之外发动战争,它在帝国之内发动战争,镇压反抗贡品征集的边缘国家和本国人民。一方面苏联帝国经济上落后,政治上奴役人民,国民只能过着低水平、完全没有自由的生活,一方面却能够调动和集中大量财力物力充实军力和武库。苏联一时间展现了可怕的毁灭性打击力量。东西方阵营势均力敌,世界列车好像是被两个背道而驰的火车头所牵引。在一场持久的军备竞赛中,苏联帝国一点一点地消耗了实力,政治控制力也在日益衰减。它无法成为世界科技创新的中心,更无法向世界提供制度动力。帝国思想枯竭,不堪重负,终于崩溃了。俄罗斯继承苏联的遗产返回到自己传统的疆域内,仍然只是一个地区性强国。
国际秩序或世界体系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国家在国际金字塔内的位置不是外交决定的,而是由国内因素所决定,由科技因素所决定。国家竞争一般在地区强国之间进行,它们实力更为接近,地理上也更为接近。所有方面的国家间竞争都要归结到科技竞争上。
科技才是一国的综合实力和最后实力。把若干方面的指标叠加起来计算“综合国力”看上去概括全面,但由于各个指标加总权重的人为因素太多,无法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因而失去意义,就如一杆随意配置秤砣的秤不能用来称重一样。科技不但真实地反映了一国的财富水平,也集中反映了一国的政治、经济、教育的发育程度。用科技衡量国家实力就像用货币衡量个人财富一样具有简洁性和真实性,世界秩序的金字塔体系与世界科技的金字塔体系是高度一致的。最新一份各国科技实力排名表把世界国家分为五级,第一级美国,第二级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第三级芬兰、瑞典、俄罗斯、意大利、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韩国、捷克,第四级中国、印度、墨西哥、南非等,其余列为第五级。科技创新来自于人类的思想,而大学则是现代社会生产思想的主要园地,了解大学,了解生产思想的园地,比了解任何物质生产数据都能更加准确地获得有关国家的实力和潜力、现在和未来、成功和失败的信息。一国的大学,它的精神,它的教授,它的学生,它的学术品质,是一国实力的全部秘诀。
最后,我以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如果世界物质财富遭到破坏,而这种财富所由以制造的思想被保留下来,则它会很快得到补偿。但如果所丧失的是思想,而不是物质财富,则这种财富就会逐渐消失,世界复归于贫困;而如果消灭了思想则世界必复归于黑暗时代。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2w9vo.html
2017年1月28日星期六
洗刷自身的愚昧和耻辱
一
那天,我转发了一条内容为1991年发生在山东某县“百日无孩”运动的微信,并愤然附言:“历史不会忘记20世纪后期一个愚昧民族的暴行。”微信的短文说,为了创造“百日无孩”,县城的大街上搭满了住着等待被迫引产孕妇的帐篷,满街悬挂着“宁肯断子绝孙,也要让党放心”的标语横幅。短文后还附有若干幅图片,是涂鸦式地写在农家住房墙上的各色各样的计生口号:“今日逃避计生政策外出,明日回家一切财产全无”、“谁超生叫谁倾家荡产,谁超生叫谁家破人亡”等等。
“一个愚昧民族”里有我自己。普遍的强制流产的暴行发生在不久以前,毫无例外地发生在全国各地农村,我们很少有不知道不了解的。那些充满恶意和暴力性质的标语,我们都耳熟能详,在全国任何一个乡村都可以见到。它们代表着不可违抗的国家意志。我们今天的几乎每一个人不是计生政策的经历者和见证者,就是它直接的产物。只有到了今天,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30多年后,我们才初步感受到和认识到它给这个国家和民族带来的无法挽回的重大后果,包括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几千万光棍和成千上万的失独家庭难以返回正常生活,而中国社会的迅速老年化、青壮年劳动力锐减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如养老问题,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不仅将成为这个国家难以承受的永久性负担,而且可能以釜底抽薪之势消耗掉民族的活力。
人们都认为最为血腥的、大规模的全国性暴力是在文革期间发生的,红卫兵使出了各种毫无人性、极其野蛮残忍的手段殴打、摧残他们的老师和长辈,同时也互相残杀,但至今还少有人重视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发生的普遍暴力,就在官方全面否定文革、对文革反思之际,出现了又一次血腥的普遍性暴力,这次施暴的目标主要是孕妇、育龄妇女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两次大规模暴力名义不同,一次以捍卫红色江山的名义,一次以强国富民的名义。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出现两次全国性的普遍暴力,除了表明普遍性的愚昧和野蛮之外很难再说明别的什么了。对文革十年的反省是肤浅的,收效甚微,或者就没有进行过认真和真实的反省。文革的造神运动和最高领导人的独裁之祸受到了邓小平等党内元老的重视,他们因为是毛泽东专横权力的受害者而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教训,但也没有在制度上作出有意义的改革。与此同时,他们对文革反省缺乏更广泛的视野。他们看到的红卫兵之罪是夺权和踢开党委闹革命,但其实那也只是权力场上一批年轻的党员替换了另一批年老的党员,他们没看到红卫兵真正的罪行是极度蔑视生命,野蛮践踏人权。对昭彰于世的罪恶,当年的红卫兵极少有表示忏悔的,更不用说作系统清理了。对人权的普遍尊重,人们具有基本的节制精神,是一个文明社会最起码的标志。
事后诸葛亮当然不乏其人。对发生的大规模计生暴力事件,我虽然当时也认为过火了,但从来没有妄议和质疑过由顶层设计的基本国策本身。我相信计生政策的重大意义正如宣传机器所说,中国的贫困状况主要是人口太多造成的,极其庞大的人口分母降低了人均财富的占有量,也就是说,中国的普通民众对自己的贫困要负主要责任,现在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正是使他们摆脱贫困的根本大计。可是农民的无知、缺乏教育、目光短浅使之看不到自己的出路和福祉所在。他们顽强地抱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旧时代传统观念不放,那么这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就是必要的,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及其子孙万代的利益而采取强制措施实属情有可原。
这种认识倒不完全是由于我盲从和“唯上”,恰好相反,在一般情况下我常常对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颇有几分自信。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盲从,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该项政策缺乏质疑的能力,只有人口问题专家才能对计生政策进行前瞻性研究,因此可以说,正是由于对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过分自信,才造成了我对计划生育认识上的愚昧。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强大而持续的宣传攻势面前,无论你如何坚持独立判断,总会在某个时候、某些问题上不知不觉地坠入其事先设计好的宣传意图中,你小心筑起的防线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可以趁机而入的罅隙。
二
愚昧状态不仅仅是指野蛮行为,也是指无知状态。我们每个个体都只能对很少的事情拥有比较全面的信息和知识,而在很多的事情上,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是处于无知状态的,对极为分散的知识和信息我们知之甚少,因此我们只有在很少的事情上才有较好的独立判断能力,而大多数时候是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的,即使有很强的独立思考意识。唯一可以使我们摆脱无知状态、能够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的,就是依靠社会良好的信息传播机制,即实现信息的自由流动。公开各种信息和观点,特别是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能够向社会公布他们的观点,让各种观点相互竞争,这样,大众就能够在理性的引导下对各种信息加以甄别,去伪存真,最后作出基本正确的判断。
对自己无知的无知是更可怕的愚昧,当他(们)以自己的无知去大胆制定政策、改造他人和社会时,当无知一旦和行为的鲁莽结合在一起时,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知识分子在农民或者受教育不多的人面前往往会不自觉地产生在知识上和见识上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农民是生一个孩子好,还是生两个或三个孩子好,他们自己说了不算了,他们被认为缺乏大局观和长远眼光,而必须要由他人替他们做出决定。许许多多的孕妇被强行堕胎、刮宫、上环,几乎没有人为她们说话,没有人捍卫她们的权利。超生游击队的愚昧和可笑由于一个小品节目而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不久前看到一位亲身参加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研究人口理论的学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其中记录了“基本国策”出台的过程。从组织理论工作者调查研究,形成学术报告,到中央高层的多次讨论,最终确定大政方针,整个过程给人以决策科学、严谨、民主的印象。但是,根据某种“理论”进行决策正是问题所在,它的危险陷阱正在于对无知的无知。社会学科的理论作为科学从来都是有问题的,它们的基本成分主要是概念、假设和推理,可能还包括某些政策建议。即使是大量运用数学推导的经济学也很难说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因此,在社会学科领域里总是充满了争议,不同学者经常就同一问题得出相反的结论。最著名的人口理论是由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提出来的,但现实完全不是按照其人口理论所展示的图景那样呈现的。与人口的种种变数和现实复杂性比较起来,马尔萨斯知道的仍然很少,是无知的,一如构建了庞大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与社会的实际演变比起来他仍然是无知的一样。苏格拉底说自己并无智慧,而智者就在于认识自己的无知。当决策者把一种本身就缺乏确定性和科学性的理论当作决策的科学依据,其决策在实践中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甚至导致巨大灾难,绝不是例外,而是可以充分预见的。理论的主要功用是帮助和启迪人们更好的思考,不是提供一套行动的教条。
更加重要的是,政治决策通常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一个利益问题,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梭伦改革的伟大之处就是平衡富人和穷人的利益,并由此为雅典民主奠定了良好基础。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商谈,更有利于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新的利益群体总在不断产生,利益格局随之不断变化,政策也必须不断调整以适应变化。在政治密室里的神秘决策完全可能由于无知而严重脱离现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肉食者即使具有高于常人的智慧,伟大光荣正确,但依然无法摆脱没有人能摆脱的无知状态。乾纲独断本身就是无知,是愚昧时代的产物。为了尽量避免无知决策,利用专家和智囊的知识是必要的,但远远不够。大众之事交给大众讨论,乃至由大众决策(如全民公投),已经是现代政治决策的一个基本环节和方法,现代政治的基本理念是,凡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都应该不受干涉地得到自由表达。一个国家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内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关心自我命运的权利,在关心自我命运的参政议政过程中,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摆脱无知。从国家决策机制上说,充分利用社会的整体智慧来弥补决策者的无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三
启蒙就是对无知状态的某种消除,当然不可能全部消除,但可以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尤其在一些关于自我利益的重要问题上消除无知。无知是一种耻辱,但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则是明智,是洗刷耻辱,也是启蒙。
在一般意义上,启蒙是某些具有特定知识的人士对社会大众的喊话,使他们获得对自身处境的清晰认识,从而在精神上实现独立自主,脱离对他人的依赖。但是启蒙在本质上是自我启蒙,就是克服自我身上不可避免的无知。在这个意义上,我所说的启蒙不同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无知是不断产生的,对某些问题的无知经过努力克服了,但又会产生新的问题,产生新的无知,启蒙和自我启蒙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个人的无知和愚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克服,只要他愿意克服的话。但有种情况是外部强加的无知,就是使用强权禁止人们充分了解和利用信息,故意制造愚昧,强迫社会大众陷入无知之中。
启蒙就是拒绝愚昧,启蒙的最好方法是获取尽可能丰富、全面的信息,对信息的大量占有和掌握就能使自己获得真相和真知。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已经使信息封锁成为不可能之事,对于所有想寻求真知摆脱愚昧的人来说,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突破任何信息藩篱,除非他由于懒惰,或习惯于他人的控制,或失去摆脱愚昧的勇气而自甘画地为牢。
从克服自身局限的角度看,最难克服的局限恐怕还是对自我无知的无知。中国传统士大夫有着很深的“经世”热情和抱负,乃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立意高远固然不错,但如果缺乏对自我无知的认识和反省,它只能是徒有其表的自我崇拜和自我标榜。中国历朝历代都不缺乏奉献人民的人,尤其是帝王将相,伟大人物,他们的最高人生理想就是拯救天下苍生,他们自视为救世主搬的英雄豪杰,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全知全能之神,他们无知无畏,行为放纵,俾睨天下,完全被体内原始的、野性的力量所支配。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不可能有什么贡献,如果不是祸害的话。事实上,中国社会由于他们而反复动荡不定,中国社会是世界进步最缓慢的社会之一。他们做得越多,折腾的越厉害,越是有害于人民和国家,一场看上去翻天覆地的改造行动却是地地道道的生灵涂炭。
放纵权力的人就是放纵自己的无知,自我节制是克服愚昧的重要方面。严格地说,个人的无知可以减少,但无法得到克服,因此自我节制、对自己的无知始终保持必要的警惕就是特别重要的品质,尤其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在此,我不能不提及华盛顿。他是节制权力的光辉典范,他既有苏格拉底的伟大智慧,即认识到自己智慧有限,又有苏格拉底没有的获得掌管国家权力的机会,伟大智慧和罕有机会的结合成就了他不朽的事业和声名。当他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之一参加费城制宪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时,他是所有代表中发言最少的,他几乎没有就宪法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他只是默默地坐在主席位子上倾听其他代表的发言。制宪会议的灵魂人物则是以富于洞见著称、最年轻的36岁的代表麦迪逊。麦迪逊被后世称为美国宪法之父。
的确,美国国父从不以见解见长,他坦言自己“天资平平,又缺乏行政管理经验”。他有高度的自我节制精神,他的伟大很大一部分来自其自我节制。他从未想过做美国人民的全知全能的伟大领袖,但他用无言之言(行动)对世界历史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同样,他对美国宪法的贡献也是无言之言,他不在前台发表高瞻远瞩的指导意见,相反,他退出“一线”,他只是在场。但他的在场就对宪法产生并最终获得通过具有决定性意义。华盛顿往往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退出”和“不作为”的选择,就连他告别政治舞台都是波澜不惊,生怕打扰了美国。在辞去总统之职的文稿发表、美国民众知道他离开时,华盛顿已乘坐马车疾驰在去南方老家的路上。他是“绝圣弃智”的最佳现实版。
华盛顿是难以被模仿和学习的,但不是不能被模仿和学习,难就难在对其心灵的模仿和学习。那是一个高贵但谦卑的灵魂,唯有高贵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唯有谦卑才能虚心接受比自己高明的见解。
四
说到华盛顿,看起来又像是回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老调调。儒家的修身一开始就是指向“治国平天下”的宏大目标的,而我所说的洗刷自身的愚昧和耻辱则是就每一个普通人对自己的责任来说的。拒绝愚昧,拒绝强加给自己的愚昧,主要不是勇气的问题,而是对自己负责的问题。
被人愚弄和强加的愚昧,对任何一个有正常理智的人都会深感耻辱。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耻辱,还是拒绝强加的愚昧以保持必要的自尊,从道理上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但生活中要做出选择则常常不是这样轻而易举,在接受或拒绝愚弄与利益之间有着不言而喻的交换,接受愚弄表明了对权力和权威的恭顺,而这是从权力那里获取权力的一道必须迈过的门槛。一边是对尊严的需求,一边是利益的诱惑,如何选择往往决定了人生道路的选择。当社会精英必须在利益与尊严之间做出抉择时,这个社会就不再是正常社会,它甚至已经病入膏肓,逆淘汰就进入了每一个重要领域,教育、科技、学界、政界、军界,无一可免。
面对管理者各色各样恣意的愚民主义,首先保证自己不被愚弄,是对自己负起的一份责任。不管你处在何种职位,从事什么工作,保持自尊和独立都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对自己人生的交代。一个社会只有有一大批视个人尊严和自主为首要人格的人,才能拥有良好的社会生态系统,整个社会才可能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一次与同学聊天,她希望我的写作像鲁迅那样揭出社会的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我并没有认同这一见解。从根本上来说,无知的人不可能由无知的人来疗救,无知之人能做的,能做好的,就是自我疗救,自我拯救。对于一个从人们的行为到观念都已腐朽化的社会,拯救的话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感,但是,在人们都深陷于无边的沼泽中、彼此不能相顾的时候,最紧要的事情是拯救自己。只有当一定数量的人致力于洗刷自身的愚昧、自我得救,并对恢复良好的社会生态系统能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时,拯救社会才有可能。洗刷自身的愚昧必需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驯服自己的野性,增加人性,学会尊重普遍人权,一是勇敢面对自己的无知,懂得节制自己。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2w538.html
那天,我转发了一条内容为1991年发生在山东某县“百日无孩”运动的微信,并愤然附言:“历史不会忘记20世纪后期一个愚昧民族的暴行。”微信的短文说,为了创造“百日无孩”,县城的大街上搭满了住着等待被迫引产孕妇的帐篷,满街悬挂着“宁肯断子绝孙,也要让党放心”的标语横幅。短文后还附有若干幅图片,是涂鸦式地写在农家住房墙上的各色各样的计生口号:“今日逃避计生政策外出,明日回家一切财产全无”、“谁超生叫谁倾家荡产,谁超生叫谁家破人亡”等等。
“一个愚昧民族”里有我自己。普遍的强制流产的暴行发生在不久以前,毫无例外地发生在全国各地农村,我们很少有不知道不了解的。那些充满恶意和暴力性质的标语,我们都耳熟能详,在全国任何一个乡村都可以见到。它们代表着不可违抗的国家意志。我们今天的几乎每一个人不是计生政策的经历者和见证者,就是它直接的产物。只有到了今天,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30多年后,我们才初步感受到和认识到它给这个国家和民族带来的无法挽回的重大后果,包括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几千万光棍和成千上万的失独家庭难以返回正常生活,而中国社会的迅速老年化、青壮年劳动力锐减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如养老问题,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不仅将成为这个国家难以承受的永久性负担,而且可能以釜底抽薪之势消耗掉民族的活力。
人们都认为最为血腥的、大规模的全国性暴力是在文革期间发生的,红卫兵使出了各种毫无人性、极其野蛮残忍的手段殴打、摧残他们的老师和长辈,同时也互相残杀,但至今还少有人重视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发生的普遍暴力,就在官方全面否定文革、对文革反思之际,出现了又一次血腥的普遍性暴力,这次施暴的目标主要是孕妇、育龄妇女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两次大规模暴力名义不同,一次以捍卫红色江山的名义,一次以强国富民的名义。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出现两次全国性的普遍暴力,除了表明普遍性的愚昧和野蛮之外很难再说明别的什么了。对文革十年的反省是肤浅的,收效甚微,或者就没有进行过认真和真实的反省。文革的造神运动和最高领导人的独裁之祸受到了邓小平等党内元老的重视,他们因为是毛泽东专横权力的受害者而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教训,但也没有在制度上作出有意义的改革。与此同时,他们对文革反省缺乏更广泛的视野。他们看到的红卫兵之罪是夺权和踢开党委闹革命,但其实那也只是权力场上一批年轻的党员替换了另一批年老的党员,他们没看到红卫兵真正的罪行是极度蔑视生命,野蛮践踏人权。对昭彰于世的罪恶,当年的红卫兵极少有表示忏悔的,更不用说作系统清理了。对人权的普遍尊重,人们具有基本的节制精神,是一个文明社会最起码的标志。
事后诸葛亮当然不乏其人。对发生的大规模计生暴力事件,我虽然当时也认为过火了,但从来没有妄议和质疑过由顶层设计的基本国策本身。我相信计生政策的重大意义正如宣传机器所说,中国的贫困状况主要是人口太多造成的,极其庞大的人口分母降低了人均财富的占有量,也就是说,中国的普通民众对自己的贫困要负主要责任,现在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正是使他们摆脱贫困的根本大计。可是农民的无知、缺乏教育、目光短浅使之看不到自己的出路和福祉所在。他们顽强地抱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旧时代传统观念不放,那么这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就是必要的,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及其子孙万代的利益而采取强制措施实属情有可原。
这种认识倒不完全是由于我盲从和“唯上”,恰好相反,在一般情况下我常常对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颇有几分自信。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盲从,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该项政策缺乏质疑的能力,只有人口问题专家才能对计生政策进行前瞻性研究,因此可以说,正是由于对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过分自信,才造成了我对计划生育认识上的愚昧。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强大而持续的宣传攻势面前,无论你如何坚持独立判断,总会在某个时候、某些问题上不知不觉地坠入其事先设计好的宣传意图中,你小心筑起的防线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可以趁机而入的罅隙。
二
愚昧状态不仅仅是指野蛮行为,也是指无知状态。我们每个个体都只能对很少的事情拥有比较全面的信息和知识,而在很多的事情上,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是处于无知状态的,对极为分散的知识和信息我们知之甚少,因此我们只有在很少的事情上才有较好的独立判断能力,而大多数时候是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的,即使有很强的独立思考意识。唯一可以使我们摆脱无知状态、能够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的,就是依靠社会良好的信息传播机制,即实现信息的自由流动。公开各种信息和观点,特别是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能够向社会公布他们的观点,让各种观点相互竞争,这样,大众就能够在理性的引导下对各种信息加以甄别,去伪存真,最后作出基本正确的判断。
对自己无知的无知是更可怕的愚昧,当他(们)以自己的无知去大胆制定政策、改造他人和社会时,当无知一旦和行为的鲁莽结合在一起时,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知识分子在农民或者受教育不多的人面前往往会不自觉地产生在知识上和见识上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农民是生一个孩子好,还是生两个或三个孩子好,他们自己说了不算了,他们被认为缺乏大局观和长远眼光,而必须要由他人替他们做出决定。许许多多的孕妇被强行堕胎、刮宫、上环,几乎没有人为她们说话,没有人捍卫她们的权利。超生游击队的愚昧和可笑由于一个小品节目而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不久前看到一位亲身参加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研究人口理论的学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其中记录了“基本国策”出台的过程。从组织理论工作者调查研究,形成学术报告,到中央高层的多次讨论,最终确定大政方针,整个过程给人以决策科学、严谨、民主的印象。但是,根据某种“理论”进行决策正是问题所在,它的危险陷阱正在于对无知的无知。社会学科的理论作为科学从来都是有问题的,它们的基本成分主要是概念、假设和推理,可能还包括某些政策建议。即使是大量运用数学推导的经济学也很难说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因此,在社会学科领域里总是充满了争议,不同学者经常就同一问题得出相反的结论。最著名的人口理论是由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提出来的,但现实完全不是按照其人口理论所展示的图景那样呈现的。与人口的种种变数和现实复杂性比较起来,马尔萨斯知道的仍然很少,是无知的,一如构建了庞大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与社会的实际演变比起来他仍然是无知的一样。苏格拉底说自己并无智慧,而智者就在于认识自己的无知。当决策者把一种本身就缺乏确定性和科学性的理论当作决策的科学依据,其决策在实践中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甚至导致巨大灾难,绝不是例外,而是可以充分预见的。理论的主要功用是帮助和启迪人们更好的思考,不是提供一套行动的教条。
更加重要的是,政治决策通常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一个利益问题,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梭伦改革的伟大之处就是平衡富人和穷人的利益,并由此为雅典民主奠定了良好基础。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商谈,更有利于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新的利益群体总在不断产生,利益格局随之不断变化,政策也必须不断调整以适应变化。在政治密室里的神秘决策完全可能由于无知而严重脱离现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肉食者即使具有高于常人的智慧,伟大光荣正确,但依然无法摆脱没有人能摆脱的无知状态。乾纲独断本身就是无知,是愚昧时代的产物。为了尽量避免无知决策,利用专家和智囊的知识是必要的,但远远不够。大众之事交给大众讨论,乃至由大众决策(如全民公投),已经是现代政治决策的一个基本环节和方法,现代政治的基本理念是,凡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都应该不受干涉地得到自由表达。一个国家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内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关心自我命运的权利,在关心自我命运的参政议政过程中,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摆脱无知。从国家决策机制上说,充分利用社会的整体智慧来弥补决策者的无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三
启蒙就是对无知状态的某种消除,当然不可能全部消除,但可以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尤其在一些关于自我利益的重要问题上消除无知。无知是一种耻辱,但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则是明智,是洗刷耻辱,也是启蒙。
在一般意义上,启蒙是某些具有特定知识的人士对社会大众的喊话,使他们获得对自身处境的清晰认识,从而在精神上实现独立自主,脱离对他人的依赖。但是启蒙在本质上是自我启蒙,就是克服自我身上不可避免的无知。在这个意义上,我所说的启蒙不同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无知是不断产生的,对某些问题的无知经过努力克服了,但又会产生新的问题,产生新的无知,启蒙和自我启蒙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个人的无知和愚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克服,只要他愿意克服的话。但有种情况是外部强加的无知,就是使用强权禁止人们充分了解和利用信息,故意制造愚昧,强迫社会大众陷入无知之中。
启蒙就是拒绝愚昧,启蒙的最好方法是获取尽可能丰富、全面的信息,对信息的大量占有和掌握就能使自己获得真相和真知。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已经使信息封锁成为不可能之事,对于所有想寻求真知摆脱愚昧的人来说,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突破任何信息藩篱,除非他由于懒惰,或习惯于他人的控制,或失去摆脱愚昧的勇气而自甘画地为牢。
从克服自身局限的角度看,最难克服的局限恐怕还是对自我无知的无知。中国传统士大夫有着很深的“经世”热情和抱负,乃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立意高远固然不错,但如果缺乏对自我无知的认识和反省,它只能是徒有其表的自我崇拜和自我标榜。中国历朝历代都不缺乏奉献人民的人,尤其是帝王将相,伟大人物,他们的最高人生理想就是拯救天下苍生,他们自视为救世主搬的英雄豪杰,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全知全能之神,他们无知无畏,行为放纵,俾睨天下,完全被体内原始的、野性的力量所支配。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不可能有什么贡献,如果不是祸害的话。事实上,中国社会由于他们而反复动荡不定,中国社会是世界进步最缓慢的社会之一。他们做得越多,折腾的越厉害,越是有害于人民和国家,一场看上去翻天覆地的改造行动却是地地道道的生灵涂炭。
放纵权力的人就是放纵自己的无知,自我节制是克服愚昧的重要方面。严格地说,个人的无知可以减少,但无法得到克服,因此自我节制、对自己的无知始终保持必要的警惕就是特别重要的品质,尤其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在此,我不能不提及华盛顿。他是节制权力的光辉典范,他既有苏格拉底的伟大智慧,即认识到自己智慧有限,又有苏格拉底没有的获得掌管国家权力的机会,伟大智慧和罕有机会的结合成就了他不朽的事业和声名。当他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之一参加费城制宪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时,他是所有代表中发言最少的,他几乎没有就宪法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他只是默默地坐在主席位子上倾听其他代表的发言。制宪会议的灵魂人物则是以富于洞见著称、最年轻的36岁的代表麦迪逊。麦迪逊被后世称为美国宪法之父。
的确,美国国父从不以见解见长,他坦言自己“天资平平,又缺乏行政管理经验”。他有高度的自我节制精神,他的伟大很大一部分来自其自我节制。他从未想过做美国人民的全知全能的伟大领袖,但他用无言之言(行动)对世界历史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同样,他对美国宪法的贡献也是无言之言,他不在前台发表高瞻远瞩的指导意见,相反,他退出“一线”,他只是在场。但他的在场就对宪法产生并最终获得通过具有决定性意义。华盛顿往往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退出”和“不作为”的选择,就连他告别政治舞台都是波澜不惊,生怕打扰了美国。在辞去总统之职的文稿发表、美国民众知道他离开时,华盛顿已乘坐马车疾驰在去南方老家的路上。他是“绝圣弃智”的最佳现实版。
华盛顿是难以被模仿和学习的,但不是不能被模仿和学习,难就难在对其心灵的模仿和学习。那是一个高贵但谦卑的灵魂,唯有高贵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唯有谦卑才能虚心接受比自己高明的见解。
四
说到华盛顿,看起来又像是回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老调调。儒家的修身一开始就是指向“治国平天下”的宏大目标的,而我所说的洗刷自身的愚昧和耻辱则是就每一个普通人对自己的责任来说的。拒绝愚昧,拒绝强加给自己的愚昧,主要不是勇气的问题,而是对自己负责的问题。
被人愚弄和强加的愚昧,对任何一个有正常理智的人都会深感耻辱。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耻辱,还是拒绝强加的愚昧以保持必要的自尊,从道理上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但生活中要做出选择则常常不是这样轻而易举,在接受或拒绝愚弄与利益之间有着不言而喻的交换,接受愚弄表明了对权力和权威的恭顺,而这是从权力那里获取权力的一道必须迈过的门槛。一边是对尊严的需求,一边是利益的诱惑,如何选择往往决定了人生道路的选择。当社会精英必须在利益与尊严之间做出抉择时,这个社会就不再是正常社会,它甚至已经病入膏肓,逆淘汰就进入了每一个重要领域,教育、科技、学界、政界、军界,无一可免。
面对管理者各色各样恣意的愚民主义,首先保证自己不被愚弄,是对自己负起的一份责任。不管你处在何种职位,从事什么工作,保持自尊和独立都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对自己人生的交代。一个社会只有有一大批视个人尊严和自主为首要人格的人,才能拥有良好的社会生态系统,整个社会才可能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一次与同学聊天,她希望我的写作像鲁迅那样揭出社会的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我并没有认同这一见解。从根本上来说,无知的人不可能由无知的人来疗救,无知之人能做的,能做好的,就是自我疗救,自我拯救。对于一个从人们的行为到观念都已腐朽化的社会,拯救的话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感,但是,在人们都深陷于无边的沼泽中、彼此不能相顾的时候,最紧要的事情是拯救自己。只有当一定数量的人致力于洗刷自身的愚昧、自我得救,并对恢复良好的社会生态系统能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时,拯救社会才有可能。洗刷自身的愚昧必需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驯服自己的野性,增加人性,学会尊重普遍人权,一是勇敢面对自己的无知,懂得节制自己。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7081f0102w538.html
2017年1月5日星期四
张千帆: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
北京大学法学院暨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2011年9月27日在北京大学谈《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的现场完整视频。
四、宪政国家之建构
2011年,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整整一个世纪之后,中国正陷于不可自拔的专制及其必然带来的官僚腐败和社会危机。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统治,但是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的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历经艰难,宪政命途多舛、功败垂成。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三十年的相对安宁,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和“大革命”的威胁,并逐步回归到世界文明家庭之中,但是专制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虽然1949年曾有人宣布“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这一百年和此前数千年一样,人民实际上从未做过一天的主人。
辛亥革命百年之后,我们发现中华民族再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民权不张,公权必然无限膨胀,巧取豪夺、强征滥拆、欺压百姓甚至草菅人命之事无所不在。在一个公权力至高无上、横行无忌的国家,政府必然是一切掠夺和腐败的总根源。改革三十年,中央放松管制,人民获得了劳动致富的机会,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是也为各级官员腐败创造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人民的劳动成果必然遭到各级官员和极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攫取与瓜分,人民收入的增长必然跟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必然不断拉大。改革一方面彻底瓦解了全体官民对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点迷信,造成不可遏制的腐败、堕落、庸俗和拜金主义;另一方面则极大透支了中国的自然资源并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远远超过发展的速度,而且只要政绩体制不变,这个破坏过程就没有止境,直到危及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承载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没有信仰、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没有自我反省和净化的能力,贪官污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多如牛毛,空气与江河从来没有如此浑浊,食品从来没有如此不安全,草原与湖泊从来没有萎缩得如此之快……
如果“中国模式”在国内不可维持下去,那么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第一次呈现出对外扩张的危险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所谓的“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夺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无论是为了转嫁国内危机还是满足高能耗增长模式对资源的需求,中国正带着和百年前专制帝国没有本质区别的心态走向世界,只不过这一次是以“扬眉吐气”、报怨雪耻的姿态;加上某些国际势力对中国“崛起”的恐惧和敌视,中国难免和世界发生诸多摩擦乃至冲突,从而进一步激发国人的好战情绪。官方在正统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之后一直在寻求可接受的替代品,但最后必然发现惟一可以利用的是国人尚剩的一点民族自尊心。加上政府长期灌输形成的扭曲历史观、台湾与少数族群聚集地区的分离主义隐患、政府控制下的国内媒体对所有“敏感”事件的高度选择性和误导性报道……这一切都注定国家主义在中国呈星火燎原之势;只要领土主权受到任何挑逗,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有能耐在一夜之间将1930年代德国法西斯或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死灰复燃。今日中国在表面一片歌舞升平背后,实际上到处都埋放着一触即发的火药。
无论是百年坎坷还是未来的凶险,一切罪恶都归因于奴役人民的集权专制。然而,专制是狡猾而顽固的,并不会因革命而被打破;恰好相反,革命往往建立更强大的暴政。满清覆亡的教训在于,只有及时施行宪政改革才能避免革命的悲剧;如果统治者执迷不悟、拒绝改革,那么不仅统治者自己将玩火自焚,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将陷入革命——暴政的恶性循环,中华民族将沦落到文明废弛、腐败横行、资源耗竭、环境破坏、民不聊生的万劫不复之地。百年历史沧桑充分证明,只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的觉悟;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主奴人格状态,每个人在权势面前是驯顺的奴才,在弱势人群面前则成了趾高气扬的主子,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有朝一日,当国人从专制奴役的噩梦中醒来,意识到自己深陷政治腐败和道德堕落的处境,并力图恢复人类的道德常识,他们最终会认同以下不证自明之理:人人都有不可剥夺与不可让渡的内在尊严,国家的义务是通过宪法与法律制度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对尊严的任何漠视与践踏都是不合法的,一个长期漠视与践踏尊严的政府只能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府,它的最终命运只能是被人民彻底抛弃。然而,专制是根深蒂固的,专制病毒早已深入中华民族的骨髓,毒化了每一个国人的品性。要摆脱专制奴役,不能不对专制造成的危害和国人的现实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专制的病症与罪恶
所谓“专制”,无非是指号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群人代替人民统治国家,而拒绝通过周期性选举等宪政机制受人民约束并对人民负责。由于统治集团的成员都是理性自利的,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攫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在统治者骄横淫逸的另一面,是饱受剥削欺凌的人民——更确切地说,臣民。专制就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臣民和政治权力过度膨胀的统治者构成的一对共生体。统治者骑在臣民头上作威作福,唯唯诺诺的臣民则任由统治者压迫欺诈,只有在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揭竿而起。但是暴力革命只是专制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战争与革命的风云激荡之后,中国专制秩序再次面临土崩瓦解,但是专制给社会造成的永久创伤却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既然不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狮子,人民永远是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1、专制政权的罪恶
一个专制政权给人民带来的伤害罄竹难书,以下只是摘其要者:
它首先会变卖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并归为己有,无论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还是水甚至空气;这些财富或者落入大小官员私囊,或者任由他们以公款消费的方式堂而皇之挥霍殆尽。国家越大,可供动用的资源越多,专制统治就越稳定,人民的苦难越深重。统治集团热衷于把自己当作人民的“救星”、把人民的劳动成果变成自己的执政“奇迹”,实际上在利用国家机器攫取巨大垄断利益的同时,还在不断觊觎人民靠辛勤劳动分得的那一份口粮;而之所以还给他们留下一口,只是害怕他们忍无可忍、铤而走险。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用压榨本国劳动力积累起来的外汇储备去“拯救”发达国家的经济危机,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作为一个自利政府,专制政府在本质上也是一个卖国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早在清末,慈禧就公开宣称要“量中华之国力,结与国之欢心”,乃至“宁赠友邦,勿与家奴”。今日卡扎菲、穆巴拉克之流的独裁者当然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反美英雄”;恰好相反,他们用自己国家的资源笼络西方政要和知识精英,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并以此换取自己的苟延残喘。如果中国有朝一日走向战争,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人民爱好和平的愿望,而是全体腐败的执政者对海外家族利益的投鼠忌器。
在意识形态全球式微的当今世界,专制统治利益早已和国际资本珠联璧合、完美结体;后者需要获取廉价劳力、降低资源成本、转嫁环境污染、逃避本国规制和税制,前者则需要源源不断地输入国际资本以维持和扩大国内的过剩产能、维持GDP增长的繁荣假象、在国内普遍贫困的基础上维持输出型经济。如果马克思预言的资本剥削在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受到相当程度的遏制,那么它在民主和专制共存的国际环境下找到了新的出路。国际资本借助国内专制剥夺中国劳工的所有权利并实现最大程度的剥削,昔日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政权则只能倚靠国际输入和廉价输出为自己输血。 但恰恰又是它把“爱国”时刻挂在嘴上,不遗余力地粉饰自己的“爱国”形象,用人为扭曲的历史观不断制造假想的敌人和民族危机感,让自己成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守护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它甚至不惜把整个民族放在战争的火山口上。在维护“主权”的大旗下,所有执政劣迹都显得微不足道,所有针对政府的批评都会轻而易举地被贴上“卖国”的标签,所有自发的维权行动都是“国际反华势力”策划的结果,都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实施高压族群政策,同时扭曲历史、压制真相、禁止不同族群之间的自由交流,人为制造族群矛盾、隔阂与仇恨,埋下国家分裂的重大隐患,进而以此作为维持集权专制的借口。任何专制统治者会都把民族主义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并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骑虎难下中引火自焚。
它本能地嫉妒并压制不合官方主流的任何学说和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任何组织,从而有效扼杀取代它自己的所有政治和道德力量。对于宗教势力或拉拢、驯服、同化,或排挤、迫害、打压,不仅因统治者个人的恣意任性而人为制造国家敌人,而且使整个民族生存于一片信仰沙漠之中。官方正统教条早已成为一具僵尸,却仍然捆绑着众多茫然的心灵,使他们不得自由接受不同信念的洗礼,而只能任由自己荒废、空虚、死亡。
它禁止所有实质问题的自由与公开讨论,使得整个社会生活在愚昧、麻木、偏见和由此产生的危险之中。在网络时代,它不得不放任“不明真相的群众”窃窃私语;它可以让虚假广告满天飞,甚至可以对色情言论视而不见,它巴不得整个民族都浸淫在俗不可耐的打情骂俏之中,但是它绝不能容忍任何严肃而“敏感”话题的公开辩论,从而使国家决策成为一场“盲人骑瞎马”的自杀式竞赛。
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枪杆子里出来的政权只有靠枪杆子维持,最终也只有靠枪杆子才能改变,一切说理都显得啰嗦、无用甚至荒诞。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一个大独裁者培育了一群小独裁者,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是这个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它让所有的恶法盛行,让所有良法失效,让所有法官成为傀儡,让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让实现“法治国家”的宪法宣言成为市井笑话。专制和法治本来就互不相容,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专制都是法治的对立面;法对统治者有利就实施,不利就搁置。即便个别开明的改革者真心要实现法治,但是无论用心如何良苦,他们都不可能真正撼动和法治对立的庞大既得利益。更何况在一个人的清廉不足以救国、一个人的腐败不足以灭国的“囚徒困境”中,再开明的改革者自己也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一分子,轮到自己的时候照样不会接受法治的约束。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每一根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碍腐败而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然而,它的最大罪恶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臣民的自由人格,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永远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下。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我们发现一群无能的群氓,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丧失尊严和耻感。官员不以剥削压榨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的恐惧臣服。在这样一个人格集体堕落的社会,没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政府的胡作非为。明知这个体制不合法、官方宣传无意义、如此“发展”下去的后果只能是集体毁灭,但是面对党旗信誓旦旦握拳宣誓的仍大有人在。只要自己还能保住饭碗,没有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境况;只要自家房子没有被拆,自己还有一席遮蔽之地;只要这个国家残存的空气和水还能供自己苟全,就不会有人起来反抗暴政。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围观”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轮到自己则照旧乖乖按“潜规则”行事;每个人都对体制和现状牢骚满腹,但又甘愿充当这台庞大专制机器的某个部件,为它的任意肆虐忠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2、专制社会的病症
专制的一半是统治者的暴政,另一半则是人民的懦弱和懒惰;它让极少数人成为桀骜不驯、贪得无厌的暴君,让绝大多数人成为逆来顺受、低三下四的哀民。专制造就国民的病态人格,病态人格反过来维持和加固专制,使国家永远陷于不能自立、自决、自治的政治残废状态。举其大者,一个专制社会呈现出如下致命病症。
一曰无耻。专制是迄今为止最无耻的制度,并以自己为楷模复制了无数无耻的臣民。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专制政权厚颜无耻自我吹捧,不择手段封杀批评。它不仅用强权压垮每个人的脊梁,将每个人变成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应声虫,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噤若寒蝉乃至甘愿鹦鹉学舌,而且为每个人树立了一个无耻的样板,尤其是在他们看穿了“皇帝的新衣”之后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谎言为它遮体,以此彻底磨灭他们的基本耻感,最终使一国之人统统变成将说谎和造假当作美德的无耻小人。
二曰懦弱。专制的维系是建立在臣民的普遍恐惧基础上的,专制淫威使每个人都变成在自己的职位、待遇、名利、家庭面前畏首畏尾的可怜虫。专制教育体制从来压制独立思考和信仰,用一套并不高贵的谎言教唆儿童说谎,让人从小就不敢面对事实、质疑正统、坚持真理。专制者用自己炮制的“信仰”代替全体国民的信仰,而在不受质疑、养尊处优的正统信仰必然衰亡之后,仍然不允许国民自由信仰,致使全国上下不剩任何信仰。一群没有信仰、没有组织、一盘散沙的个体面对庞大的权力怪兽,自然吓得争先恐后地乞求权力的放生与施舍。在一个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国家,上级永远是正确的代名词;服从命令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也是决定奖惩升贬的最高依据,即便在号称以探究真理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在严密的权力体系内,不存在独立思维的呼吸空间。没有独立判断,也就无所谓过错和责任;所有人都在服从更上一级的命令,即便最伤天害理的行为也因为上级旨意而显得情有可原。一群懦弱的国民本不足以担当任何责任,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可以担当。
三曰激进。越是在这样的国家,激进的声音越受追捧;温和理性的主张越受冷落,即便存在也必然微弱寡助,最后淹没在嬉笑怒骂的汪洋大海之中。既然专制国家禁止自由言论,打破专制造成的万马齐喑需要承担难以预测的风险,勇气成为这个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勇敢(尤其是敢言)成为这个社会的首要美德,口无遮拦的勇夫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英雄。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不激进就无法打动愤世嫉俗的民众。这一方面是因为公权缺乏制衡,无法无天、欺人太甚,社会积怨太多而长年不得排解,任何报道出来的消息都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只不过在国家机器的强大震慑下不敢发作,因而只能借助激进的言论发泄无所不在的沉闷。另一方面,专制者的专横使所有说理都成为婆婆妈妈、与虎谋皮的纸上谈兵;哪怕分析得再头头是道,于国于民有利无害,但是最终都会因为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而至多博得决策者发自内心的冷笑。正因为几乎任何主张在专制社会都不可能付诸现实,人民无需面对激进主张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既然只是“说说而已”,社会改革成为少数“知识分子”的专利。不负责任的文人们乐得画饼充饥,构筑一座座虚妄的乌托邦,用激烈的文字博取人民的欢心和拥戴,而人民也乐得从中获得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畅快,就如同阅读武侠小说编造的虚幻故事让人们感受公平和侠义的畅快一样。改革主张与其说是治理社会病症的药方,不如说是满足社会心理的兴奋剂,而沉闷的专制社会恰恰需要不断制造打破沉闷的兴奋点。这样,专制国家满地都是充斥幻想的革命者。
四曰轻狂。专制社会的国民往往显得过于自信、轻信、武断乃至狂妄,不仅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过于简单的善恶观,并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真理,而且由于舆论受到严格控制、信息受到高度过滤,他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过度单一,因而不需要也没有机会面临不同利益和观念之间的复杂冲撞。尤其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并根据执政业绩决定其命运,他们永远只能被动接受执政者自我粉饰、自欺欺人的执政“理念”,并心满意足地认定面前的执政者就是自己的救世主,直到谎言被一次次惨痛的真相戳破;即便如此,在“敏感”信息受到高度屏蔽的环境下,多数人仍然不假思索地认同现行体制的天然合法性。
五曰好战。一个懦弱而渺小的个体往往反而尤其虚荣,并寄希望于一个强大的集体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而对于这个集体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危险却视而不见。既然道德文明毁坏、内心一片虚空,便只有把GDP数字、航天飞机、航空母舰等外在“成就”当作惟一值得炫耀的资本。专制政府本来就不遗余力地向其臣民们灌输国家主义理想,把主权和国土奉为超越一切的至高价值;每个国民都被统治者奴役,但在接受奴役的同时又反过来把自己臆想为桀骜不驯的统治者,在主权、忠君、“爱国”这套价值体系中梦游。其实对于这个国家的奴隶来说,不论谁是统治者都改变不了他们做奴隶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本来和他们没有关系,但是这套价值体系的系统灌输却使他们热血沸腾地甘当统治者的炮灰,乃至即便牺牲自己被专制极大贬值的生命也乐此不疲。专制国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弱小,却都是坚定的军国主义者。
六曰势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面对真理和良心便必然显得轻慢、冷漠、不知敬畏。独立人格缺失本来就是专制社会的常态,专制机器迟早会把独立思维从肉体上绞杀殆尽,并以此警示全体国民,让他们战战兢兢、危言危行。当权力变成可以兑换一切的通货,任何道德或法律规则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这样的社会,信仰是偏执,原则是迂腐;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目的,只有能兑现利益的权力才值得追逐。在赏罚分明的权力体制下,每个人都被驯服为圆滑世故的犬儒,乖乖地、理智地昧着良心地选择顺从,整个国家成为趋炎附势的竞技场。明知有些事情于国于民不利,自己做了却也心安理得,别人问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也是没办法,上级就是这么指示的。试问这和党卫军押送犹太人去煤气炉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不也在忠实执行着“元首”的命令吗?只不过他们造成的后果可能更直观一点而已。专制机器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拘押着在它驯化下变得彻底理性自私、只顾自己的全体囚徒;自由对于所有人都更好,但是既然每个人在他人不选择自由的情况下都要为此付出惨重代价,所有人都继续接受并维持奴役。即便国家大厦将倾,也不会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而只能任凭其在风雨飘摇中走向集体毁灭。
以上病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悲剧人格;多数国民染上了这种性格,便造就了一个悲剧民族,而民族的悲剧比个人悲剧更加深重。一个悲剧人格尚可能在惨痛的现实面前有所警醒,处于悲剧民族中的个人则不仅自己无需面对或无法改变整个民族面临的厄运,而且会在民族“强盛”的光环笼罩下走向危险的深渊。让个人正视自己、承担责任乃至改造国家是需要道德勇气的,将一切责任“外包”给遥不可及的“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则无需付出任何代价,而在泯灭了个人责任之后,这正是专制者喜闻乐见的。在国家主义话语体系下,“爱国”是不需要理由的,“维护主权”是不需要理由的,让貌似和政府过不去的“卖国贼”闭嘴乃至消失也是不需要理由的;相反,这些哗众取宠的言论很能迎合国民心理、很能发泄社会郁闷,让众人在一片喝彩或叫骂中忘却自己作为国家奴才的屈辱,甚或从针对某个弱国或弱势族群的强硬姿态中找回一点做主人的快感。在不可一世的国家主义尘嚣中,每一个“爱国者”都如释重负地卸下自己的道德责任,在“抗美”、“反日”、“中国模式”的自我陶醉中寻找阿Q式的精神自慰,惟独视而不见的是自己身边此起彼伏的国内危机及其昭然若揭的制度根源,任由自己生活的这片国土在自得其乐的“发展”模式下被糟蹋殆尽。
二、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个健全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健全的个人构成的,中国的复兴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与政治人格。数千年来,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凝聚中国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的政治人格缺失,中国一直未能完成现代公民转型。然而,传统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碍,而且完全可以作为构造新型人格的起点。当今中国之要务就是挖掘和恢复传统道德中的永恒价值,并在吸取其它国家先进文明的基础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从“小人”到“君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进化。
1、人类的人格类型及其进化
自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化到现代文明以来,人类个体逐步发育为成熟的道德与智能主体。人从动物进化而来,原先只有动物与生俱有的趋利避害本能,而对自身和他人的内在价值没有任何意识。当这样一群人不得不来到一起,从分散的家庭组成社会与国家,维系秩序的纽带只能是对暴力的恐惧。随后建立的道德与法律秩序虽然以更加文明的方式包装了国家暴力,但这种秩序必然是以权力至上及与其对应的绝对服从为核心。随着国家暴力确立了绝对统治权威,自由自在、自给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为精英统治的贵族人格和被动接受统治的奴隶人格。这种人格状态使父亲成为家庭的专制君主,使大大小小的贵族统治者成为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掌握生杀予夺的“父母官”,使国王成为统领一国奴隶的“牧羊人”。只是近代民主逐渐使被统治者成为统治者之后,两种极端人格才进化为温和适中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类意识。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生而自由。”卢梭将原始人想象为独来独往的野蛮人,但是原始人并非绝对自由,因为人从动物的进化预设了家庭关系的存在;家庭合作很可能是人类分工的起源,并帮助人类逐步完成直立行走、工具发明、智力飞跃的漫长进化过程。然而,这个时期的人类确实基本上停留在自然动物阶段,人类意识仍然是一片朦胧、尚未开发的处女地。人除了自己的基本生理需求之外,至多只是在乎生活习惯中形成的家庭长幼关系,但是这种关系与其说是一种有意识遵从的伦理,不如说是在成长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条件反射;他更关心的是他的猎物,主导他思维的是广袤的大自然,而不是难得邂逅的同类。原始人没有多少值得称颂的美德,但是更不具备阴谋犯罪的智力和动机。自私和自由是他们的动物本能,谦让、义务、忧患只是对牛弹琴的现代发明。在物质意义上,他们确实是“自由”的——没有道德义务、没有法律惩罚、没有人为制造的国家权威、没有宗教或领袖崇拜,只有极为稀薄的家庭行为准则以及大自然套在他身上的枷锁。
随着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断紧张,这种无忧无虑、悠闲自在的无政府状态终于结束了,人类第一次被迫面对自己的同类;或由于人类繁衍速度过快,或由于冰川季的到来,或由于彗星碰撞等突发事件极大减少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原先零星发生的边界争斗升级为大规模的血腥战争。家族迅速扩大为部落,兵器制作极大刺激了工艺发展,军事领袖成为最早受众人膜拜的英雄……军事征服建立了最早的人类国家,第一次将人类分为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从中衍生出贵族统治的权力、奴隶接受统治的义务以及维持统治的律法。人类第一次获得了合法奴役他人的权力,也第一次被套上人为制定的国家律法的枷锁,由此产生了权力、义务和服从的道德意识。进入农耕社会之后,主奴意识延续下来,庄园经济将农奴的人身和思想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文明在血腥中诞生了,而从暴力征服脱胎而来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建立在统治与服从意识之上的专制秩序;在国家权力的统一命令和协调下,人类智力和语言发展了,技术进步了,物质丰富了,耗费巨大人力建造起来的宏大工程令后人叹为观止,但是自由自在的原始人格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专制形态的政治与经济秩序造就了依附性人格,并反过来维系专制秩序:奴隶被迫依附贵族提供的生产与生活手段,贵族则依靠剥削奴隶的劳动维持奢靡的生活。贵族尽情纵容自己最大程度地压榨奴隶的工具价值,奴隶则出于恐惧而任劳任怨,被动接受他人对自己的奴役。在极端失衡的权力与义务关系下,每个人都不会意识到自己作为道德主体的内在价值与尊严。在这个意义上,专制只是人类动物状态的延续:统治者不把被统治者当人看,被统治者也不把自己当人看。对于贵族来说,奴隶只是一群供自己享受的动物;即便贵族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尊重,但这种尊重也是基于外在身份和权力,而非个人内在的德性或才干。对于奴隶来说,贵族则不啻掌握自己命运、必须无条件服从的神。在国家强制下的命令与服从关系中,贵族天经地义地行使着绝对统治的权力,奴隶则不假思索地服从主人的权威。或许只有在稍纵即逝的片刻闲暇,忙碌终日的奴隶才会感叹命运的不公,但是在人被当作工具的时代,他看不到也不会理解自己作为人的内在价值,更不敢想象自己具备和主人同等的尊严。事实上,即便在世界上最早的民主体制——雅典城邦民主,平等也仅限于自由人之间,奴隶无权参政议政。既然被统治者永远是被沉默的大多数,永远没有质疑专制正当性的发言权,他们永远不会产生捍卫尊严、反抗专制的思想意识,永远只能心怀恐惧地服从奴役自己人身和思想的专制体制,直到特定突发事件(如饥荒)直接威胁自己的物理生存,才会揭竿而起、推翻暴政。但这种为物质生存所激发的行为与其说是对暴政的有意识反抗,不如说是动物陷于绝境中的条件反射;危机过后,政权易手,而专制依旧,甚或更加强化。
当然,宗教与道德学说的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权势者的行为,并超越政治与社会结构对人类意识的禁锢。在传统中国,儒家伦理一直发挥着规范不同阶层社会关系的作用。在欧洲,基督教信仰的早期发展填补了人类心灵的空虚。教会成为新的贵族阶层,形成了独立于世俗权力之外的权力中心,从而打破了世俗权力对社会统治的绝对垄断,形成了最早的社会分权结构。虽然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世俗统治权,却不仅无法干涉人的思想和信仰,而且自己也受教会法的约束。新教革命进一步打破了天主教会对信仰的垄断,让个人通过《圣经》和上帝直接建立联系,在基督教内部形成了教义和教派的多元化,并孕育了对不同思想与信仰的社会宽容。在此基础上,文艺复兴带来的思想解放最终为人格独立和政治自由奠定了基础。然而,在教会垄断信仰的漫长中世纪,宗教时常和世俗权力在勾心斗角中融合一体,成为统治者强化服从、禁锢思考的工具。在独尊儒术的中国,儒家道德学说更是统治合法性的基础,长期的政学合一产生了严重的思想和政治专制。虽然儒家伦理有助于规范统治行为并塑造相对独立的“君子”人格,但是一旦成为惟一合法的统治哲学,必然沦为政治与道德双重专制的帮凶。
只有在政治权力相对均衡、社会结构相对自由、政教并非高度合一的国家,才有可能打破牢固的专制秩序,并最终解放依附于专制的人身与思想。在封建制英国,君主权威实际上并未达到严格绝对的程度,国王与贵族之间也未形成牢不可破的“君君、臣臣”关系。贵族们可以公开拒绝国王征兵纳税的号召,甚至联合起来反叛国家的最高统治者。1215年,英国大贵族强迫约翰王签署《大宪章》,第一次以成文契约形式限制国王特权并保护贵族权利,在中世纪的漫漫黑夜中播下一粒民主宪政的种子。随着贸易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社会阶层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分化。不仅贵族内部一直存在不同等级,而且城市出现了商人、手工业、作家、艺术家等自由职业,并在西欧形成了不同等级和职业之间的契约关系。虽然这些契约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平等的,但是它第一次实现了身份地位不同的个人在实质不平等的契约面前的形式平等。在贵族和国王的长期斗争中,市民等新兴力量不断加入,民主的种子最终结成正果。1689年,“光荣革命”宣告英国议会民主的最终胜利。专制的动摇促进道德自由和独立人格的发育,独立道德人格的成熟则反过来推动自由民主政体的生根与巩固,直至国家政治自由与国民道德自主取代专制成为稳定的共生体。
近代工业革命的发生使得社会多数人得以脱离土地关系对人身的束缚,成为通过契约形成外部经济关系并决定自己生存状态的自由公民;虽然强势和弱势之间的契约未必公平,但是它毕竟第一次赋予众人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何况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不平等可以在民主政治过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在政治上,公民通过制定宪法和国家立约,界定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边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公民成为政治和经济自由的独立主体,通过契约决定谁是自己的老板、雇员或合作伙伴,通过选票决定谁做自己在政府的代言人。作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主体,人不再为了他人而生存;人的存在价值不再单纯限于对主人、家庭或国王的责任,而更体现于自己受社会尊重和国家保护的权利。现代公民终于和原始人一样脱离了人为奴役的束缚,但是他的意识里除了自然和自己的需求之外,现在还带上了社会、国家及其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障的权利不仅为他保留了自由和独立,而且为他提供了安全和保护;他对社会的义务则不再是在暴力压迫下被动无奈的结果,而是他和其他公民一起参与制定的赋予自我的对等责任。在面对一整套获得与赋予的平等关系中,人第一次有可能认真对待自我并反思自己作为独立与自由主体的价值。在摆脱奴役、依赖、剥削、贪婪之后,人第一次获得了自觉意识并全面实现自我内在尊严的政治与社会条件。
虽然经济自由是道德与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但远不是决定一切的充分条件。就和经济发展本身并不简单遵循任何“铁律”一样,人类道德与政治发展也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产物。相反,一个国家的道德与政治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其社会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道德、经济、政治与法治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复杂共生体;经济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国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发展等“上层建筑”并无决定性作用。事实上,即便同属于价值层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决定性关系。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后者并不简单决定前者。中国儒家传统维持了一套相当超越的道德学说,但是同时又在其特定社会环境下认可并维护一套极其顽固的国家主义专制理论。在一个公权力不受控制的国家,所有人都是政治权力的奴隶;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变成了侏儒,根本不具备和最高权力分庭抗礼的资格。既然臣民和国家之间无法形成平等契约关系,民主宪政不可能在中国发芽,市场经济也无从扎根。两千多年来,传统儒家人格一直面临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间的痛苦割裂,中国政治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士大夫”以独立人格抗衡绝对皇权的历史;直到近代中国,道德人格最终在严重加剧的政治集权体制下彻底湮灭。
2、儒家传统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孔子以降的儒家学说发现并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经典儒家教义坚持人性善,相信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的内在潜质。仁让人友善,义让人公正,智赋予人认识自然、社会和自己的能力,礼则是对同样具备内在尊严的他人所赋予的对等尊重。人在礼的熏陶下经过自觉修身之后,就能将这些潜质发展成为实际品性,并成长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独立、光明正义、勇敢坚毅的高尚人格:“君子义以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凌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为引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责任通过内省不断审视自己的人格状态;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不符合仁义原则,贬损了自己或他人的内在尊严,或阻碍了其内在潜质的正常发育,那么他会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张“行己有耻”,正是因为君子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任何有损尊严的言行最终都是对自己人格的贬损,因而自然会产生一种耻感。因为有耻感,君子必然有所不为,譬如不会放下身段去做一个“梁上君子”,也不会做一个阿谀权贵甚至为虎作伥的“御用文人”,否则就把自己降格为依附他人生存、损害社会利益的寄生虫。反之,道德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人”则看不到“人人有贵于己者”,因而也无所谓荣辱;也正是因为没有耻感,小人们为追逐外在的蝇头小利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为。因此,孟子告诫:“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两千多年来,儒家的君子人格及其“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士绅阶层,维系了传统中国的道德文明和社会基本秩序。但不能不看到的是,由于农耕时代的教育落后、文化难以普及等种种原因,儒家“君子”只是局限于人口中的极少数精英;绝大多数不识字的贫民至多只是受到礼乐乡俗的熏陶,而未能培养独立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据此认定,虽然人人都有成为君子的潜质,但是实际上多数人都不能成长为君子,而只能是道德不成熟的小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按照这套貌似顺理成章的逻辑,儒家将社会截然分层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阶级,并排除了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既然大多数人是自私短视、不能自治的小人,多数决胜的选举又会是什么结果?诚然,中国传统考试制度为社会底层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机会,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统治机会必然局限于极少数人的基本现实。儒家伦理强调人的道德自主,但是到了政治层面却蜕变为剥夺多数人道德自由的专制学说。
事实上,政治专制不仅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高居统治阶层的士大夫自己发表意见、谏言献策的自由。“君君、臣臣”的礼制固然对君臣都规定了义务,但这种义务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更不存在强迫君上履行义务的有效机制。即使孟子提出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激进反叛学说,但是面对掌握国家机器的暴君,儒家依然无可奈何,只得选择“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的逃避策略。虽然个别忠臣敢于直言犯上、冒死谏君,但是在统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环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难免出于对无限权力的恐惧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则更无从防范公权对个人尊严和道德自由的任意践踏,而这显然不符合君子本来无忧无惧、凛然正气的人格形象。对上,“君子”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对下,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滥用权力并侵犯多数小民们的利益。由此可见,专制剥夺所有人的政治自由,并让每个人都成为政治上的“小人”。
儒家政治人格的缺陷不仅长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为近代道德人格的堕落埋下伏笔。虽然儒家道德传统对于抗衡官僚腐败和皇权滥用发挥了有限的作用,但本身就是依附政治专制才得以维持的道德专制秩序;当革命扫除原有的专制秩序之后,儒家道统迟早也将成为专制政治的殉葬品。既然儒家不信任平民百姓的判断能力,拒绝在百家争鸣、自由辩论、平等竞争的环境下说服社会多数自愿接受自己的主张,而是通过国家权力将一家之言强加在全体臣民身上,那么在这套政治秩序瓦解之后,他们必然也不能依靠多数人的力量抵御另一套专制学说对自身的暴力摧毁。“独尊儒术”方针在确立儒家统治地位的同时,也注定了儒学在五四运动之后没落的命运。事实上,当一种更为彻底的专制学说主动亲近中国的时候,那些在传统专制文化熏陶下反传统的文人们势必隐约感觉出一种内在的亲切;它对均富的诉求、对大众的怜悯、对个人自由的厌恶、对集体和国家的青睐,以及对“真理”、“至善”和自封“正统”的热衷……,一切都何其似曾相识;惟独不能兑现的是革命所承诺的共和梦想,因为革命打着民主共和的旗号,实际上推行的是更为系统的精英“党治”。只是在传统精英的道德人格被历次“运动”扫荡殆尽之后,公权打着“人民”的名义愈加膨胀,留下一堆没有操守、不负责任的蛀虫,为了私利不顾一切地蚕食着这个民族的物质生存基础。
3、近代中国的人格变异
如果说儒家文明在自己的主导地位不受挑战的前提下还能显得雍容大度,那么在近代持续不断的列强打击下则趋于固步自封。两千多年来,儒家文明缺乏来自发达文明的实质性竞争和挑战,致使中国从来以世界文明中心自居,对周边民族一向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因而在更为强大的西方文明面前自然产生拒斥心理。清政府的屡战屡败、抵制改良不仅危及政权合法性,而且最终也让儒家文化成为落后的替罪羊。在内敛、自省的儒家文化传统遭到彻底颠覆之后,中国社会变得愈加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并变本加厉地把洗刷民族屈辱的希望寄托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上。国家主义在儒家的政治人格中本来就时隐时现,而政治专制传统的延续和强化最终消灭了传统道德人格,致使全体国民都沦为耻感灭失、尊严荡然、甘愿为权力玩弄于鼓掌之上的小人。
中国近代历史教科书鲜明体现了国民性格的根本变异。自鸦片战争以降,中国的战败和屈辱固然是列强恃强凌弱的结果,但同样也是愚顽不化的清廷和社会保守势力一再拒绝改革的自然后果,而专制君主和臣民的颟顸守旧、狂妄自大、封闭排外必然恶化事态的发展。然而,中国历史教材对自己的过错从来只字不提,而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帝国主义”,进而不知好歹地仇视这些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些靠自由民主发展壮大的国家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并不对不决定本国政府命运的外国负责,更不会对它们本无好感、鄙视有加的专制政权和臣民负责。鸦片战争部分是执迷不悟的最高统治者一再闭关锁国的结果,火烧圆明园则是由中国官兵虐杀外国使团所引发,但是一个不知反省的失败民族却对自己的所有失当视而不见。虽然现政权不需要对百年历史负责,但是为了把中国打扮成一个可怜无辜、饱受欺凌、乞求“解放”的弱国,硬是从官方教科书里抹去了所有不利于国家形象的历史真相,把百年历史打扮成一部“可歌可泣”、“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史;执政者出于自己的需要将清政府简单描绘为对外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不断将禁烟等对外策略之争升格为“爱国”与“卖国”的伪路线之争,夸大中国的外交失败并抹杀自民国以来的外交成就,利用民族虚荣心兜售其虚妄的军国主义历史观,煽动敌视西方的民族情绪以维持自己对民主宪政的抵制。中国人时常抗议日本历史教科书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却从不知道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比日本严重多少倍。中国近代史从来没有摆脱过政治干预,从来是一部为了政治目的挑挑拣拣、乔装打扮的“党史”,因而注定了是一部自我炫耀、逃避责任的伪史。
孔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中国之所以长期羸弱、被动挨打,根本原因在于专制文化极大束缚了臣民的自由发展和创造能力,一个由精英奴才统治大众奴隶的国家是不可能真正强大的。一群政治上的奴隶不仅不会受人尊重,也不可能以相互尊重的方式平等待人,更不可能保护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国土和主权,而造成奴役状态的根源显然不在于“帝国主义”,甚至不在于奴役他们的特定专制政府,而最终在于他们自己,因为是他们接受并维持了国家机器对自己的奴役。要让中国真正在世界上站起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文明大国,中国人首先要站起来并成为自由的文明人。中国的强盛固然依赖于经济、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固然要学习借鉴西方的先进政治与法律制度,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国民人格本身的建设与完善,而儒家道德人格所内含的自重、自省、自强能力本来是足以完成这一使命的。
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几乎一夜之间全歼苦心经营多年的北洋水师;中国朝野震惊之余,却不仅没有产生狭隘的民族仇恨,而且掀起了一股学习日本政治与法治文明的留日潮。放在今天,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1915-16年,皇权的消失使得儒家正统失去了政治庇护,新文化运动开始全面反思和攻击传统道德,却不幸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新文化运动虽然旨在清算传统人格欠账,但是过分夸大了传统道德和礼仪制度的缺陷,抛弃了儒家伦理体系的内在精华,致使中华文明不能立足于自身固有的道德资源而完成复兴大业。作为中国最早的“愤青”作家,鲁迅只是因为其左翼立场受现政权认同才获得如日中天的影响;虽然其强烈的批判意识对于当代社会仍有意义,也是他今天继续受青年追捧的原因,但是他所批判的“礼教吃人”只不过是以极尽夸张的方式把全部过错归咎于“传统”而已。在抛弃个人反躬自省和自我担当之后,新文化运动的激进倾向开启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狂躁时代。一旦儒家传统遭到全盘否定,国民的道德人格也将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异;把皇帝小儿赶下台容易,但是崇拜权力的政治人格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却在道德人格灭失之后把一个比皇帝强大得多的独裁者请进来。
好景果然不长,巴黎和会对中国阴差阳错的背叛一夜之间点燃了赵家楼的大火,长期积压在国人心头的愤懑和戾气终于在民族主义找到爆发口,和仇视西方既有秩序的马克思主义一拍即合。五四运动之后,在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积极撮合下,中国很快从无政府主义的极端走向极权主义极端,“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先后替代儒家教义成为国家正统。一个政治人格缺失的国家自然无法抵御专制主义政治思想的变种入侵,而政治专制的确立和强化最终戕杀了中国的道德人格。所谓的“爱国主义”实际上建立在个体人格空壳化的基础上,至高无上的“国家”幻影完全吞噬了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使每个人成为一颗没有独立价值、没有内在尊严、只能寄生于国家威权之下因而国家可以随意处置的尘埃。在个人自身失去全部存在价值和道德底线之后,中国便向“革命”、造反、杀戮等大规模摧毁性变革敞开大门,直至全体国民将大独裁者当作自己的“大救星”,并心甘情愿地听从他的命令相互残害。一个在政治上愚昧幼稚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悲剧民族,无数人会用生命和血汗为自己的愚昧堕落付出代价。
中国百年的最大失败恰在于未能从根本上反思失败的终极原因和教训,让整个民族徘徊于牢骚悱恻的小人情怀之中。“革命”学说把所有罪恶都推给“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一切“反革命势力”,惟独自己才是一贯正确的先进力量,因而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消灭革命的障碍。在这套“学说”之下,每个人都因为接受“先进”思想而变成可以无所不为的上帝,不论什么伤天害理的行为都可以获得正当理由;任何人和自己过不去都是“进步”的障碍、民族的敌人、国家的罪犯,必欲除之而后快。究其实质,这些形形色色的“革命”学说不过是个人或集团暴力夺取国家权力的挡箭牌,假借种种“思想”、“理论”、“主义”等欺世盗名的外壳将自己极度膨胀的私欲包装起来。它们充分调度人的贪婪、狂妄和恐惧,彻底解脱了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内在责任感,将每个人都变成除了权力之外没有敬畏的造反派。
革命人格和传统道德人格是格格不入的。革命者认定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上帝,人民实际上是觉悟不高、能力有限、“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手则是十恶不赦、必须从肉体上消灭的敌人。在革命者眼里,“反动派”只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而已;他们岂止是没有内在价值与尊严,他们简直就只剩下内在的邪恶。无足轻重的灰尘不过没有价值而已,但是“反革命”注定只能作恶,因而消灭他们不仅为全人类消除了祸患,甚至对他们自己也是一种释罪和解脱。当然,“一切反动派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因而只有通过先进力量掌握的暴力机器才能摧毁之。在革命的血雨腥风中,在赤裸裸的暴力面前,只剩下个别领导人的淫威,个人尊严和耻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建立统治之后,执政者当然“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也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抗衡和控制至高无上的权力,所谓的“解放者”成为空前绝后的压迫者。
4、权力体系下的人格堕落
在一个权力压倒一切的国家,道德堕落是迟早发生的必然结局。这是因为权力本来就和道德无关,掌握权力——尤其是通过暴力夺取权力——的事实本身不等于善恶或对错。但是一旦权力成为一种社会通货,不仅可以换取金钱、文凭、荣誉、美色……,而且成为权力本身的正当性来源,社会就丧失了基本是非标准,权力成为真理的代名词。但是权力对是非的垄断又是徒劳的,不仅因为人们内心的是非判断不可能和权力的绝对命令保持一致,而且因为权力本身就是高度流动、变化莫测的;昨天还坐在市委书记的高位上“反腐倡廉”,明天可能就变成囚笼里的贪官。这样必然造成是非观念的混乱乃至丧失,仅剩下无所不在的权力和金钱崇拜。所有人都忘却自己的本性、掏空自己的内在,把自己等同于权力、金钱和欲望铸就的虚壳。 虽然中国号称“信仰”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本来只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理论,而不是关于人的道德学说;即便马克思本人或许受某种信仰支配,但是信仰成分在一个实证理论中必然是极其微薄的。事实上,在非人的“生产力”支配了整部人类历史的“科学”图景中,任何信仰都被发配到个人“迷信”的边缘。然而,由于任何专制政权都需要一个大一统的意识形态来支撑自己的合法性,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版早已变成一个汇聚一切“真理”的无所不包的大麻袋,政治学、法学、哲学、人学……统统可以从中变身出来。可悲的是,这一套自诩要“解放全人类”的学说却是建立在奴隶人格的基础上。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套“科学”决定论话语中,人只不过是按经济铁律运转的历史机器上一颗渺小的螺丝钉,个人自由只是人在未能认识经济发展规律情况下的任性偏差,意志自决更是井底之蛙在博大精深的“必然规律”面前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梦呓,甚至多数人的集体意志在“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之类的“规律”面前也注定是螳臂当车。在这套完全非人化的经济主义理论体系中,实在看不到还有什么值得和需要“信仰”的。
马克思的最大错误不仅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人的意识对物质的决定性反作用,而且在“存在决定意识”的框架下,通过把活生生的人绑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经济发展“铁律”上,使人完全物化并丧失道德主体性和进取心。这套“唯物”至上的理论盲目夸大经济体制的作用,让只是人类活动一部分的“经济”吞噬了整个人,把人看成是无法超越经济利益的动物,把道德等“意识形态”作为完全寄生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附庸。“公平竞争”只是资产阶级主流学者编造的一个神话,勤劳致富只是剥削者自欺欺人的谎言或被剥削者自我安慰的梦想。在经济“规律”面前,体制承担了一切;什么美德都显得虚伪,什么罪恶都变得情有可原。穷人可以因为穷而偷盗,女人可以因为穷而卖淫,甚至“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的资本家也可以怪“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造就了他们的贪婪……既然什么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什么都可以怪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个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如果中国之所以没有民主,不是因为中国人自己的懒惰和懦弱,而是因为GDP还没有达到某个神秘的“拐点”,个人对于推动国家的政治进步又能做什么?一旦变成决定一切和解释一切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只能成为犯罪和堕落的借口;它的兴盛注定充满暴力和血腥,它的衰落也必将留下一个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小人社会。
在体制成为一切罪恶的替罪羊之后,“砸碎万恶的旧世界”自然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纲领,似乎改变体制就能拯救一切。然而,当《共产党宣言》断言“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他将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它忘记了每个“无产者”至少是有生命的。在道德上,让“无产阶级”冒死用暴力消灭“资产阶级”的生命是不正当的;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不可能使这种不正当手段正当化,因为它要摧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价值。暴力革命的鼓吹者无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任何体制或集体行为都不可能对个人的不道德行为负责;最终,实际上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要对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事实上,在任何经济体制下,个人道德都有相当自由的发挥空间;即便在高压政治下,个人仍然享有内在的灵魂或思想自由。我们看不到为什么一个资本家不可能有一点怜悯或慷慨,或每一个“无产者”都一定那么“大公无私”;看不到为什么资本家知道自己的“丧钟”迟早会敲响,还会傻乎乎地等死,而不会和“无产者”谈判并共同建立一种更为人性化的私有制和市场秩序;更看不到为什么两千多年前雅典、罗马在奴隶制就能实行民主,几百年前英国、美国在农业社会就能实现共和,而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却不能让人民实质性地“当家作主”……
中国历史证明,理论与实践的因果关系有时恰好倒置;马克思从来未能预言中国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走向,而全体中国人却不偏不倚地落入了马克思的经济主义陷阱之中。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虽然突破了奴役人民的计划体制,却丝毫没有突破经济主义思维陷阱。改革的基本宗旨无非是“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综合国力”,而这种思维的基本前提依然是人民只是对温饱、财富、GDP感兴趣的经济动物,而且是自己不能改变命运、只能仰仗政府指导、任由官员盘剥的无能的经济动物。尤其在1989年之后,改革已经在既得利益绑架下变质,官员彻底主导了改革方向;在完全排除人民参与的情况下,所谓的“改革”只能对极少数人有利并损害人民的长远利益,财富、土地、资源乃至生态环境等基本公共利益成为极少数人垄断和瓜分的对象。在正统信仰彻底失效、计划体制的社会保障完全失灵、“市场经济”将一切公共物品货币化的年代,每个人都被变本加厉地转化为经济动物。
先是经历了马列主义“科学”理论的去信仰化洗礼,之后又经历了马列“信仰”本身的崩溃,今日中国社会的道德信仰已荡然无存,全体国民都成为一群匍匐在权力和金钱之下的爬行动物;得势者不择手段以权敛财,弱势者则被压在房价、物价、药费、教育乱收费等多重“大山”之下不得喘息。整个民族或为利益所诱、或为生存所逼,每个人似乎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口不可理喻地走到了末世边缘;农村的孩子从小看不到明天的希望,城里的孩子从小学就开始准备高考的马拉松竞赛……偌大中国再也无人有心或有闲把自己的道德修养当回事,国家前途更是几个屈指可数、无所事事的落魄文人才津津乐道的话题。在道德人格已被摧毁殆尽、政治人格从来没有成型并在长期专制教育下畸形发育的国家,这一切似乎都是早已命定的劫数。 经过革命与暴政的反复历练,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彻底没有忏悔、没有反省、没有耻感、没有操守的时代。当代“五毛”现象就是一个范例。如今显然不是革命士气高昂的五六十年代,“人民已不再愚不可及”;“有奶便是娘”的“五毛党”未必认同官方正统立场,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甘愿出卖自己、为虎作伥,将自己的人格贬值到几个小钱。绝大多数中国“左派”之所以“左”,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过去几十年发生的事情,而是在既有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为自己寻找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定位。其实中国的所谓“左派”,真不知“左”在哪里。西方的“左派”立场未必正确,但是至少操守应该肯定,因为他们是敢于批评政府和舆论主流的少数派。中国的“左派”恰好相反,他们中的青年或是一群被国家主义历史教育彻底洗脑的“愤青”,其老于世故的一辈则多是故意利用在权力控制下严重失真的历史观和社会舆论,觊觎用政治安全的“主流”话语向权力体制邀功请赏的小人。一群四肢不勤、娇柔做作、百无聊赖的文人在学术上无法建立自己,便投机取巧,或假借“爱国”之名哗众取宠,或搬弄国外左翼批判学派的一点“最新理论”,而批判西方的实际目的是为了讨好中国政府。对于一个将自身人格完全寄托于“国家”的学者群体,国家主义是其最自然也最“有利”的归属。如果逆境中的民主宪政思想因舆论管制而不足以抗衡“左翼”煽风点火和市民激进情绪,那么这个国家极易重蹈五四覆辙,甚至上演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主义闹剧。
究其实质,国家主义是一个尚未完成公民道德建构而首先诉诸于政治国家建构的头脚倒置的怪胎。它原是一群无聊文人泛起的历史沉渣,在国内危机应接不暇的环境下本不足成气候,但是在历史教育的长期扭曲和政府对“敏感”舆论的严格控制下,国民在专制压抑下早已养成欺软怕硬、怨天尤人的品性,很容易将假想的“国际反华势力”作为出气口,以至任何周边领土主权纠纷都可能掀起新一轮国家主义狂潮,恰和政府一贯的“爱国”高姿态合流。一个意识形态彻底破产的政权只有祭起“爱国主义”大旗,玩弄国家、民族、政党概念的偷梁换柱,把自己自封为民族利益的天然代表人,将全体国民捆绑在穷兵黩武、自我毁灭的战车上。其实政府官员是中国当今社会最“西化”的一个群体。他们不仅和西方接触最频繁,成天在发达国家访问“考察”,而且多有子女在海外工作求学,或在海外银行存有巨款,因而最惧怕得罪西方政府;这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理应是中国“和平崛起”的最大保护伞,灌输军国主义实际上是自掘坟墓。然而,人的理性是受限制的;政府长期灌输的“爱国主义”教育已经把它自己放在激进情绪的火山口上,只等一次突发事件引火自焚。国家主义本来是出于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却可能成为颠覆政权合法性的由头;政府和大众的国家主义情绪造就了一群有求必应的吹鼓手,而后者不遗余力的鼓噪终将把这个自以为不可一世的国家带到毁灭的边缘。
当然,如果说中国“崛起”激化的国际矛盾还有待时日,那么国内矛盾早已层出不穷、无所不在、应接不暇;如今不用生活在中国,只要上网浏览就能略知梗概,无需赘述。这些事件无一不是因为公权完全失控而造成的权力极度滥用引起,在一个政治人格缺失、道德人格毁坏的国家本来十分正常。在一个权力呼风唤雨、所向披靡的社会,统治者的野心、贪欲和自信必然过度膨胀;被统治者则人人畏缩懦弱,不被逼到生死关头便不敢出头抗争。如此,则每天网上头版必然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更多巧取豪夺、侵占民利但不出人命的事情则悄然进行而不受任何关注。事实上,官员和百姓每天都被众多新鲜事件包围着,早已疲惫并“适应”了不太平的生存环境;久而久之,甚至丧失了道德判断的基本常识。当一个民族泯灭了是非观念和基本耻感,沦落到“无耻之耻,无耻矣”的地步,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都不再稀罕。以此势头“发展”下去,千年文明将毁于一代,大好河山将被彻底毁坏。在公权泛滥、道德衰败的环境下,这个国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开始动摇;面对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威胁,中华民族已进入名副其实的生存危机。
三、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之重建
要让饱经革命、暴政、“运动”、“发展”之苦的中国社会回归理智与常态,国民首先必须恢复基本道德常识和耻感。搜刮民脂民膏和偷盗一样是可耻的,为自肥或“三公”挥霍而滥用公共财政是可耻的,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盲目“发展”、耗费资源、污染环境、祸害百姓是可耻的,大权在握却未能使一方百姓“老有所终,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是可耻的,治理不善而不允许别人批评是可耻的,垄断新闻机器不断为自己制造“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更是可耻的;靠选举舞弊和组织操控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是可耻的,人民之间互不体恤、相互“投毒”是可耻的,受到欺凌只知道低三下四“上访”是可耻的,宪法赋予了民主权利而自己却不知珍惜是可耻的;违心说假话是可耻的,媒体不敢报道真相是可耻的;学者夸夸其谈、不能身体力行、不能仗义执言是可耻的,为了讨好掌权者而歌功颂德或用偏激言论误国误民更是可耻的……
无论为官为民,如能以上述言行为耻,则中国社会不知能避免多少悲剧和闹剧。要恢复耻感,人民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再把自己当作权力、利益、欲望、恐惧驱使的对象,不再把自己降格为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浮尘,不再唯唯诺诺地甘当权力的奴隶,不再做专制高音喇叭的应声虫,不再做专制机器上的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其实专制是世界上最虚弱的政体,它完全是靠人民的恐惧支撑起来的;一旦多数人民觉醒并意识到它不值得恐惧的时候,它便顿时什么也不是。惟有国民觉醒,中国才能远离堕落、远离耻辱、远离恐惧、远离暴虐、远离疯狂、远离懦弱、远离幼稚、远离渺小、远离人为制造的悲剧和危机……要让中国在世界上站起来,中国人首先自己要站起来,恢复自己的道德常识,不再辜负上天赋予自己的禀性,做一个有尊严的大写的“人”。在现代社会,这意味着中国人需要完成从臣民到公民的道德与政治人格转变。
1、传统道德人格的复兴
中国的复兴需要新的道德,但是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并非在一片历史沙漠上展开,而完全可以借助传统儒家的道德资源。维系中华文明两千余年的儒家文化非但不是宪政的障碍,而且本身就是宪政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其中的政治专制主义和道德教条主义因素与现代宪政文明格格不入,因而有必要进行适当甄别和扬弃。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普及的大背景下,儒家不能再坚持天赋德性仅为少数“君子”垄断,大多数百姓则只能停留在道德发育不成熟的“小人”阶段。平等早已是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教育平等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一个大致公平的教育环境使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成为“君子”,也就是合格的现代公民,因而也都有权获得参与政治的平等机会。在摒除政治集权和道德专制之后,儒家的尊严学说将为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思想基础。
儒家相信,“天生德於予”,“万物皆备于我矣。”究其根本,儒家伦理旨在唤醒人的内在尊严,进而使人获得道德自主和自律的能力。既然上天赐予人以道德、智慧、健康、勇气等各种禀赋,人理应自珍自重、自强不息,而不能自暴自弃,甘愿做他人或自身欲望的奴隶。我有聪慧的大脑,足以理性认知与面对世界上的人和事,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自然轮不到政府对我指手画脚;我有正常的道德,自然不会萌生倚强凌弱、假公济私乃至杀人越货的邪念;我有勤劳的双手、健康的体魄,自然用不着乞讨嗟来之食,更不屑出卖自己的灵魂,为五斗米向权贵折腰;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勇气,坦荡做人、平心处事、直率说话,而用不着战战兢兢、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或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文过饰非甚至虚报瞒报,而应当勇于诚实反省并承担自己的责任。既然具备了这些得天独厚的禀赋,人就应该像孟子说得那样,“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当然,儒家对内在尊严的自我意识不是让每个人把自己想象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恰好相反,人的尊严一部分正体现于对自身局限的认知能力和对他人尊严的平等尊重。人贵有良知良能,但是未必凡事都能保证符合自己的真性;如果未能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到出类拔萃,就更应该反思自己、奋发进取:“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作为理智的动物,人只要敢于面对自己就能看到自己的弱点和局限,因而需要不断反省自己的言行;一旦发现所作所为对不起自己的天赋禀性,就应该感到愧疚并幡然改过,进而完善自己的德性。因此,君子的第一美德是诚实:“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对人诚,首先要对己诚;自己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除非选择消极逃避,拒绝面对自己的灵魂。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能骗,那还有谁不能骗?儒家最看不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因为虚伪不仅让人打肿脸充胖子,造成表面繁荣的假象,而且会形成逃避现实的习惯,而人的终极逃避是自我;一旦人开始否定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拒绝对照自己的应然和现实,那么不仅会失去进取的方向和动力,而且会把自己的一切过错和无能归咎于“帝国主义”、“反华势力”、“社会发展阶段”、“体制问题”、“上级指示”等等外在因素,最终堕落为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小人。如果不能脚踏实地、面对真实的自我,那么难免“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所有其余的美德 ——无论是才华、雄辩还是勤奋——都只能让人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人的良知良能也让每个人都看到并承认,他人也和自己一样具备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在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之前,自己首先要尊重他人。即便做不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至少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卢梭误以为反思是造成人人嫉妒、攀比、贪婪的万恶之源,但是他的“反思”其实只是人从进化而来的条件反射本能而已;儒家要求的反思则是由外在现象触动,在对比自己的言行和上天赋予自己的道德禀性之后的理性内省。别人对自己轻慢,首先要反思自己。自己理亏,则童叟无欺、退而正己;确定自己无过,而后才能和别人论理,如此才可能获得夫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气概。
既然自己和他人都有平等的内在尊严,公正界定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边线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一个自立自主的君子来说,侵占属于别人的利益显然是一种耻辱,尤其在自己明知的情况下和偷盗无异。在经济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凡事在原则上都应征求他人的知情同意,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自愿基础上,而不得通过任何强迫、欺诈或暴力手段巧取豪夺;如果发生了协调不了的矛盾,也要通过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得出让各方信服的解决方案。
如果自己“内省不疚”,那么一个现代社会的君子也会理直气壮地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而斗争。人的内在尊严当然不仅意味着人是传统的义务主体,一个只知默默奉献的人只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奴隶;人格尊严首先体现于人的权利意识,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存在目的正在于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事实上,人不仅和其他人争权利,更要向政府争取属于自己的正当权利;对政府违法的纵容不仅是懦弱的表现,而且也助长了官员贬损他人和自己人格的恶习。
在犬儒盛行、物欲泛滥、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下,今日中国迫切需要重建自觉、自律、自强、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的人格尊严学说不仅为中国道德重建奠定了本体基础,而且对于纠正当前盛行的权力崇拜人格、指导国民的当代道德生活并建构现代公民人格也将发挥有益的作用。
2、当代道德人格的重建
儒家的尊严学说不是曲高和寡的理论说教,而是可以直接指导现代生活的实用规范。在儒家伦理经过改造后,即便一位默默无闻、自食其力的农民也完全可以成为现代社会的“君子”,位高权重的官员则反而更容易在权力体制的腐蚀下堕落为寡廉鲜耻的“小人”。如今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事情,归根结底是中国人不仅没有把自己的同胞当人看,也没有把自己的尊严当回事;不尊重他人,就等于不尊重自己。要改善中国的现状,国人惟有认真面对自己,做一个对得起自己尊严本性的人,像儒家“君子”那样反躬自问:作为一个和他人一样具有内在尊严的人,我究竟应该做什么?我如何行为才符合自己的尊严本性?在一个不尊重个人尊严的制度环境下,回答这些问题并不容易,但是不论别人如何行为或对自己如何,每个人都应该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线,尊重他人的基本权利和内在尊严,至少做到不通过欺诈、隐瞒、滥用公权等手段故意伤害他人。
如果你是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你首先要问自己:是否做过亏心事?譬如自己种的蔬菜水果是否注射过激素或喷洒过量农药?粮食是否经过有害处理?如果自己做了亏心事,那么遭到处罚也是理所应当。当然,这个国家的政策仍然在歧视你,但自我保护的正当方式不是任由自己唯利是图的行为危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因为那不仅殃及无辜,而且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处境。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方式是通过改变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让你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也能平等分享发展的收益。要改变现行政策,只有让决策者对你和广大相同处境的农民负责;而要让决策者对你负责,只有从基层选举开始,从关注自己的那张选票开始。如果你的地被征、房子被拆,不要匆忙跑去“上访”,不仅因为低三下四求人有辱你的人格,而且漫漫上访路途凶险而收获甚微;作为十几亿人的一份子,你不可能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也不应该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人。你不能不问:是谁征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为什么村委会没有维护你的权利?征地补偿款究竟到了谁的腰包?为什么县乡政府敢如此无视你的基本生存?宪法规定他们对基层人大负责,为什么征地、拆迁过程中从来没有看到人大代表的踪影?人大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你自己在哪里?……你很快会发现,与其上访,不如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更加负责的村委会和能够有效监督地方官员的人大代表身上。
如果你是一个街头小贩,城管来找你麻烦,你该如何应对?如果你卖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用了问题猪肉,或用了“地沟油”,或用了有害的食品添加剂,那么遭到查处罚没只能是咎由自取。如果你卖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健康食品,那么你应该站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公民,你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享有合法谋生的自由;如果你的正当权利受到政府限制,那么无非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政府行为根本无法可依,或者是政府依据的法本身就是一部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恶法。如果城管行为本身违法,可以和他对簿公堂;如果城管搬出一部恶法作为挡箭牌,也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挑战恶法的合理性。你可以要求法官拒绝参照或适用恶法,可以联名上书国家机构审查恶法的合法性,更可以通过媒体揭露恶法对你和其他小贩的无理限制。即便法律维权在现行制度环境下收效甚微,侵害他人健康的私力救济和报复行为仍然是不正当的;它不仅对你个人产生法律风险,而且也是对自己人格的自我贬损。
如果你是一个法官或法律学者,那么你要问自己:我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为这个国家的制度进步尽过一点力?农民、小贩和一切弱势群体要理性维护他们作为人的权利,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制度不立,则必然民智不开;那样农民就只能为这个国家输送有毒食品,小贩遭遇城管只能持刀维权,被拆迁户只能自焚或上访……如果接到此类案件,你为他们争取过吗?生活在大城市的精英们一直抱怨中国食品越来越不卫生、越来越不安全,进而指责农民和小贩道德败坏,但是这个国家的制度对得起他们吗?面对这样一个充满歧视的社会,他们究竟有什么道义和法律责任?在他们的正当权利遭到歧视的时候,你为他们做过什么?干预司法的上级命令下来,你抵制过吗?宪法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就如同一张废纸;作为学者,你呼吁过吗?禁止司法适用宪法的一系列倒行逆施出台,你反对过吗?诚然,知识和行动是分开的两个环节,学者首先要把学术做好,但是即便把“为民请命”的中国传统放在一边,学者对于制度现状仍然要比普通百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连相对独立的学者都集体噤声,那又如何让黎民百姓用制度维权?这个国家还能有什么希望?
如果你是一个官员或公务员,那么你不能忘记问自己:自己的贡献是否与自己的地位和待遇相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在“君轻民贵”、“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传统下,做官从来不只是一种享受,而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当然,做官不是不能得好处,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也很难不让官员得好处,但是如果自己并没有对这个国家做出那么大的贡献,地方没有治理得那么出色,黎民百姓的生活还不是那么幸福,能否适可而止、少拿一点,让人民多分一点?“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如果两千多年前古人就能做到“日三省吾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为什么今天的官员反而不能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官员自然也不例外;甚至贪官也有良知良能,只不过他用行为背叛了自己的尊严而已。官员的尊严显然不是体现于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作威作福,而是在上级面前依法办事、不卑不亢。但是在严格的自上而下集权体制之下,各级官员在上级面前普遍逢迎拍马、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完全丧失了中国传统士大夫“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的人格魄力。
在一个糟践尊严的制度下,有尊严地活着对谁都不容易。在一个专制国家,不仅人民是奴隶,大小统治者也都是奴隶,即便最高统治者也只是自己不受控制的权力和情欲的奴隶。如果哪个官员胆敢顶撞上级,那么自己的“乌纱帽”必定很快不保;即便个别官员想洁身自好,也会被腐败集团作为权力寻租的绊脚石而罗织罪名除掉。法官不能独立,社会公正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敢言的知识分子遭遇体制边缘化,更多的学者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甘愿为体制所同化。农民、小贩、被拆迁户等弱势群体受到欺压之后,制度维权之路不通,只能诉诸有损尊严的“上访”,或在绝望之下诉诸暴力行为报复社会,致使中国社会充斥顺民和暴民,惟独缺少实践民主、守护法治、捍卫尊严的公民。政府不给人民尊严,人民自然也不会尊重政府,最后无论地位、权势、名誉、财富,所有人都沦为小人并陷于相互鄙视、相互贬损、相互伤害的小人世界之中。
然而,中国人的尊严重建总要有一个起点;其实,只要每个人多在乎一点自己做人的尊严,建立一个尊严社会并非难事。尤其不要忘记,中国儒家传统是一门“为己之学”;数千年儒家文化的全部教诲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关注你自己,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做一个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首先是对自己好;一个坏人做的坏事损人利己,但损害最大的其实还是自己。贪官盗窃国库而未被发现,固然肥了自己、亏了纳税人;农民生产和销售有毒食品,固然降低了自己的成本而损害了国民健康;学者出卖灵魂、粉饰太平、助纣为虐,自己名利双全却污染了一国的风气……但他们付出的代价是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变成“贪官”、“奸商”、“刁民”和“御用文人”。现代人感冒了知道要看病吃药,为了看上去年轻而染发美容,哪怕是自己种的花草也懂得悉心爱护,为什么自己的灵魂堕落却不但不知拯救,反而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呢?仿佛身体是自己的,容貌是自己的,甚至权力、财富、房子、车子、花草等身外之物也是自己的,惟独灵魂不是自己的。用孟子的话说:“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孟子给每个人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自我?什么才是真正对自己“好”?什么才是值得自己追求的生活?毕竟,人生只此一次,一个没有经过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要认真对待人生,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因为它毕竟是每个人的生存基础。现代社会的基本契约就是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份内事,并按自己对他人的贡献获取相应的回报;一个人不守自己的本分,则必然苟且偷安,而这和盗贼有什么本质区别呢?在道德底线集体失守的中国,重复一点道德常识也许并非多余:官员的职业是把国家治理好,而不是滥用公权侵占民利;军人的职业是保护全体人民,而不是保卫专制者的既得利益,更不是和这个国家的其他既得利益者一样挥霍民脂民膏,甚至不惜兜售军国主义来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学者的职业是探索真理、针砭时弊,而不是助纣为虐、同流合污;企业家和商人的职业是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而不是通过假冒伪劣或剥削工人不当牟利,更不能逃避自己的工业污染所带来的环境治理责任;农民的职业是为社会提供健康卫生的食品,而不是用各种投机取巧危害国民的健康……
只有各人各界相互尊重、各司其职,中国社会才能回归正常,中国人的生命和生活才会有尊严。每个人都有义务把每个人当人来对待,而不仅仅是自己谋利的对象。官员要把人民当人看,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而不能将人民和属于人民的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鱼肉;学者要把学生和公众当人看,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要用不负责任的言论误人子弟甚至误国误民;城市居民要把农民当人看,不能把自己相对优裕的生活建立在歧视和剥夺的基础上;农民也要把城里人当人看,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负责。事实上,当我们把他人当作自己手段的时候,我们首先伤害的是自己的人格;在把他人完全物化之前,我们其实已经把自己降格为一只完全被贪欲控制的动物。即便自己被他人当作牟利的工具,正当的行为方式也不是反过来将他人作为自己的牟利工具,而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不受侵犯,进而纠正相互渔利、相互贬损、相互毒害的社会倾向。如果政府将人民当作剥削和压迫的工具,甚至法律也不足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那么正当的行为方式显然不是和官府沆瀣一气、盘剥他人,或简单仇官仇富,而是通过积极参与政治、改革政府构成、约束官员权力,让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维权机制运行起来,迫使政府尊重人民并对人民负责。
3、从臣民到公民的政治人格转变
一旦定位于以人格尊严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儒家道德文明和现代公民精神是高度一致的。只是在政治专制传统下,囿于古代的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儒家看不到政治民主的可能性,因而不自觉地假定只有少数人才能成为勤勉好学、奋发向上的“君子”,绝大多数只能是被动接受统治的“小人”。然而,后人没有必要把儒家伦理解释为绝对维护政治专制的道德专制主义;恰好相反,现代科技文明的进步为普及教育创造了物质条件,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基本教育并成为理智和道德健全的“君子”,儒家也就没有理由再坚持为政治专制保驾护航的精英主义伦理。既然每个人都具有内在尊严并能够成长为自尊、自律、自主、自强的“君子”,任何人都不应该被动接受他人的统治,而应该主动参与和自己命运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政治活动。国家不得在制度上剥夺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否则就践踏了人民的内在尊严,侵犯了人民道德自主和政治自治的基本权利。事实上,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儒家伦理不但不会维护政治专制,也不会纵容消极懒惰、自暴自弃、漠视自身政治尊严的“小人”,反而要求每个人都承担起和人的尊严相对称的政治参与责任,进而完成从臣民到公民、从专制到宪政的根本转变。
现代公民和专制臣民的根本区别在于政治人格。专制臣民缺乏政治人格,因而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统治,甘愿在政治上做他人的奴隶;现代公民则出于对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深切意识,坚持自己的人格独立,只接受自己参与形成的普遍法律的统治,因而主动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并影响国家机构及法律政策的形成。在从独裁专制向宪政民主的转变过程中,每个人首先必须从政治上被动消极的臣民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公民。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不仅具备健全的道德人格,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内在价值,而且重视自己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与义务。真正意义的公民不会被动接受他人的统治,因而必然会积极履行自己的选举权,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公共事务,制定约束自己和他人行为的法律,并监督执法者忠实执行法律。在此过程中,选民需要通过自由交流了解自己生活的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其他公民的观点和见解、各候选人的立场状况等基本信息,因而必然会坚持完全的言论、新闻、集会和结社自由,并要求政府充分保障其知情权。
综上,在经过“创造性转化”之后,儒家伦理完全可以被改造为现代公民道德的基础,激励并引导人民完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转变。要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人民自己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做一个自主、自重、自强的现代公民,而这并不要求任何人“抛头颅、洒热血”,为了追求某个“崇高”的革命目标牺牲自己并伤害他人的生命。恰好相反,它只要求每个人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尊严,在一点一滴的平常生活中实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履行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关注和参与自己身边的公共事务,用实践和行动维护自己受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认真对待自己的言论与行为,珍惜并维护言论和新闻自由的环境,并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周期性选举。即便不能站出来独立参选,至少也要在选举那天走出来投一票;尽管现行体制使选举失去意义,自己也要履行作为公民的责任。没有公民的主动参与,选举永远不可能有意义;只有多数公民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选票,中国的宪政民主才有希望。
四、宪政国家之建构
辛亥革命本来是要通过推翻专制、建立共和来提升中国的国格和人格,但是暴力革命不仅没有建立现代民主共和的政治人格,而且最终摧毁了传统道德人格。时至今日,政治制度的落后和野蛮依然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耻辱,也是中国不受世界尊重的根源。这样的制度每时每刻都在毒化中国人的人格,让每个人都胆战心惊地匍匐于它的淫威之下,而每个人的冷漠、短视和软弱正是维持这台专制机器的手脚架。要摆脱专制的奴役,体制内的支持固然值得争取,但要依靠从专制获得既得利益的官僚集团显然是缘木求鱼;事实上,他们早已成为中国宪政的最大障碍。虽然他们中的少数人也对自己的尊严有所意识,但是权力使人腐败,权力垄断下的巨大利益诱惑泯灭了这个集团多数人的良知,除非他们在民众觉醒后的强大压力下被迫放弃部分权力和利益。归根结底,国人必须在恢复道德尊严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治人格,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并在此前提下构建宪政民主政体。
1、社会契约之缔造
宪政转变的出发点是公民之间经过广泛协商,就承认和尊重每个人的内在尊严及其所赋予的自由与权利达成普遍共识,在此基础上就国家的重建订立基本契约,确定国家的性质、形式与权限,并制定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建立宪政国家意味着公民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下,每个人都有义务守法并尊重他人的基本尊严;国家则只能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公民自由,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具备效力和正当性。某些基本权利触及人格尊严的核心,或对于维护民主宪政体制至关重要,因而即便通过程序正当的法律也不得加以限制。
概言之,中国社会的新契约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自由、民主、法治、联邦。作为现代宪政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任何民主国家宪法都不可缺少的,构成了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国体”。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自由、幸福、生命、财产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国家的性质是民主共和,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法治与分权制衡,国家结构则是以联邦为范式的中央与地方各施其职的合理分治。
首先,宪政国家是自由国体。全民立宪的目的在于有效维护每一个人的内在尊严,而保护尊严意味着国家有义务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没有权利保障,所有人都只是国家或个人专制的奴隶,不可能像民主社会的公民那样作为独立、自由、理性的方式生活。为此,宪法有必要保障以下基本权利与自由。
一是思想与言论(包括新闻、集会与结社)自由。民主的真谛是公民的意志决定国家意志,而不是反过来;公民意志必须在保证自由思考、表达、辩论并接受不同信息的环境中形成,任何政府强加的意见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权利假定自己的意见一贯正确,更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认为正确的主张而使用暴力。正是为了保证多数人意志的自由形成,国家的首要功能在于反暴力。只有当某种主张确实会产生迫在眉睫的危险,以至来不及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政府才能以暴制暴;只要还有时间进行讨论,那么探索真理、澄清错误的最有效方式永远是更多的辩论,而不是政府压制和专断。归根结底,既然“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自有能力判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主张,因而从来没有理由压制正常的信息公开和社会辩论。不论政府或社会多数人认为某种主张正确还是错误、有利还是有害,只要不鼓吹、教唆或怂恿通过暴力手段实现目的,就应该被允许自由发表和交流;如果某些言论可能产生现实危害,那么自有正确的言论与之抗衡,而作为最终的评判者,多数人会在知情基础上做出理智的判断,少数政府精英并不比多数平民百姓更正确。
二是宗教信仰与活动自由。宗教信仰是人类最内在的思维活动,也是政府不得触及的人格尊严的核心。宗教信仰对于凝聚一个民族的道德勇气、净化心灵、鼓励行善和控制私欲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宗教自由对于民族的秩序、团结、安定和活力至关重要。在历史上,基督教首先奠定了西方社会的政教分离和分权体制:“将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世俗国家不能垄断一切,至少不能垄断评价自己的道德标准;在信仰领域,没有国家的插足之地。国家不得扶持、帮助任何特定教派,更不能压制、打击和干预宗教活动。既然公民是有尊严的存在,政府应该信任绝大多数信教者不会信仰危害社会的教义,不得判断信仰本身正确与否。对于少数教唆、组织、宣扬犯罪活动的教派,完全可以依法制裁他们的行为与活动,而无需针对信仰本身。
三是一般自由权保障。在民主宪政国家,公民的尊严受到保障,绝大多数公民也会尊重法律,不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损害他人和社会。因此,自由是原则,限制是例外,法律不得没有必要地限制人民自由;法律限制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正当目的,为此而限制的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并和此正当目的成比例。刑事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严重限制,只有严重侵犯他人权利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才能授权此类限制,且犯罪嫌疑人必须被尽快移交司法机构。刑事审判必须保证程序正当,并在原则上实行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应得到实质性保障,严格禁止刑讯逼供。
四是财产权保障。财产权是人格独立的制度保障,也是个人尊严的外在延伸。中国过去几十年历史证明,私有财产及其保障的缺失是造成严重社会贫困和动乱的制度根源。为了避免平均主义和产权虚置带来的恶果,财产权在原则上应该私有,但是其使用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规制。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尽可能赋予个人;国家应实现“耕者有其田”,赋予土地使用者以实质性的所有权。如果政府为了实现重要的公共利益而需要土地,首先必须尽量和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只有在协商失败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征收土地等财产,并按公平市价给予公正补偿。
五是平等权保障。机会平等是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竞争和社会活力的必要保障。法律必须对所有处境类似的人群给予类似待遇,不得基于性别、族群、年龄、财富、教育程度、健康状态等不相关因素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由于尊严意识和公民道德有赖良好的教育制度,教育机会平等尤其重要;作为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只有在教育平等的环境下才能成长为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在孔子“有教无类”的伟大理念影响下,中国教育原来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今天,教育却成了众人诟病、问题最大的领域,教育歧视无所不在。要消除教育歧视、赋予全体公民平等教育和成长环境,国家有义务通过财政拨款保障基础教育水平的地域平等,并废除一切教育歧视,实现完全的教育机会平等。
其次,宪政国家是民主国体,因而要求自由、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民主不只是选举,但是离不开选举。民主的实质是让人民通过选举组建政府、统治自己,任何货真价实的民主国家都必须让广大选民自由选举其领导人和民意代表;政府不得干预选举,否则就必然蜕化为政府统治和压迫人民的专制。作为形成并表达选民意志的机构,政党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自由产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和运行,不受政府或任何党派的干预或压制。为了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选举权必须尽可能普遍;除非基于心智发育或精神状态等和有效行使表决权直接相关的因素,不得剥夺或限制选举权,尤其不得基于种族、性别、财产、教育程度等不相关因素限制选举权。候选人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自由产生,政府不得规定人为筛选的自由裁量权;必须保障候选人和选民之间的自由交流,不得规定不必要的竞选限制。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恐吓、胁迫、贿赂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影响选民投票,法律应禁止一切舞弊行为。鉴于间接选举容易产生贿选,选民在原则上应投票直接选举产生议员和行政负责人。所有选票应得到如实清点和记录,并保证同等分量(“一人一票”)。
民主国体要求文官治国。民主意味着国家由最终对选民负责的文官统治,而不是可能用武力将自己或特定党派的意志强加于人民之上的军人统治。军队必须由国家统帅,向全体国民效忠,而不得隶属于任何个人、组织或党派。战争与和平由议会决定并宣布。
再次,宪政国家是法治国体,而法治原则要求适当的政府分权。政府统治的合法性来自民选议会通过正当程序制定的普适法律,任何没有法律授权的政府行为一律越权无效。要保证法治,政府权力不能集中于任何一个机构,否则既无法防止这个机构制定或实施恶法,也无法保证这个机构会遵守并实施良法;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由相互独立的不同机构掌握,并最终仅对选民负责。
法治国体要求实行司法独立。独立而公正的法官是社会良知的化身,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法官的腐败意味着社会的全面腐败。为了保证公正审判,司法机构必须被赋予独立地位;法官独立判案,凭自己的良知对法律负责,不受任何个人、社会或政治势力干预,除非经由正当程序被认定犯罪或严重行为不当。为了保证司法独立,法官在任职期间的待遇不得受到实质性减损。
最后,宪政国家是联邦国体,因而强调地方多元自治。地方自治是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由于地方政府更贴近地方选民、更了解地方情况和需要,凡是地方有能力妥善解决的事务应尽可能保留给地方管理。尤其对于地方差异显著的大国,中央统一规定的地方制度必然造成不利于因地制宜的“一刀切”,抑制有益的地方改革尝试和竞争。在符合民主、法治和权利保障等宪法原则的前提下,地方有权通过立法管理本辖区的事务,并有权设计适合当地需要的具体政治与法律制度。中央不得干涉属于地方立法权限内的事务,中央和地方的权限争议由司法性质的机构解决。中央或上级政府有义务通过司法机制保障地方选举的合法性,但是不得干预地方选举,地方议会和政府负责人由当地选民自由选举产生。
2、国家统一与族群和睦的宪政基础
中国一直对“丧权辱国”的百年历史耿耿于怀,将国家主权、殖民地回归、台湾统一作为至高无上的目标与衡量政权合法性的首要标准。这本来就是专制主义心态,因为只有专制君主才对扩充他直接拥有的版图、人口、资源有兴趣;民主国家则一般尊重地方人民意愿,国家的统分合离并非一成不变的既定目标,而是取决于特定主权形式为全体人民带来的具体福祉。专制国家的臣民本是政治奴隶,无论是本族还是外族统治都改变不了其受奴役的实质;“国家”之于他不过是一个大而无当的虚荣符号,只是专制主义的洗脑使之不自觉地成为国家主义者,甘愿为专制者奴役自己而鞍前马后。但吊诡的是,虽然所有野心勃勃的专制者都不遗余力扩张版图,专制却无法维系真正的统一。1949年虽然基本结束了战争、统一了绝大部分版图并最终收回香港、澳门,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除国家分裂的隐患。通过高压政治带来的表面统一本身就已埋下分裂的种子,高压稍一松动就会遭到全面反抗并结出分裂之果。在经济和军事实力迅速飙升的表象怂恿下,在长期扭曲的历史教育和舆论灌输误导下,国民的民族主义意识迅速膨胀,新疆、西藏、台湾、南海……都可能成为分裂和战争的导火索。和中国宪政一样,中国和平统一大业远未完成。
事实上,不实行宪政,中国永远无法实现真正的统一和长治久安;中国的统一便永远只能是建立在专制和暴政基础上的苟且偷安,进而为更大的分裂和流血制造隐患。究其根本,和中国内地的社会危机一样,中国周边的所谓分离主义“危机”正是专制体制必然带来的执政不善和滥用公权造成的;横行霸道的地方官员不懂得尊重当地人民的信仰自由和经济利益等正当权利,极尽欺压掠夺之能事,必然闹得怨声载道、离心离德。然而,在舆论受压制的环境下,地方“土皇帝”会把所有责任都推卸给“藏独”、“东突”、“台独”,无限夸大“分裂主义势力”的危险并从中得到更多的中央“维稳”投资,致使中国的族群关系与边疆“维稳”政策已完全为地方官员、安全部门、军队等既得利益所绑架。在目前的执政体制下,谁也承担不起“国家分裂”、“民族罪人”的骂名,谁都指望用武力压制由制度造成的分裂隐患,在自己任内维持表面和平,但是这样的“和平”只能酝酿更大的动乱,这样的“统一”只能加剧分裂。经济和军事强大至多只能换来一时的畏惧和沉默,但是既然不能收服人心,日后必然换来更猛烈的爆发。
只有宪政才能为中国实现真正意义的统一,也只有宪政才能赢得世界对中国发自内心的尊重。要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文明大国而不是战争威胁,中国必须以文明的方式担当大国应有的一份责任,而一个专制政府不可能承担这一使命,因为专制在本质上是野蛮的;即便它在外国友人面前彬彬有礼,也不能掩盖对本国公民的蛮横无理,更何况在日常待人接物中难免流露出专制固有的轻浮和浅薄。因此,要让中国成为受人尊敬的大国,中国人首先要承担现代公民的责任;只要国人一日不完成道德与政治人格的重建,世界就不会看得起中国,中国的“主权”地位就只能是让世人恐惧的野蛮象征,中国的“统一”也只能是暴力维持的暂时结果,难免重蹈秦二世而亡的覆辙。
要实现中国的国内统一,人民首先必须理性面对新疆和西藏等地的分离主义族群势力。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恐怖分子”或“自杀式袭击者”。如果一个国家出现分裂主义暴动,只能说明这个国家赖以形成的契约基础并不存在,有的族群并不接受民族融合、共同生存的基本前提,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统一问题,汉族需要心平气和地与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族群重新谈判并制定新契约,直到各方达成共识。真正的统一首先是人民在感情上的认同。强行统一永远只能制造更深的裂痕和更多的暴力,压制“敏感”问题的自由交流只能掩盖真相、加深误解、加剧隔阂、制造仇恨、恶化感情并贻误寻求和平统一方案的机会,让分离主义之火越烧越烈,让中国内陆长期成为各种恐怖袭击的试验基地。在长期的舆论扭曲影响下,如今不同族群的人民之间的误解已经发展到积重难返的地步,发生在新疆和西藏的暴力事件足以表明中国族群关系已经濒临危险边缘。走向宪政统一的第一步是放开言论与新闻自由,尤其要让汉族通过对话了解造成分裂的真实根源并对症下药。
要说服少数族群维护统一,政府必须停止对他们的歧视、打压和剥夺,通过宪政机制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实行真正的地方民主自治,同时充分尊重当地人民对地方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少数族群聚居地建立专门保护区。汉族要恢复中华文明的雍容大度,不做不义之事、不图不义之财,否则必然激化种族矛盾和怨恨;既然视少数族群为自己的同胞,就要尊重之、爱护之、善待之。另一方面,少数族群也要理解,暴力和单方面脱离永远不是出路。如果中国内陆不能实现民主宪政,那么即便一时实现独立,一个强大的专制政权也将永远是安放在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只有在民主宪政下实现真正的自治,才是这些地区安宁、稳定、富足的最终保障。在相互尊重、平等对待、自由交流的基础上,中国的和平统一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而各族人民都认同的宪政统一必定比高压专制下实行的武力统一更加稳定和持久。
台湾问题是中国革命留下的历史遗产。两大革命党各自出于唯我独尊、不容异己的立场,相互残杀、长期内战,不仅给自己和对方造成极大伤害,而且给全体国民带来了巨大创伤。1987年,国民党在台湾解除党禁、实行民主,为大陆政府树立了良好榜样。今后如何面对两岸分治状态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个契机。两岸未来由两岸人民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共同决定。在两岸主权归属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两岸政府至少有义务结束敌对状态,放弃武力主张,避免将单方面决定强加在对方身上。就和大陆单方面推进统一不仅无济于事,反而激化“台独”情绪一样,岛内片面推动“独立”非但是徒劳之举,反而造成大陆内部鹰派得势。如果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对方身上,不仅将直接威胁台海安全,而且必将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目前两岸统一的最大障碍在于价值取向上的巨大落差,一个民主宪政的台湾不可能接受专制独裁的大陆;这种文化差距不仅体现于两岸政治和商业精英之间的交往,而且越来越多地体现于人民之间的交流。如果大陆不改变现有的体制,那么认同大陆的台湾人只会越来越少,两岸离分裂将会越来越近。其实要实现大陆梦寐以求的两岸统一,主动权掌握在大陆人民自己手中。只有大陆实行民主宪政,用制度进步赢得台湾民心,才有希望实现两岸统一。
3、中国宪政之障碍与国民的历史责任
自辛亥革命百年来,中国宪政之所以屡屡受挫,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民一直是被动的看客。2003年“孙志刚事件”以来,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的迅速普及,长期停滞的中国宪政获得了新的动力。民间维权普遍仿效“孙志刚模式”,通过媒体报道的悲剧性事件激发民众义愤,最终触动中央政府进行有限的制度改革。2007年的厦门“集体散步”开启了更加积极主动的维权模式,市民和政府的直接对话成功改变了影响市民生活的重大决策。这些有限的维权成功为中国宪政带来了活力和希望,但是存在维权成本高、结果不确定以及缺乏可复制性等致命局限。在一个宪法承诺的正常维权渠道根本走不通的情况下,民间维权难上加难,民间宪政依然严重动力不足。在公权滥用不受制约、百姓基本生存无从保障的情况下,官民关系势同水火,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崩溃边缘。
要推动中国的社会和制度进步,根本动力在于民间。人民必须要看到宪政之于自己及后代的长远福祉,不能再斤斤于自己眼前的一点切身利益,等到自己的土地被强征、自己的房子被强拆、冤假错案落到自己头上时再来上访、伸冤、求救,平时则满足于“围观”个别倒霉贪官的笑话,在一片幸灾乐祸的集体狂欢中发泄受专制长期压抑的郁闷和愤恨。简单泄恨对于宪政制度建设非但无济于事,反而加剧了官员对失去江山的恐惧,使之更加顽固地抵制宪政改革。只有当人民认识到产生贪官污吏的制度根源,并主动承担起制度改造与实施的公民责任,宪政改革才可能进入官民合作的良性循环。
中国宪政蹒跚难行,根本障碍在于专制集权所维持的既得利益集团。本来中国宪政完全可以始于大刀阔斧的党内民主改革,有魄力的最高领导人可以借此创造与巩固自己的民意支持和统治合法性,但是他们惧怕宪政分权损害自己的眼前利益,其中的利害关系昭然若揭,无须赘述。出国考察宪政的清末官员载泽曾说:“宪政有利于国,有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一语道破既得利益自“百日维新”以来阻碍宪政改革的玄机。然而,此言谬矣!宪政何止有利于民,又岂不有利于官?即便抛开执政者个人的内在尊严,即便从执政者——尤其是最高领导人——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宪政只能给他们带来一世清名,又能让他们失去什么?当年孟子问齐宣王为何不施仁政:“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今天同样可以问执政者为何不施行宪政:难道还有哪个执政者金银财宝没有捞够吗?荣华富贵没有享尽吗?更多的权力、金钱、美色、排场、虚荣又能为你们增添什么?如果还是执迷不悟,一味揽权、拼命敛财,直至自己或家人身败名裂,沦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至少因自己的愚顽、贪婪、懦弱为后人鄙视和唾弃,那就不只是利益动机在作祟,而是个人见识过于短浅。
即便没有“来世报应”,执政者最终也得面对历史的审判。“千秋功罪,自有后人评说。”毕竟,历史是后人写的;谎言只能维持一时,终究是要被揭穿的。中国历史教科书可以几十年掩盖真相,却不可能永远愚弄人民;历史最终会还原本来面目,还历史人物一个公道。谁是尧舜,谁是桀纣,终将分得清清楚楚。如果哪个最高领导人能带领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梦想,打破中华民族数千年专制的魔咒,其丰功伟绩岂是尧舜堪比!反之,如果一味抵制宪政改良,那就必然逃脱不过桀纣的罪名。如果放着千古明君不做,偏要做民族罪人;流芳百世的美名不要,偏要让自己遗臭万年,那真不知其用心何在?!
随着人民尊严意识的觉醒,中国的宪政时刻终将到来。任何统治者都不可能阻挡民主宪政的历史潮流,也不可能永远篡改历史;他们所能做的,是用自己的行动决定自己的历史定位。在每个人用自己的人生扮演的历史大剧中,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的角色,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那些对中国宪政进步做出贡献的人,人民一定不会忘记他们,历史的丰碑不会遗漏他们的名字;
那些努力推动过宪政进步的人,即便有生之年看不到胜利的果实也会求仁得仁、无愧一生;
那些怨天尤人、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者,则犹如空中浮尘,必将为世人藐视和遗忘;
那些扼杀进步、对抗人民、抵制宪政、拒绝改革者,无论生前自封为什么神圣地位,一定会被永远钉在中国历史的耻辱柱上!
当正义之光驱散专制的阴霾,以其固有的光芒普照在这片不幸多难的土地上;当智慧之雨重新滋润这片久旱的干土,洗涤和净化每一颗被专制玷污的心灵,这个古老的民族在经历千年沉睡、百年噩梦之后终将醒来,告别恐惧、懦弱和癫狂,拒绝奴役、洗脑和逃避,勇敢面对自我,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我们把这篇宣言献给每一个中国人,尤其是有血性的中国青年。如果你不愿让自己的天赋权利被专制者剥夺、自己的正当利益被专制者瓜分、自己的内在尊严被专制体制践踏,如果你不愿意战战兢兢地生活在一个不受批评、不受监督、不受控制的政府高压管制之下,如果你不愿意提心吊胆地居住在随时可能被拆迁的房子里、呼吸被盲目“发展”严重污染的空气,或用微薄的薪水为制度造成的高房价、低社保、“三公消费”买单……总之,如果你不愿像动物那样被动接受任人宰割和走向毁灭的宿命,不愿再看到专制每天给自己和这个国家带来的伤害和耻辱,那么就不要再甘心充当它的垫脚石。
如果你认同这篇宣言的宗旨,不妨把它作为你自己的公民宪政宣言,践行之、传播之、发扬光大之,直至它所昭示的行为准则成为这个国家普遍接受的原则。从这一刻起,让我们把自己的每一个同胞都作为有尊严的人对待,而不仅仅作为自己的利用工具。官员不能再滥用特权、侵害民权、侵吞国库,将供养自己的人民作为剥削渔利的对象;人民不要再畏缩懦弱、自私冷漠,甚至以邻为壑、相互“投毒”。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尊严,而且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人的尊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们不能允许自己的正当权利遭到侵犯,更不能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生活在一个高度相互依存的现代社会,每个人对其他人都应有一份起码的尊重和关怀。
每一位尊敬的中国公民,你当然要问中国能为你做什么,但更要问你能为中国做什么;不仅仅因为你有一颗奉献自己的善心,更因为那是实现你作为公民的个人价值的惟一方式。请不要再把政治改革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大陆的“蒋经国”或“戈尔巴乔夫”身上,宪政改革及其要求的人格改造就从我们每一个人自己开始!
每一个中国人站起来,为了个人的尊严、后代的幸福、民族的前途,承担自己作为人的责任,捍卫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用自己的良知和勇气开创公平正义的国家秩序,用自己的觉醒和行动迎接中华宪政文明的曙光。韩国、台湾、前苏联、东欧、南非、智利、印度尼西亚、泰国、尼泊尔、埃及、突尼斯、利比亚、缅甸……人民能够做到的,中国人民也一定能够做到!(原文来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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